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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子

(屍佼典著《屍子》)

鎖定
《屍子》是屍佼創作的作品,此書主要寫了各學壇對政治、經濟、文化、學習等觀點的看法。
作品名稱
屍子
作    者
屍佼
創作年代
先秦
文學體裁
文言文

屍子全書特點

屍子 的尚賢論
道家的老子、莊子都反對尚賢使能。老子反對尚賢,提出不尚賢,使民不爭。莊子也緊跟老子的不尚賢思想,並強調至德之世,不尚賢,不使能。在尚賢這一問題上,道家的黃老學派沒有采納老莊的不尚賢主張,而是吸收了儒、墨、法等諸家尚賢的思想,提出了起賢廢不肖、親親而興賢、舉賢用能,無阿於世之類的主張。在尚賢的問題上,屍子與黃老道家保持着一致,提出用賢使能,不勞而治,並將用賢列為治天下四術的一個重要內容,把尚賢、用賢提高到治理國家的重要方法的層面來認識。屍子將尚賢視為一項系統工程,提出了全面的人才思想,包括進賢、知賢、用賢三個部分。進賢是引進人才,知賢是瞭解人才的各方面的需求並滿足他們,用賢則是強調要讓人才盡其才用。進賢、知賢、用賢三者是一個統一的整體,不可分割。屍子《發矇》説:國之所以不治者三:不知用賢,此其一也;雖知用賢,求不能得,此其二也;雖得賢,不能盡,此其三也。不知用賢、求不得賢,以及賢不盡其用都會對治理國家造成危害,三者不可偏廢其一。進賢是指人才的來源渠道,包括君王的求賢和下臣的進賢兩個方面。屍子認為,君王求賢對於治國具有重大意義,度於往古,觀於先王,非求賢務士而能立功於天下、成名於後世者,未之嘗有也,但求賢本身也有道,不遵其道是不能招致賢士的。他所説的求賢之道是指求賢的原則和君王對賢士的態度。求賢的原則是不避遠近,不論貴賤,也就是要打破地域觀念和等級觀念,不拘一格降人才。如果舉士不論才,而以貴勢為儀,那麼即使知用賢之利也 不能得賢。屍子對君王求賢的姿態也提出要求,要君王卑爵以下賢,輕身以先士,即君王要謙恭地對待賢能的人,要看輕君王的威嚴而推舉有才能的人,並認為這是一個君王正天地、利萬物的先決條件,否則待士不敬,舉士不信,則善士不往焉。進賢的另一條途徑是下臣舉薦賢士,為人臣者,以進賢為功,而君王對下臣的舉薦也要實行獎懲措施,使進賢者必有賞,進不肖者必有罪,無敢進也者為無能之人,讓舉薦賢才的人得獎,讓舉薦不賢良的人受罰,把那些不敢進賢的人作為無能之人對待,那麼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蔘與到舉薦賢士的行列中來。有了賢士之後,君王還要善於知賢和用賢。列子説:“治國之難,在於知賢,而不在於自賢。”屍子也認識到了知賢的重要性,提出進賢而當,不若知賢。用賢則要合理使用人才,做到才盡其用,最後讓君王通過用賢達到身逸而國治的目的。
屍子的去私論
黃老道家認為法的基本精神是公平與公正,只有“去私就公”才能實現法治,正如《鶡冠子》所説:法者,使去私就公。由此,“去私就公”成為黃老道家政治理想中的重要內容。《黃帝帛書》強調精公無私、君正、為公無私、去私而立公。屍子的治天下四術中,第二術即為去私。屍子的去私的理念本源於天地自然的無私,《屍子·治天下》:天無私於物,地無私於物,襲此行者,謂之天子。從推天地以明人事的原理出發,自然得出人君也要無私的結論。屍子認為,私心限制了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公心則開闊人們認識事物的視野。夫私心,井中也;公心,丘上也。基於私心認識事物,就如同從井底看星星,所看見的不過幾顆星;而基於公心認識事物,就如同站到山頂上看星星,不僅能看見星星出來,還能看見星星消失。屍子由此得出結論:故智載於私,則所知少;載於公,則所知多矣。意思是説,將智慧用於私心,那麼瞭解的情況就很少;相反,將智慧用於公心,則瞭解的情況會很多。所以屍子主張,判斷是非的標準必須出於公心,自公心言之,自公心聽之,而後可知也。認為只有從公心出發認識事物,才可能得到真知。屍子認為,諸子百家之學之所以相互非難,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各家持自己的一己之説,沒有出於公心論貴賤、辨是非。公私之心不僅影響人們對事物的認識, 而且還決定了人們不同的價值取向。《屍子·勸學》:爵列,私貴也;德行,公貴也。基於私心,人們會看重爵列,而基於公心則會看重德行。屍子認為,今天下貴爵列而賤德行的現實就是由於人們不能去私就公所造成的。屍子認識到公與私是相對存在的,絕對的去私是不可能的。他認為,君主治國,並非做到完全徹底的無私,而是要存大私,去小私。《屍子·綽子》説:聖人於大私之中也為無私,先王非無私也,所私者與人不同也。統治者要去除的是自己的一己之私利與私心,而要存百姓、國家、天下的大私。具體而言,舜不歌禽獸而歌民,湯不私其身而私萬方,文王不私其親而私萬國,都是以大私為無私的表現。
