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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

鎖定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全稱:江蘇省普通高校選拔優秀專科生轉本科學習統一考試)是指江蘇省普通院校的專科層次學生結束專科階段的課程學習之後,通過省級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考試,選拔優秀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在畢業之前參加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考試,升入本科層次院校繼續進行正規本科教育的制度。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屬於省級統一招生標準的選拔性考試,由省教育廳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各設區市招考機構具體組織實施,考試選拔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高職高專(專科)應屆畢業生。其實質是大學專科階段教育與本科階段的專業教育的銜接。
中文名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
別    名
江蘇省統招專升本
專轉本考試
地    區
中國大陸
學習形式
全日制
考試組織
江蘇省教育廳
面向對象
高職五年級/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
考試層級
省級教育考試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選拔對象

三年制專轉本: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招生學生);
五年一貫制專轉本:經設區市招生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學校的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
退役士兵:普通高職(專科)錄取後及在校期間從江蘇省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復學後的三年級在校學生(五年一貫制高職五年級在校學生),及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當年從江蘇省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一年內的畢業生(包括五年一貫制高職),經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審核後可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轉本”招生。 [16]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所學專業符合接收高校專業的要求;(僅對五年一貫制“專轉本”考生) [1] 
3、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
4、取得全國或江蘇省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僅對三年制“專轉本”考生) [16]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選拔方式

普通高職(專科)學生“專轉本”實行全省統一考試選拔的辦法;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專轉本”由接收高校組織考試,擇優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於參加文化課考試,須參加由接收高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察。 [16] 
注:自2022年起不再舉辦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計劃併入統一考試招生計劃。 [2]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三年制專轉本

普通高職(專科)學生,自2022屆專科應屆畢業生開始,按考生報考的專業大類、統考科目分別劃定19個專業大類(包括管理類統考科目為大學語文及高等數學的專業大類;醫護類護理學專業統考科目為大學語文及高等數學的專業大類)共計21個專業類進行考核。 [17] 
三年制考試科目、分值對照表
專業類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科目四
財經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機械工程類、化學生物類、土木建築類、醫護類(除護理學專業)、資源環境類、農林類、食品類
高等數學
(150分)
英語
(120分)
專業綜合基礎理論
(150分)
專業綜合操作技能
(80分)
音樂類、美術設計類、文史類、新聞傳播類、英語類、法學類、教育類
大學語文
(150分)
英語
(120分)
專業綜合基礎理論
(150分)
專業綜合操作技能
(80分)
日語類
大學語文
(150分)
日語
(120分)
專業綜合基礎理論
(150分)
專業綜合操作技能
(80分)
管理類、醫護類(護理學專業)
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
(150分)
英語
(120分)
專業綜合基礎理論
(150分)
專業綜合操作技能
(80分)
備註:
1、大學語文和高等數學科目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成績以原始分計入總分。
2、各專業外語科目不組織全省統一考試。“專轉本”考試英語成績按照考生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折算計入總分,折算公式為A1×17%,A1為考生專科學習期間歷次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最高成績;日語成績按照全國大學日語四級考試成績折算計入總分,折算公式為A2×120%,A2為考生專科學習期間歷次全國大學日語四級考試的最高成績。成績統計截止於每年4月上旬。
3、專業綜合基礎理論和專業綜合操作技能科目按專業大類實行全省統一考試,改革實施初期以筆試形式進行,成績以原始分計入總分。2022年起以電子信息類、音樂類2個專業大類作為試點,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實行筆試,專業綜合操作技能考試以現場操作的方式進行。
(因疫情原因,2022年音樂類、電子信息類的專業綜合技能現場操作考試改革試點工作暫停實施。) [29] 
4、各專業類滿分均為500分。
5、省控線按19個專業類(其中管理類和醫護類護理學專業分文理)分別劃定。 [4]  [17]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退役士兵

退役大學生士兵,自2022年開始,開展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招生政策。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於參加文化課考試,須參加由接收高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察。 [16] 
考查內容:各專業類《專業綜合基礎理論》科目考試大綱。考查形式為筆試,滿分150分。
備註:
1、江蘇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與普通高職(專科)“專轉本”全省統一選拔考試不得兼報,考生如報名參加普通高職(專科)“專轉本”全省統一選拔考試,則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相關優惠政策。
2、若某專業大類僅有一所接收院校招生,則不再組織該專業大類的考查,可直接錄取。 [26]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五年一貫制專轉本

