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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

(廣西南寧一重大涉黑團伙犯罪嫌疑人)

鎖定
張明,廣西人。
2020年10月7日,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備受關注的張明等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該案系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涉案金額約8億元人民幣 [1] 
中文名
張明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廣西
犯罪類型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

張明人物事件

2008年以來,被告人張明通過籠絡同鄉、糾集同道等方式,以博白籍同鄉和親緣關係為紐帶,召集黃凱等人蔘加黑社會性質組織 [1] 

張明案件審理

張明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以來,被告人張明通過籠絡同鄉、糾集同道等方式,以博白籍同鄉和親緣關係為紐帶,召集黃凱等人蔘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固定,人數較多,通過經營海鮮市場、開設酒樓及開設賭場、高利借貸、“套路貸”等活動獲取犯罪資本,攫取鉅額經濟利益後用於再放貸、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獎金、提供房產車輛使用等方面,以此豢養組織成員。該組織常年有組織地實施詐騙、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給房地產開發行業造成重大影響,甚至破壞外商投資環境,在國際上造成不良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應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等追究張明等7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張明一審開庭

庭審中,法庭根據公訴機關指控的違法犯罪事實逐個展開調查、舉證,引導控辯雙方圍繞案件事實、證據及爭議焦點進行充分質證和辯論。
本次庭審預計持續4天,將擇期宣判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