思想體系是劃分學派屬性的最重要的依據,同一學派內的思想可能有發展和創新,但最核心的思想內容應該最大可能保持一致性。要推斷屍子的學派歸屬,必須弄清屍子的思想體系是否與黃老學派保持着一致性,以及在多大的程度上保持一致性。屍子的完全文本沒有流傳下來,我們現今見到的屍子只是一個輯本,這在某種程度上妨礙了我們對屍子思想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所幸的是,將現存的屍子文本與黃老學派的經典著作進行對比分析,我們仍然能很清晰地看出屍子的思想體系與黃老學派有着驚人的一致性。黃老學派最核心的思想是“執一、無為”。台灣學者丁原植通過對黃老學派著作《文子》的分析指出,黃老思想是一種建立在“執一、無為”基礎上的人文建構。[ 4] 竹簡本《文子》記載,文子曰:執一無為。文子曰:一者,萬物之始也。在道家的哲學範疇中,一就是道,是指宇宙的本源。道家所説的“執一”就是“執道”。黃老道家承繼道家的思想,認為道是宇宙萬物的本源和總規律,所以他們認為天地間最重要的一件事無過於“執一”或“執道”。“執一”或“執道”這兩個詞在黃老學派的著作中都有出現,黃帝帛書《經法·四度》:執道循理,必從本始。現存屍子輯本中,沒有屍子關於“道”的系統的論述,但《屍子·分》出現了“執一以靜”一語,僅此四字,已足以説明屍子思想中具有黃老道家“執一無為”的思想要素。
在政治上,黃老道家倡導君無為而臣有為的政治原則,要求君主不直接處理具體的政治事務,通過對“執一”的總體原則的把握,由屬臣去完成每一件事務。現存的輯本《屍子》中比較集中地反映了“無為而治”的政治思想,《屍子·分》: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盡情,執一以靜,令名自正,令事自定,賞罰隨名,民莫不敬。主張君王通過“執一”而達到“無為而治”的目的,即“令名自正,令事自定”的目的,而“令名自正,令事自定”一語與《黃帝帛書·論》中的“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的表述是相同的。
“援法入道、道法結合”是黃老學派思想體系中最具有特色的部分,有學者將黃老道家稱為“道法派”,就是由黃老學派具有的這一思想特色而來。黃帝帛書《經法·道法》: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今存輯本《屍子》中不見“道生”的提法,但屍子的法治思想卻表現得很充分。
屍子強調:案法,即凡事依法令行事。《屍子·分》:諸治官臨眾者,上比度以觀其賢, 案法以觀其罪。《屍子·發矇》:若夫臨官治事者,案其法則民敬事。“案法”在先秦文獻中只有兩見,其一見於黃帝帛書的《十六經·稱》:案法而治則不亂。另一見於法家著作《韓非子·孤憤》:人臣循令而從事,案法而治官,非謂重人也。屍子強調執法要做到令行禁止。《屍子·貴言》:臣天下,一天下也。一天下者,令於天下則行,禁焉則止。而《鶡冠子·天則》亦云:禁而不止,上下乖謬者,其道不相得也。屍子主張通過“行賞罰”來達到治國的目的。《屍子·發矇》:是則有賞,非則有罰,人君之所獨斷也。而黃帝帛書《經法·君正》雲:精公無私而賞罰信,所以治也。這些都表明,屍子的法治思想與道家的黃老學派關係十分密切。
黃老學派的思想體系中,除了“援法入道,以道論法”外,還兼採儒、墨、名、陰陽諸家學説而自成一體。屍子也不例外。我們以下僅以黃帝帛書和屍子為例作對比,來考察他們對儒、墨、名等諸家思想的吸收,以此説明屍子的思想體系和黃帝帛書思想體系的一致性。黃帝帛書吸收了儒家的德政、仁義等思想。黃帝帛書《經法·君正》:德者,愛勉之也。強調以仁愛之心來勸勉教化百姓,實行德政。這是典型的儒家學説。儒家的恭、儉、信、慈等範疇在黃帝帛書中也都有提及。屍子對儒家的思想成果十分重視,很多地方直接引徵孔子及其弟子以及儒家經典的言論,並在此基礎上加以闡發。儒家倡導的君子為人之道, 集中表現為“忠恕”二字,而屍子就有一篇專論“恕”:恕者,以身為度者也。己所不欲,毋加諸人。惡諸人,則去諸己;欲諸人,則求諸己。此恕也。其中的“己所不欲,毋加諸人”源於《論語·顏淵》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屍子不僅吸收儒家的德、義、禮等範疇,而且從黃老道家特有的“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維方式對德、義、禮等範疇重新加以詮釋。《屍子·處道》:德者,天地萬物得也;義者,天地萬物宜也;禮者,天地萬物體也。使天地萬物皆得其宜、當其體者,謂之大仁。從天地自然的本然闡釋德、義、禮的合理性。另,《屍子·神明》雲:仁、義、聖、智參天地。也是為儒家的仁、義、聖、智等範疇尋找天道的依據。
黃帝帛書吸收了墨家的“兼愛、無私、尚賢”等思想,《黃帝帛書·經法·君正》雲:兼愛無私,而民親上。而屍子亦主張兼愛無私,《屍子·天澤》雲:天子兼天下而愛之大也。《屍子·治天下》又將“無私”列入治理天下的“四術”之中:治天下有四術,一曰忠愛, 二曰無私,三曰用賢,四曰度量。兼愛無私的思想主張來源於墨家。《墨子·兼愛》雲:文王之兼愛天下之博大也,譬之日月兼照天下無有私也。黃帝帛書主張“親親而興賢”,屍子主張則對選賢、知賢、用賢提出了系統的思想,也是源於墨家的“尚賢”。

