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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軍統領
(清朝官名)
鎖定
- 中文名
- 護軍統領
- 年 代
- 清朝
- 職 責
- 掌護軍營政令
護軍統領護軍統領介紹
清官名。正二品,每旗一人,掌護軍營政令。後金(清)設巴牙喇營為親兵營,統領官稱巴牙喇纛額真,天聰八年(1634年)改稱巴牙喇纛。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改漢名為護軍統領,副職稱護軍參領,遴選八旗中滿洲、蒙古精兵,別組為護軍營,平時守衞宮殿門户,稽察出入,皇帝出巡時扈從,駐蹕則保衞御營。
護軍 秦置護軍都尉。漢初又稱護軍中尉。武帝時設護軍將軍。護軍之號,有時即指竣軍將軍或中護軍之簡稱。
護軍將軍 秦置護軍都尉,漢因之,陳平曾任此職,盡護諸將。漢武帝時屬大司馬。建安12年改護軍為中護軍。魏亦置護軍,主武官選,隸領軍。資重者為護軍將軍,資輕者為中護軍。
護軍統領護軍統領組印
材料:白玉。尺寸:9.7x9.7x14.5cm印台:5.2cm
鑲藍旗護軍統領印右翼前鋒統領印
正藍旗護軍統領印左翼前鋒統領印
護軍統領統領印簡介
滿洲八旗來源於滿洲氏族部落組織。八旗兵作戰時原是自備馬匹器械,而作戰所擄掠的財物和奴隸歸兵丁所有。奴隸制時期的兵丁是自由民,作戰擄掠到奴隸即可上升為奴隸主階級。因此,八旗兵勇猛善戰,不同於漢族服役的士兵。清朝進駐北京後,滿洲八旗兵成為保衞國家,鎮壓人民的工具,並連年被派往各地作戰,清庭禁止士兵擄掠,八旗兵成為國家軍隊,馬匹器械改由朝廷專設機構餵養及製作和供應,兵丁依靠朝廷所發給的糧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