五年一貫制考試科目對照表
專業(類)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非師範類
英語
專業課一
專業課二
師範類
美術學、音樂學、體育教育專業
大學語文
大學英語
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
學前教育專業
大學語文
大學英語
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
備註:
1、非師範類專業考試英語為統考科目,其他考試內容由接收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佈。
2、報考師範類“專轉本”學前教育、美術學、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江蘇第二師範學院南通大學鹽城師範學院常州工學院泰州學院5所學校聯合統一組織的專業加試。有關具體事項由五所院校每年考前發佈。 [27]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報考時間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三年制

三年制專轉本報名及志願填報時間一般為每年一月中下旬;考試時間一般為每年三月第3週週六。 [16]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專轉本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十二月或一月,志願填報時間一般與三年制專轉本報名時間相近;考查時間一般為每年三月第3週週日。 [25-26]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五年一貫制

五年一貫制專轉本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三月上旬至中旬,考試時間一般為每年四月第3週週末。 [3]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志願填報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三年制

1.錄取共設一個批次。錄取志願設有平行志願、徵求平行志願和服從志願。平行志願設置A、B、C、D、E、F、G、H八個志願,徵求平行志願設置A、B、C三個志願。普通考生每個志願必須填報同一專業大類的專業,錄取時將按專業進行投檔(允許將同一院校的同一專業大類的不同專業作為不同的志願分別填報)。平行志願在報名時同步填報,徵求平行志願和服從志願在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一併填報。
2.報考英語類、日語類、教育類(含師範類專業)、醫護類等專業“專轉本”考試的考生,須符合本科招生院校招生計劃中對報考者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其他專業類可以跨專業報考,具體詳見省教育廳正式下達的選拔計劃。 [17]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退役士兵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設A、B兩個平行志願和一個服從志願,平行志願和服從志願可同時填報。其中平行志願必須填報同一專業大類的專業(允許將同一院校的同一專業大類的不同專業作為不同的志願分別填報),報考的本科專業應與就讀的高職(專科)專業大體對應。 [26]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五年一貫制

每名學生只能填報一所本科院校的相關專業及是否服從志願。 [11]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轉本院校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三年制

