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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德霍姆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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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德霍姆理論是關於線性積分算子的基本理論之一,是弗雷德霍姆(Fredholm,E.I.)通過積分方程與線性代數方程組類比的方法(即把線性積分方程看成是“無窮維”線性方程組)於1900年獲得的。
中文名
弗雷德霍姆理論
外文名
Fredholm theory
適用範圍
數理科學

弗雷德霍姆理論理論簡介

弗雷德霍姆理論是關於線性積分算子的基本理論之一。
設G是RN中具有非零測度的可測集,k(x,y):G×G→R1連續,D(λ)是k(x,y)的弗雷德霍姆行列式,D(x,y;λ)是k(x,y)的弗雷德霍姆第一子式,K是由k(x,y)確定的弗雷德霍姆線性積分算子,即
弗雷德霍姆理論由下列三個基本定理組成:
弗雷德霍姆第一定理
若D(λ)≠0,則方程
對任給的連續函數f(x),都有惟一連續解,且該解可以表為
弗雷德霍姆第二定理
若D(λ)=0,則必存在某正整數r(稱為是λ的指數),使得
有r個線性無關的連續解,並且它的任何連續解都可以表為這r個線性無關解的線性組合。
弗雷德霍姆第三定理
若D(λ)=0,λ的指數為r,則
有連續解的充分必要條件
其中ψi(x)(i=1,2,...,r)是轉置方程
的r個線性無關連續解。

弗雷德霍姆理論理論證明

上述定理是弗雷德霍姆(Fredholm,E.I.)通過積分方程與線性代數方程組類比的方法(即把線性積分方程看成是“無窮維”線性方程組)於1900年獲得的,但他沒有給出嚴格的證明。
弗雷德霍姆理論的嚴格證明是由希爾伯特(Hilbert,D.)在1904-1910年期間給出的。當k(x,y)是平方可積函數時,與上述定理類似的結論也是成立的。

弗雷德霍姆理論理論推廣

弗雷德霍姆理論,可以推廣到作用在巴拿赫空間上的全連續算子方程x=Ax+y上,其中A:E→E是全連續算子。這一推廣就是泛函分析里斯-紹德爾理論,它分別由里斯(Riesz,F.)和紹德爾(Schaader,J.P.)所提出。 [1] 
參考資料
  • 1.    《數學辭海》總編輯委員會.《數學辭海》第3卷:東南大學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