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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郾

鎖定
崔郾(768-836年),字廣略,清河郡東武城(今河北省故城縣)人。唐朝大臣,宰相崔鄲的哥哥。 [1] 
出自清河崔氏小房,進士及第,起家校書郎,遷吏部員外郎元和十三年(819年),授吏部郎中,參修《元和格後敕》。唐敬宗繼位後,遷侍講學士、中書舍人,撰有《諸經篡要》十卷,轉禮部侍郎,負責東都選拔考試。唐文宗大和年間,歷任陝虢、鄂嶽、浙西觀察使 [1-2] 
開成元年(836年),去世,時年六十九,獲贈吏部尚書,諡號為德。
廣略
出生地
貝州武城(今河北故城南)
出生日期
768年
逝世日期
836年
本    名
崔郾

崔郾人物生平

崔郾,字廣略,清河東武城(今河北故城)人,舉進士,平判入等,授集賢殿校書郎。三命升朝,為監察御史刑部員外郎。資質秀偉,神情重雅,人望而愛之,終不可舍,不知者以為事高簡,拘靜默耳。居內憂,釋服為吏部員外郎。奸吏不敢欺,孤寒無援者未嘗留滯,銓敍之美,為時所稱。再遷左司郎中。 [1] 
元和十三年,鄭餘慶為禮儀詳定使,選時有禮學者共事,以郾為詳定判官、吏部郎中。十五年,遷諫議大夫唐穆宗即位,荒於禽酒,坐朝常晚。崔郾與同列鄭覃延英殿切諫。唐穆宗甚嘉之,畋遊稍簡。長慶中,轉給事中唐敬宗即位,選侍講學士,轉中書舍人。入思政殿謝恩,奏曰:“陛下用臣為侍講,半歲有餘,未嘗問臣經義。今蒙轉改,實慚屍素,有愧厚恩。”帝曰:“朕機務稍閒,即當請益。”高鉞曰:“陛下意雖樂善,既未延接儒生,天下之人,寧知重道?”帝深引咎,賜之錦彩。郾退,與同列高重抄撮《六經》嘉言要道,區分事類,凡十卷,名曰《諸經纂要》,冀人主易於省覽。上嘉之,賜錦彩二百匹、銀器等。其年,轉禮部侍郎,東都試舉人。凡兩歲掌貢士,平心閲試,賞拔藝能,所擢者無非名士,至大中鹹通之代,為輔相名卿者十數人。 [2] 
出為陝州觀察使。舊弊有上供不足,奪吏俸以益之,歲八十萬,郾以廉使常用之直代之。居二年,政績聞於朝。遷鄂嶽安黃等州觀察使。又五年,移浙西道都團練觀察使,至用寬政安疲人。及居鄂渚,則峻法嚴刑,未常貰一死罪。江湖之間,萑蒲是叢,因造蒙衝小艦,上下千里,期月而盡獲羣盜。凡三按廉車,率由清簡少事,財用有餘,遂寧泰。開成元年,卒,年六十九,贈吏部尚書,諡號為德。 [3] 

崔郾親屬成員

崔郾出身清河崔氏小房。清河崔氏小房於北魏中後期崛起,並發展成為清河崔氏主要房支之一,在唐代引起唐朝統治者的憂慮,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達禁婚詔,禁止“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唐神龍年間,朝廷再次申明顯慶四年舊詔,持續禁令“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崔宗伯二子(清河崔氏大房、小房全部)、崔元孫二子(清河崔氏青州房部分)後裔位列禁婚家,博文約禮,門第清華,冠於卿族,有唐一代保持了家族繁榮昌盛的局面。 [4-7] 
高祖:崔道鬱。
曾祖:崔綜,醴泉令。
祖父:崔佶,太子中允。
父親:崔諈,御史中丞。
兄弟:崔邠,太常卿;崔酆,司農卿;崔郇,大理卿; 崔邯; 崔鄯,右金吾將軍;崔鄲,宰相;崔鄜。
兒子:崔瑀;崔瑤,鄂嶽觀察使;崔瑰;崔瑾湖南觀察使;崔珮;崔璆等。 [3] 
參考資料
  • 1.    《舊唐書·卷一百五十五·列傳第一百五·崔邠附崔郾》:郾,字廣略。舉進士,平判入等,授集賢殿校書郎。三命升朝,為監察御史、刑部員外郎。資質秀偉,神情重雅,人望而愛之,終不可舍,不知者以為事高簡,拘靜默耳。居內憂,釋服為吏部員外。奸吏不敢欺,孤寒無援者未嘗留滯,銓敍之美,為時所稱。再遷左司郎中。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3-11-02]
  • 2.    《舊唐書·卷一百五十五·列傳第一百五·崔邠附崔郾》:元和十三年,鄭餘慶為禮儀詳定使,選時有禮學者共事,以郾為詳定判官、吏部郎中。十五年,遷諫議大夫。穆宗即位,荒於禽酒,坐朝常晚。郾與同列鄭覃等延英切諫。穆宗甚嘉之,畋遊稍簡。長慶中,轉給事中。昭愍即位,選侍講學士,轉中書舍人。入思政殿謝恩,奏曰:"陛下用臣為侍講,半歲有餘,未嘗問臣經義。今蒙轉改,實慚屍素,有愧厚恩。"帝曰:"朕機務稍閒,即當請益。"高鉞曰:"陛下意雖樂善,既未延接儒生,天下之人,寧知重道?"帝深引咎,賜之錦彩。郾退,與同列高重抄撮《六經》嘉言要道,區分事類,凡十卷,名曰《諸經纂要》,冀人主易於省覽。上嘉之,賜錦彩二百匹、銀器等。其年轉禮部侍郎,東都試舉人。凡兩歲掌貢士,平心閲試,賞拔藝能,所擢者無非名士,至大中、鹹通之代,為輔相名卿者十數人。
  • 3.    《舊唐書·卷一百五十五·列傳第一百五·崔邠附崔郾》:出為陝州觀察使。舊弊有上供不足,奪吏俸以益之,歲八十萬,郾以廉使常用之直代之。居二年,政績聞於朝。遷鄂嶽安黃等州觀察使。又五年,移浙西道都團練觀察使,至,用寬政安疲人。及居鄂渚,則峻法嚴刑,未常貰一死罪。江湖之間,萑蒲是叢,因造蒙衝小艦,上下千里,期月而盡獲羣盜。凡三按廉車,率由清簡少事,財用有餘,遂寧泰。開成元年卒,年六十九,贈吏部尚書,諡曰德。郾與兄邠、弟鄲等皆有令譽。而郾疏財恢廓,昆仲所不及。子瑤、瑰、瑾、珮、璆。
  • 4.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鄭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宰相二十三人。鄭州崔氏有元綜;鄢陵有知温;南祖有昭緯、慎由、胤、詧、神基;清河大房有龜從,小房有彥昭、羣、鄲;青州房有圓;安平房有仁師、湜;博陵大房有玄暐、損、鉉、元式,第二房有珙、遠、祐甫、植,第三房有日用。
  • 5.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崔氏)》:清河小房:寅字敬禮,後魏太子舍人、樂安郡守。生長謙,給事中、青州刺史,生子令、公華。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3-11-02]
  • 6.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7.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