參與三年制專轉本選拔考試的本科院校如下(2019-2022): [6-8]  [18] 
序號
院校代碼
院校性質
院校名稱
院校地址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1
1106
公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南京市
2
1110
公辦
南京工業大學
南京市
3
1111
公辦
南京郵電大學
南京市
-
4
1113
公辦
南京中醫藥大學
南京市
-
-
-
5
1114
公辦
南京工程學院
南京市
6
1115
公辦
南京林業大學
南京市
-
7
1118
公辦
南京藝術學院
南京市
-
-
-
8
1119
公辦
南京審計大學
南京市
-
9
1120
公辦
南京曉莊學院
南京市
10
1128
公辦
金陵科技學院
南京市
11
1131
公辦
江蘇第二師範學院
南京市
-
12
1151
公辦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原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南京市
-
13
1157
公辦
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
南京市
14
1201
公辦
江蘇大學
鎮江市
-
15
1203
公辦
無錫學院
(原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
無錫市
-
-
16
1222
公辦
江蘇師範大學
徐州市
-
17
1242
公辦
常州大學
常州市
18
1244
公辦
江蘇理工學院
常州市
19
1264
公辦
江蘇科技大學張家港校區
蘇州市
-
-
20
1267
公辦
蘇州城市學院
(原蘇州大學文正學院)
蘇州市
21
1272
公辦
蘇州科技大學
蘇州市
22
1274
公辦
常熟理工學院
蘇州市
23
1291
公辦
南通大學
南通市
-
24
1301
公辦
鹽城工學院
鹽城市
25
1302
公辦
鹽城師範學院
鹽城市
26
1311
公辦
江蘇海洋大學
(原淮海工學院)
連雲港市
27
1323
公辦
徐州醫科大學
徐州市
-
28
1324
公辦
徐州工程學院
徐州市
29
1341
公辦
淮陰師範學院
淮安市
30
1342
公辦
淮陰工學院
淮安市
31
1351
公辦
宿遷學院
宿遷市
32
1371
民辦
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
泰州市
33
1373
公辦
泰州學院
泰州市
-
34
1381
公辦
揚州大學
揚州市
-
35
1402
公辦
江蘇科技大學
鎮江市
-
-
-
36
1601
民辦
三江學院
南京市
37
1641
民辦
南通理工學院
南通市
38
1801
民辦
南京大學金陵學院
南京市
-
-
39
1802
民辦
東南大學成賢學院
南京市
-
40
1803
民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
南京市
41
1804
民辦
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
南京市
42
1807
民辦
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
南京市
43
1808
民辦
南京師範大學中北學院
鎮江市
-
44
1810
民辦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
南京市
45
1811
民辦
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
揚州市
46
1812
民辦
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
連雲港市
47
1813
民辦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
泰州市
48
1816
民辦
南京財經大學紅山學院
南京市
鎮江市
-
49
1822
民辦
南京傳媒學院
(原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
南京市
50
1823
民辦
南京體育學院
南京市
-
-
51
1833
民辦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
泰州市
52
1835
民辦
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
蘇州市
-
-
53
1837
民辦
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
蘇州市
-
54
1842
民辦
無錫太湖學院
無錫市
55
1845
民辦
江蘇大學京江學院
鎮江市
56
1848
民辦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泰州市
57
1853
民辦
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
蘇州市
58
1892
民辦
江蘇師範大學科文學院
徐州市
59
1921
民辦
揚州大學廣陵學院
揚州市
* “-”表示該院校當年未參與專轉本選拔考試的招生及錄取工作,“√”表示該院校當年參與招生及錄取工作;院校性質以江蘇省教育廳公示為準。 [12]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五年一貫制

參與五年一貫制專轉本選拔考試的本科院校如下(2019-2022): [9-11]  [27] 
師範類:
序號
院校代碼
院校性質
院校名稱
院校地址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1
1120
公辦
南京曉莊學院
南京市
-
-
-
2
1131
公辦
江蘇第二師範學院
南京市
3
1243
公辦
常州工學院
常州市
-
4
1301
公辦
南通大學
南通市
5
1302
公辦
鹽城師範學院
鹽城市
-
6
1421
公辦
泰州學院
泰州市
-
* “-”表示該院校當年未參與專轉本選拔考試的招生及錄取工作,“√”表示該院校當年參與招生及錄取工作;院校性質以江蘇省教育廳公示為準。 [12] 
非師範類:
序號
院校代碼
院校性質
院校名稱
院校地址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1
1120
公辦
南京曉莊學院
南京市
2
1128
公辦
金陵科技學院
南京市
3
1131
公辦
江蘇第二師範學院
南京市
-
4
1151
公辦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原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南京市
-
5
1267
公辦
蘇州城市學院
(原蘇州大學文正學院)
蘇州市
6
1342
公辦
淮陰工學院
淮安市
7
1361
公辦
鹽城工學院
鹽城市
8
1371
民辦
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
泰州市
-
-
-
9
1641
民辦
南通理工學院
南通市
-
10
1808
民辦
南京師範大學中北學院
鎮江市
-
11
1834
民辦
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
蘇州市
12
1846
民辦
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
連雲港市
13
1901
民辦
南京傳媒學院
南京市
-
-
14
1911
民辦
三江學院
南京市
* “-”表示該院校當年未參與專轉本選拔考試的招生及錄取工作,“√”表示該院校當年參與招生及錄取工作;院校性質以江蘇省教育廳公示為準。 [12]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錄取方式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三年制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網上錄取。
1.錄取體制
“專轉本”錄取工作實行“院校具體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參加統一選拔考試並達到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按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專業大類、統考科目及院校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所填志願投檔;接收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並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接收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
2.劃線原則
根據“專轉本”計劃、考生志願和成績等情況,按考生報考的專業大類、統考科目分別劃定19個專業大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包括管理類統考科目為大學語文及高等數學的專業大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醫護類護理學專業統考科目為大學語文及高等數學的專業大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共計21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3.投檔原則及辦法
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投檔辦法是:按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專業大類、統考科目並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E、F、G、H平行志願或A、B、C徵求平行志願,只要被檢索的8個志願(或3個志願)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及其專業,即直接向該院校的該專業投檔。如未檢索到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及其專業,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後,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院校及其專業後,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願的其他院校。
4.錄取安排
統考考生的錄取按平行志願、徵求平行志願、服從志願及降分錄取等四個輪次進行。
5.錄取要求
院校錄取新生要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閲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試院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院校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院校。
院校擬錄取考生名單由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後形成錄取新生名冊並加蓋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章,以此作為考生被正式錄取的依據。院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到省教育廳學生處辦理相關學籍變動手續後,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後直接寄送推薦學校,由推薦學校將錄取通知書送達被錄取考生(非本省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在江蘇省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考生,由錄取院校將錄取通知書送達被錄取考生)。錄取考生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門户網站查詢本人錄取情況。 [17] 
獎勵政策:根據《關於舉辦2021年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通知》(蘇教職函〔2021〕4號)文件指出:參加高職組比賽的學生可享受普通高校“專轉本”有關獎勵政策。獲省賽一等獎或國賽二等獎以上學生可直接錄取本科,但須參加全省統一的專轉本考試。 [14] 
近年報錄比
年份
報考人數
錄取人數
報錄比
2019年
49979人
15955人
31.92%
2020年
61780人
30285人
49.02%
2021年
80223人
30335人
37.81%
參考資料: [19-24]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退役士兵