屍子思想

1.兼愛百姓,務利天下
面對戰國時期階級矛盾尖鋭的形勢,屍佼認為如何穩定農民、鞏固統治,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屍佼強調“兼愛百姓,務利天下”(《屍子下》)。《屍子》雲:“禹治水,為喪法,曰:毀必仗,哀必三年,是則水不救也。故使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日。禹興利除害,為民種也。”(《屍子下》)
這裏宣揚的是“節葬”的思想。《屍子》書又説:“繞樑之鳴,許史鼓之,非不樂也。墨子以為傷義,故不聽也。”(《屍子下》)
這宣揚的是“非樂”的思想。“節葬”、“非樂”,都是從墨家學派中吸取來的。
《屍子》借子夏之口説:“魚失水則死,水失魚猶為水也。”(《屍子下》)指出了民心對於統治者的極端重要性,認為“天子忘民則滅,諸侯忘民則亡。”這強調了安撫百姓是國家穩定、鞏固的關鍵。
2.善修國政
屍佼勸説統治者要“善修國政”,説“君若不修晉國之政,內不得大夫,而外失百姓,”“天子以天下受令於心,心不當則天下禍。”《屍子上·貴言》屍佼要求統治者效法古代神農、有虞氏等聖王,和農民“並耕”,認為這是“所以勸耕也”。(《屍子下》)他強調發展農奴的個體經濟,“使天下丈夫耕而食,婦人織而衣”(《屍子上·貴言》),以改善農奴生活。
《屍子》説:“車輕道近,則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遠任重也。刑罰者,民之鞭策也。”(《屍子下》)但屍佼反對濫用刑罰,認為“刑以輔教,服不聽也。”統治者之所以要用刑罰,“非樂刑民,不得已也,此其所以善刑也。”(《屍子下》)
3.倡導勸學,強調教化
《屍子·君治》的水論 《屍子·君治》的水論
《屍子》鼓吹“勸學”,強調“教化”。他説:“學不倦,所以治也;教不厭,所以治人也。夫舍而不治則腐蠹。”(《屍子上·勸學》)他説:“天下非無亂人也,堯舜之道,可教者眾也。”(《屍子上·貴言》)“子路,卞之野人;子貢,衞之賈人;顏涿、聚盜也;顓孫師,駔(狡<墨吉>之人)也。孔子教之,皆為顯士。”(《屍子上·勸學》)還説:“賢者易知也。觀其富之所分,運之所進,窮之所不取,然則窮與運,其與成賢無擇也。是故愛惡親疏,興發窮達,皆可以成為義,有其器也。”他強調不管在上位的怎樣對待在下位的,直至“監門、逆旅、農夫、陶人”,都要毫不動搖地修身行義,做到“忠孝善賢”。他還強調“學之積也”(《屍孫·勸學》),要求不間斷地學習。認為“未有不因學而鑑道,不假學而先身者也。”這些論述,都含有合理的因素和積極意義。屍子關於君依賴於民的魚水譬喻,和“勸學”的思想,對後來荀子的“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和“勸學”思想的形成,是有影響的。
去邪人除邪欲
屍佼認為,社會的動亂,在於有“邪人”,人所以作惡,在於有“邪欲”。因此必須去“邪人”,除“邪欲”。《屍子》説:“國亂則擇其邪人去之,則國治矣;胸中亂則擇其邪欲而去之,則德正矣。”《屍子》書曰:“目之所美,心以為不義,弗敢視也;口之所甘,心以為非義,弗敢食也;耳之所樂,心以為不義,不敢聽也;身之所安,心以為不義,弗敢服也。然則令於天下而行,禁馬而止者,心也。故曰,心者身之君也。天子以天下受令於心,心不當則天下禍;諸侯以國受令於心,心不當則國之;匹夫以身受令於心,心不當則身為戮矣。”(《屍子上·貴言》)
4.心以為不義
《屍子》認為,只要“心”正,“心以為不義”,就能制止目、口、耳、身等感官不正當的慾望。他説:“心者,身之君也。”從天子到匹夫,都“以身受令於心”。心不當,或為天下禍,或者身被戮。他説:“神也者萬物之始,萬事之紀也,”又説:“治於神者,其事少而功多”。所以用德義來治理心神,是最根本的。屍佼這些思想,和孟子的“正己”、“修身”,心能使耳目器官不“蔽於物”和“萬物皆備於我”等理論,都是息息相通的。
