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工作概覽

鎖定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工作概覽》是2018年7月26日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發佈的首批“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工作報告文件。
中文名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工作概覽
發文機構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
發文時間
2018年7月26日
文件主題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工作概覽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是受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委託,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組織實施,按專業學位類別進行的水平評估項目。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專業學位水平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16號),學位中心於2016年4月8日在法律等8個專業學位類別啓動了專業學位水平評估試點工作。現將基本情況介紹如下:
一、評估目的
一是服務大局。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國家研究生教育發展改革精神,構建中國特色專業學位評價標準和評價體系,把握“服務需求、提高質量、深化改革、內涵發展”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局。二是服務督導。專業學位水平評估是研究生教育領域教育督導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教育督導體系的重要體現。三是服務高校。通過水平評估幫助學位授予單位瞭解專業學位培養現狀、優勢與不足,促進辦學單位間的交流與借鑑,推動專業學位教育改革,提高辦學質量。四是服務社會。滿足社會對專業學位學生培養質量的知情需求,為學生擇校和人才流動等提供參考。
二、參評規則與參評情況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根據“先試點、後推廣”的原則,選取部分設置時間較早、社會關注度較高的8個專業學位類別進行試點評估,具體包括:法律、教育、臨牀醫學(不含中醫)、口腔醫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藝術(音樂)。其中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臨牀醫學(不含中醫相關領域)博士、碩士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博士、碩士專業學位等三個專業學位類別評估範圍僅限全日制教育部分。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包括工商管理碩士(MBA)和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兩部分,藝術碩士僅限音樂領域。
考慮到辦學的實際情況,本次參評專業學位授權點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有三屆以上(含三屆)畢業生;近三年畢業生總人數不少於50人。本次評估工作全國符合條件的293個單位的650個專業學位授權點全部參評。
三、指標體系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以“導向為主、質量為重、突出特色、分類設置”為指標體系設計理念,經廣泛調研論證,根據8個專業學位類別的不同特點,建立了8套專業學位水平評估指標體系。
(一)指標體系形成過程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啓動後,學位中心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研論證。一是深入一線廣泛調研。先後在8個片區召開了30餘場指標體系研討會,聽取了100餘所高校代表的意見建議,並完成230餘人次專項電話與函件徵詢。二是集中開展專題研討。召開法律等8個專業學位類別指標專題研討會,集中聽取了本領域專家的意見建議。三是聽取主管部門及專業學位教指委意見。先後分7個階段向相關部門徵求意見,聽取教育部有關司局、8個省市教育主管部門、12個全國專業學位教指委的意見建議。四是徵求用人單位意見。先後通過問卷調查、電話等形式向181家相關行業企業、用人單位徵求意見建議,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最終形成指標體系。
(二)指標體系説明
八個指標體系框架包含“培養目標”“師資隊伍”“培養過程”“學業質量”“社會評價”“質量保障體系”6個一級指標,9-10個二級指標,若干三級指標及觀測點。根據不同專業學位特點設置不同的指標體系,每個專業類別設置不同的權重,共有8套權重。具體説明如下:
1. 培養目標
“培養目標”是體現高校人才培養定位和特色的重要指標,加強對人才培養目標的評價是立德樹人的必然要求。通過對學位授予單位制定培養目標的合理程度,設置培養方案的可行程度,完成培養目標的達標程度,來反映學位授予單位的培養目標與自身定位的匹配度。
2. 師資隊伍
師資隊伍建設是高校發展的關鍵,是實現立德樹人的前提。“師資隊伍”評價採用代表性導師、代表性成果和師資隊伍結構相結合的方法,專家綜合評價由師資隊伍水平、結構、國際化程度等構成的導師隊伍質量。其中師生數量、生師比主要體現師資充分性;導師年齡結構、職稱結構、學歷結構、國際化程度反映師資結構的合理性;實踐指導能力反映教師隊伍的實踐教學、實踐指導的整體效果,主要通過代表性校內、外導師及其代表性成果體現。具體評價時,通過設置上限來考察代表作等方式克服唯數量傾向。
3. 培養過程
“培養過程”通過“案例與實踐教學質量”“實習實踐基地質量”“校外參與教學情況”等方面體現,強調對人才培養過程的成效性考察。對於臨牀醫學、口腔醫學等應用性較強的專業學位類別設置了“臨牀教學質量”指標,以體現專業特色。“實習實踐教學質量”和“案例教學質量”主要通過對實習實踐教學、實踐基地平台、案例庫建設成效的考察,強調學生的實踐能力,突出培養的應用性和實踐性;“校外資源參與情況”主要強調行業參與教學情況。