錄取工作由相關接收院校負責。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參加考查並取得成績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根據考查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所填平行志願進行投檔;參加考查並取得成績但未被平行志願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服從志願規則投檔。擬錄取考生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後,確定錄取名單,由錄取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照顧與加分政策: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於考查,按平行志願A志願投檔;就讀高職(專科)期間榮獲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加10分投檔。 [26]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五年一貫制

接收院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進行。錄取工作在接收院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本着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原則,按招生章程制定錄取辦法。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劃定英語最低錄取分數線後,各高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於5月25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經省教育廳審核後確定錄取名單,學校發錄取通知書。 [27] 
政策性錄取:學生在校四、五年級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獲全國比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及以上者、省級比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經公示無異議後,接收院校可優先錄取。其中,全國比賽前十名、省級比賽前三名,省師範生教學基本功大賽一等獎學生由接收院校決定是否政策性錄取;獲報考年度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省賽一等獎或國賽二等獎以上學生經公示無異議後享受錄取本科政策,如考生未達到報考院校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錄取,實行單獨計劃、單獨錄取。 [27]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管理培養

(一) “專轉本”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本科院校辦理入學手續,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接收院校不得辦理入學手續。“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
(二)省教育廳對錄取結果進行審核和註冊,並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
(三)“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接收院校同專業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四)接收高校必須單獨為“專轉本”學生組建班級,不得插班學習。
(五)接收院校要全面總結近年來“專轉本”工作,針對“專轉本”學生實際情況,確定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認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養方案,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六)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
(七)“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與轉入學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內容要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八)“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1-2]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應試要求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考前準備

1、准考證打印:考前3天,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户網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證。
2、防疫要求:所有考生應在開考前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參加考試。不按規定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或電子報告)的,不得參加考試。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考生,須憑考前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間隔24小時)、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由考點疫情防控組綜合研判,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在備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區域(含風險調整為低風險且未滿14天地區)旅居史以及“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須如實將情況報告至推薦院校。推薦院校須提前將本校異常考生行程、健康狀況等具體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考點,經綜合評估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可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並由考點疫情防控組登記備案。
3、提前準備好考試所必須的文具用品等。普通考生只准攜帶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墊紙板和透明筆袋進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則按違規論處。
其中,電子信息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土木建築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化工生物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財經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資源環境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食品類(操作技能)考試時可攜帶不具備存儲記憶功能的普通計算器進入考場,但不允許互相借用。其他考試科目嚴禁攜帶計算器進入考場。美術設計類操作技能考試時只准攜帶鉛筆、炭筆、畫板、畫夾等素描、速寫繪畫工具,嚴禁攜帶畫樣、灰階表等材料進入考場。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考試當天

