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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技術方法
鎖定
- 中文名
- 審計技術方法
- 外文名
- Audit technique method
- 定 義
- 註冊會計師為了形成關於具體審計目標的審計證據所應用的比較行為的方法和手段
審計技術方法內容簡介
審計技術方法方法類型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將審計技術方法定義和規定為以下八個方面。
(一)檢查記錄或文件。
檢查記錄或文件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或文件進行審查。
檢查記錄或文件包括註冊會計師對會計記錄和其他書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審閲與複核。審閲是為了發現有無不正常現象而批判性地閲讀書面資料的審計技術,其目的在於確認書面文件是否真實、合法;複核是確認各種書面文件之間鈎稽關係的審計技術,通過書面文件之間的對照檢查,確認雙方對交易或事項的記錄是否一致、計算是否正確。
(二)檢查有形資產。
檢查有形資產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資產實物進行審查。運用這種方法的目的在於確定被審計單位實物形態的資產是否真實存在並且與賬面數量相符,查明有無短缺、毀損及其他舞弊行為。它主要適用於存貨和現金的檢查,也適用於有價證券、應收票據和固定資產等。監盤是其常用的操作技術。
(三)觀察。
觀察是指註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執行的程序。註冊會計師按照審計具體目標的要求,前往被審計單位的工作現場,察看業務活動的方法、程序及實施情況,以掌握整個業務活動或執行程序的實際情況,獲取審計證據。
(四)詢問。
(五)函證。
函證是指註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通過直接來自第三方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獲取和評價審計證據的過程。實施函證的目的是證實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賬户餘額或其他信息,從外部獨立來源來獲取強有力的審計證據。
(六)重新計算。
(七)重新執行。
(八)分析程序。
如果不發生影響財務數據或非財務數據以及數據之間相互關係的事項(如異常業務或事項的發生、會計政策變更、重大錯報等),那麼數據之間的關係將會合理存在。利用這一前提,註冊會計師通過數據之間的內在關係的研究,就可以發現影響事項、獲取審計證據,對鑑證對象信息作出評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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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審計技術方法 .豆瓣讀書[引用日期201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