屍佼的上述理論,包括“勸學”、“德義”這些思想,都是針對當時的實際情況而發的。農民的反抗,使社會矛盾激化,為了緩和階級矛盾,鞏固國家政權,屍佼向統治者勸諫,要“修先王之術,除禍難之本,使天下丈夫耕而食,婦人織而衣,皆得戴其首,父子相保。”統治者實行“善政”,撫卹百姓,使百姓得其所,安其業,豐衣足食,他們便不會起來反抗,就能免遭殺戮,保全首領;統治者也消除了“禍患”。這樣,社會就能富庶起來,“此其萬物以生,益天下以財,不可勝計也。”(《屍子上·貴言》)
5.審名分
屍佼認為治理天下的根本辦法,在於“審名分”。他説:“若夫名分,聖之所審也。……審名分,君臣莫敢不盡力竭智矣。天下之可治,分成也;是非之可辨,名定也。”
“名分”,屍佼稱之為“一”,他説:“審一之經,百事乃成;審一之紀,百事乃理;名實判為兩,合為一。是非隨名實,賞罰隨是非。是則有賞,非則有罰。人君之所獨斷也,明君之立也。”(《屍子上·發矇》)
屍佼認為,“名分”審定,則百事得理,是非能判,賞罰分明,人君便可為明君。
“分”與“治”的關係是什麼呢?《屍子》書説:“天地生萬物,聖人裁之。裁物以制分,使事以立官。君臣父子,上下長幼,貴賤親疏,皆得其分曰治。愛得分曰仁,施得分曰義,慮得分曰智,動得分曰達,言得分曰信。皆得其分,而後為成人。明王之治民也,事少而功立,身逸而國治。”(《屍子上·分》)
屍佼看來,只要人人、事事都得其“分”,那國君就能很好地治理國家,天下便會得以長治久安。“得分”便“國治”的原因是什麼呢?《屍子》説:“事少而功多,守要也;身逸而國治,用賢也;言寡而令行,正名也。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盡情;執一以靜,令名自正;令事自定,賞罰隨名;民莫不敬。……知此道也者,眾賢為役,愚智盡情矣。”(《屍子上·分》)
6.賢
屍佼強調了用“賢”的重要性,他説:“有虞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貢善;殷周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貢才。夫至眾賢而能用之,此有虞之盛德也。”(《屍子上·分》)用賢則國盛,那如何用賢呢?《屍子》説:“羣臣之愚智,日劾於前,擇其知事者而令之謀。羣臣之所舉,日劾於前,擇其知人者而令之舉。羣臣之治亂,日劾於前,擇其勝任者而令之治。羣臣之行,可得而察也。擇其賢者而舉之,則民競於行。勝任者治,則百官不亂;知人者舉,則賢者不隱;知事者謀,則大舉不失。……聖王只言於朝,而四方給矣。是故曰正名去偽,事成若化;以實覆名,百事皆成。夫用賢使能,不勞而治;正名覆實,不罰而威;達情見素,則是非不蔽。……聖王之民易治乎。”(《屍子上·分》)屍佼還強調人君要“虛心”、“審分”,使“是非隨名實,賞罰隨是非”,那麼“明分則不蔽,正名則不虛,賞賢罰暴則不縱,三者治之道也。”(《屍子上·發矇》),人君如能“審分”、“用賢”,就能“身逸而國治”、“自為而民富”了,人君就算縱情享樂,人民也照樣能富裕起來,這當然是虛妄之想。但屍佼強調的“正名去偽,以實覆名”,任用賢才還是有積極意義的。
《屍子》的“審名分”理論,和荀子韓非道家的一些思想也是息息相通的。
由上可見,《屍子》是雜含各家學説,兼收幷蓄的。《屍子·廣澤》是屍佼的學術史論,在此篇中,他刻意發掘各家可以融通、認同的層面,主張“綜合名家”。他對各家學派的不同主張和個性特徵進行了概括:“墨子貴兼,孔子貴公,皇子貴衷,田子貴均,列子貴虛,料子貴別囿。其原之相非也,數世矣而已,皆(掩)於弘也……若使兼、公、虛、均、衷、平易,別囿一實也,則無相非也。”(《屍子上·廣澤》)
屍佼認為,諸子百家彼此相非是沒有必要的。墨子主張“兼”,孔子主張“公”,皇子主張“衷”,田子主張“均”,列子主張“虛”,料子主張“別囿”,其實都是同一意思,是相互一致的,即“公”、“去私”,這也反映了屍子的學術主張。
《屍子》又説:“因井中視星,所視不過數星;自邱上以視,則見其始出,又見其入。非明益也,勢使然也。夫私心,井中也;公心,邱上也。故智載於私,則所知少;載於公,則所知多矣。……是故,夫論貴賤、辨是非者,必且自公心言之,自公心聽之,而後可知。”
屍佼在這裏強調了理解事物時客觀的重要性,勿以“私心”掩蔽了“智”,而不辨是非。