1、考生須由推薦院校送考,根據送考要求做好相應準備工作和個人防護,有序進入考點。
2、考生應配合考點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發情況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安排。考生進入考點時須主動出示“蘇康碼”、“行程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或電子報告)、《健康承諾書》,接受體温測量。因考生手機中“蘇康碼”“行程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無法打開、延遲打開等原因造成延誤入場或不能入場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3、考生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進入考點,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考試過程中,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影響考生身份識別)。
4、考生須在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首場開考前40分鐘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後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出場。考點發出開考信號後才能開始答題,發出考試結束信號後立即停止作答。
5、考生答題時,要使用質量過關的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和2B鉛筆,如使用假冒偽劣的簽字筆、鉛筆作答,灰度不夠,會影響掃描的質量。要在答題卡規定的答題區域作答,在試卷、草稿紙及規定區域以外的地方答題一律無效。
6、除外語科目以外,筆試一律用現行規範漢語言文字答卷,否則答題無效。
7、考生在考試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應立即向考點工作人員報告,並服從考點應急處置安排。
8、考試結束時,考生須按考點安排,有序錯峯離場,保持人員間距,不得擁擠,不得在考點、考場內滯留聚集。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誠信考試

1、考生應自覺做好身體健康監測,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以及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的,將取消考試資格,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2、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各種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開考後無論是否使用,一律按作弊處理。
3、對於考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考試作弊的,取消本次“專轉本”選拔考試的各科成績和錄取資格。同時,推薦院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違紀舞弊考生。
4、有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行為的,根據《刑法》規定,將受到法律制裁。
5、考試期間,各考點將設立考風考紀舉報箱,並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 [28]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考試改革

詳情請查閲詞條:《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改革實施方案》
三年制專轉本考試改革方案與原方案差別對比
序號
原方案
改革方案
1
“計算機基礎”科目進行全省統一考試,分值為100分,以原始分計入總分。
取消“計算機基礎”科目全省統一考試,報考考生需考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
2
考試滿分為400分。
考試滿分為500分。
3
“英語”和“日語”科目進行全省統一考試,分值各為150分,以原始分計入總分。英語類考生英語試卷不同於其他類考生。
取消“英語”和“日語”科目全省統一考試,“英語”和“日語”科目成績按照考生專科學習期間歷次全國大學英語或日語四級考試的最高成績折算計入總分;分值為120分。
4
無專業科目考試。
增加“專業綜合”科目全省統一考試。其中“專業基礎理論”部分150分,“專業操作技能”部分80分。
5
考生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所劃分的十二個學科門類,在本學科門類中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填報志願。
報考英語類、日語類、教育類、醫護類等專業“專轉本”考試的考生,須符合本科招生院校招生計劃中對報考者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其他專業類可以跨專業報考。
6
每生最多可填報五所院校的五個專業。
每生最多可填報八所院校的八個專業。
參考資料: [2]  [4]  [13]  [16] 

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擴招

根據《江蘇省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2020—2022年)》文件指出:加快發展本科職業教育。緊貼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對高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學校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研究職業教育本科的辦學標準、專業教學標準和學位授予條件。推進長學制培養高端技術技能人才,促進各層次職業教育有效銜接,培育一批中高職銜接示範專業。鼓勵和支持地方本科高校積極承擔現代職教體系項目,向一流應用型本科高校轉型發展。對於本科院校實施的現代職教體系貫通培養項目,在院校審核性評估、專業綜合評價時實行單獨分類評價。擴大專轉本招生規模。 支持具有相應資質的應用型本科高校與產教融合型企業聯合培養行業急需的專業碩士學位人才。 [5] 
教育部《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文件同樣指出:把發展專科高職教育作為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和培養大國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輸送區域發展急需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不限制專科高職學校招收中職畢業生的比例,適度擴大專升本招生計劃,為部分有意願的高職(專科)畢業生提供繼續深造的機會。推動各地落實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户、就業、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紮實推進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加強績效考核與評價,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和技術技能創新平台。探索高職專業認證。推進專科高職學校高質量發展,遴選300所左右省域高水平高職學校和600個左右高水平專業羣。 [1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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