4. 學業質量
包括“生源情況”“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職業發展能力”四部分,“創新能力”分設“在校生代表性成果”和“畢業成果質量”兩個指標,“職業發展能力”分設“職業吻合度”和“優秀畢業生”兩個指標;其中“畢業成果質量”強調對畢業成果的考察,畢業成果包括學位論文、專項調查報告、調研報告、病理分析報告、案例分析報告、專題研究等不同形式,考察學生綜合運用知識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職業吻合度”通過大規模學生問卷調查,引入學生學業質量反饋評價,強調為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過程服務,突出培養的應用性和實踐性;“優秀畢業生”主要考察代表性畢業生職業發展質量,促進高校更加關注畢業生社會發展情況。根據藝術專業培養特點,本次評估專門針對藝術碩士(音樂領域)專業學位學生成果“畢業成果質量”和“優秀畢業生”兩項指標組織專家會評,突出藝術專業學位以作品等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的特點,強調實踐能力與職業發展的銜接。
5. 社會評價
“社會評價”通過“用人單位評價”和“同行評價”兩方面體現。其中,“用人單位評價”主要考察畢業生的職業道德、職業勝任力和社會責任感。“用人單位評價”通過大規模用人單位問卷調查進行評價,將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話語權擴展到教育系統之外。“同行評價”由同行與行業專家參考《專業學位情況簡介》對專業學位的學生培養特色、就業情況分析、社會貢獻等情況進行評價。在專家組成方面,引入部分行業企業專家調查專業學位的聲譽。
6. 質量保障體系
“質量保障體系”是體現高校質量保障體系構建和實施成效的重要指標,通過考察專業學位質量保障體系實施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促進高校更加關注專業學位質量保障機制建設,完善質量保障治理體系。
四、評估程序與結果形成
為確保“嚴謹規範、公開透明”,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嚴格按照事先公佈的指標體系和評估程序,進行評估和結果統計。具體程序如下:
1. 信息採集
信息採集包括“參評單位填報信息採集”“調查信息採集”和“公共信息採集”三個環節。學位中心通過教育部、司法部等部委,有關教指委、學位網等官方信息源獲取公共信息;通過參評單位申報獲取參評信息;通過“學生質量調查平台”獲取調查信息。
2. 信息核查與公示
信息核查採取了完整性檢查、邏輯檢查、規範性檢查、附件材料審查、公共信息比對、重複數據篩查、信息抽查、公示異議等“八大核查措施”,從制度、過程等環節層層把關,以立體式全方位的交叉核查機制,切實保障數據真實可靠。同時在確保國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對部分信息在參評單位範圍內進行網上信息公示,並對核查結果和公示異議進行反饋核實及修正。
3. 問卷調查
本次評估採用問卷調查的方式獲取教學效果和學生質量等信息,通過大樣本的問卷調查,對案例與實踐教學效果,學生創新能力、職業勝任能力與職業道德等觀測點進行調查評價。針對問卷調查工作的特點,特別是為防止調查問卷回收率低等問題,學位中心設計並開發了信息化調查平台,確保問卷發送和回收的科學性、高效性。
4. 主觀評價
主觀評價包括論文評價、專家通訊評議、聲譽調查、藝術會評四部分。一是首次將論文質量的二次評價納入評估體系,通過學位中心“論文送審平台”,對專業學位論文(藝術專業除外)邀請專家評價。二是邀請同行專家和行業專家對“人才培養目標、質量保障體系、導師隊伍質量、在校生質量、畢業生質量、生源結構、校外資源參與教學、實踐教學”等8項不宜採用客觀數據評價的指標進行通訊評議。三是邀請行業專家、教育管理專家及教指委專家,對專業學位的學術聲譽、學術道德、社會服務等整體聲譽進行評價。四是以會議集中評議的方式對藝術碩士(音樂領域)在校生畢業時提交的作品“畢業成果質量”和近10年已畢業的“優秀畢業生”兩項指標進行評估。本次主觀評價共邀請7400餘名專家,完成13000餘個數據單元的評價工作。
5. 權重確定
本次評估制定了嚴格的程序分“三步走”確定指標權重。第一步,學位中心根據前期指標體系調研情況,通過聽取意見給出權重“初值”;第二步,召開以教指委專家為主體的指標權重專家研討會,專家結合各專業學位的特點,對“學業質量”“質量保障體系”和“社會評價”等主要評價指標,確定權重“參考值”;第三步,在各參評單位挑選至少1位專家(實際邀請專家700餘名),以通訊評議方式徵求全國參評專業學位同行專家對“參考值”的意見,經數據處理後形成“最終權重”。
6. 結果產生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採用“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的指標體系。一是客觀指標,按照“線性規劃法”計算得到指標項的得分。二是主觀指標,由同行專家與行業專家、在校學生、用人單位對不同指標分別進行評價,得到各主觀指標項得分。然後再根據指標權重對各指標項得分進行加權計算,得到各級指標和總體得分。
7. 結果公佈
專業學位水平評估結果按照“精準計算、分檔呈現”的原則公佈。根據“專業學位整體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將排位前75%的專業類別分為9檔公佈:前2%(或前2名)為A+,2%~7%為A(不含2%,下同),7%~15%為A-,15%~25%為B+,25%~35%為B,35%~45%為B-,45%~55%為C+,55%~65%為C,65%~75%為C-。鑑於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參評數量較少,本次評估不另做科研單位的單獨排名統計,與高校評估結果一併呈現。
8. 分析服務
學位中心將根據需求,對評估數據和專家評議情況進行大數據分析,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參評單位提供多元化的專業學位狀況分析研究報告,分析優勢和不足,增強學校對專業學位培養質量的瞭解與關注,為促進專業學位內涵建設提供服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