屍子作品影響

總之,對於紛繁複雜的各家學説的詮釋,由於屍佼刻意的兼綜並取,使各家彼此相通,從而也抹殺了各學派的對立、分歧。而真理往往是在相非相爭、百家爭鳴中得以出現、發展的。但在一定意義上來説,引進、容忍、融通多元文化、百家各説,然後加以選擇和中合,是有其實踐價值的。《廣澤篇》透露出來的,就是希望結束紛爭混亂,實現統一的思想。

屍子學術

《屍子》一説為雜家學説,在秦統一後,學術思想遭到鉗制,各家學説均被禁錮。《屍子》一書遭禁燬難免,所以早佚。唐代又重被輯成。

屍子同名典籍

屍子簡介

《屍子》共22篇,早佚。清代所行輯本有四種:震澤任兆麟本、元和惠棟本、陽湖孫星衍本、蕭山汪繼培本。汪本晚出,能參校三本。據汪本點校,附錄諸家評論。近人陶鴻慶《讀諸子札記-卷十七》,有《屍子》校語九條。

屍子目錄

1.上卷
一、勸學
二、貴言
三、四儀
四、明堂
五、分
六、發矇
七、恕
八、治天下
九、仁意
一〇、廣澤
一一、綽子
一二、處道
一三、神明
2.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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