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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泰

(清朝官員)

鎖定
巴泰(?-1690) ,金氏,漢軍鑲藍旗人。為人忠誠正直,不阿附權臣多爾袞鰲拜,官至國史院大學士秘書院大學士、中和殿大學士吏部尚書太子太傅正黃旗漢軍都統,封爵一等子,卒諡“文恪”。
本    名
巴泰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逝世日期
1690年
旗    籍
漢軍鑲藍旗
官    職
國史院大學士、秘書院大學士、中和殿大學士、吏部尚書
爵位
一等子
諡    號
文恪
天聰五年(1631),任二等侍衞,隨皇太極攻明,圍大淩河城,侍衞尼牙漢中傷墜馬,巴泰馳入敵陣,援之以出。
天聰六年(1632),從徵明大同,敵馳射我參領席特庫,巴泰突前衝擊,敵遁走。
崇德元年(1636),隨睿親王多爾袞徵明,至沙河,生擒哨騎一,斬九人,獲馬八。我偵敵者至楊村,為敵所困,巴泰馳擊,斬其一人,敵潰走。旋師出邊,率十人偵敵三屯營,敵有奪我馬馳去者,巴泰追斬之,取馬以歸。
崇德六年(1641),隨鄭親王濟爾哈朗徵明錦州,敗明總督洪承疇。雖面中流矢,仍揮刃斬敵。上嘉其善戰,並錄前勞,授雲騎尉世職。不久,擢升一等侍衞
順治二年(1645),以勞績久著,晉世職為騎都尉,加一雲騎尉
睿親王攝政,內大臣索尼、侍衞巴哈、護軍統領鰲拜並以弗附睿親王坐罪,罷任降罰有差。巴泰亦弗附睿親王,睿親王問以鰲拜、索尼相善否,巴泰對弗知。又問爾與索尼善否,對曰我二人同直相善,於是罪以偽稱弗知,削雲騎尉世職,並罰鍰順治帝親政後,復世職,晉至二等輕車都尉
順治十五年(1658),命列散秩大臣,旋擢內大臣
康熙三年(1664),授國史院大學士,賜敕嘉其往日不附睿親王,克抒忠悃,晉爵三等男。
康熙六年(1667),充修《世祖實錄》總裁官。時鰲拜輔政,與輔政大臣蘇克薩哈論事齟齬,欲構陷其罪,集眾定讞,惡巴泰不附已,慮其異議,不使與聞。
康熙七年(1668)二月,巴泰以疾解任。
康熙八年(1669),鰲拜獲罪,康熙帝召巴泰授秘書院大學士,仍充《實錄》總裁官。
康熙九年(1670),改內院殿閣,以巴泰為中和殿大學士吏部尚書。 賜敕嘉其忠藎勤勞,晉爵一等子。
康熙十一年(1672),《實錄》告成,賜銀幣、鞍馬,加太子太傅
康熙十三年(1674),以疾乞休,詔解任調理。
康熙十四年(1675),命仍入閣辦事。
康熙十六年(1677)七月,引年乞休,奉旨卿以年邁請休,情辭懇切,準原品致仕。念卿宣力有年,清端勤慎,以朕所御冠服,特賜與卿用旌老臣,昭朕始終眷念。
康熙十九年(1680),復起為正黃旗漢軍都統
康熙二十三年(1684),乞解任,仍命以內大臣銜與朝請。
康熙二十九年(1690)卒,諡“文恪”,子蘇赫襲爵。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