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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性分析程序
鎖定
實質性分析程序分析程序目的
分析程序 | 目的 |
用作風險評估程序,以瞭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必須實施) | 以瞭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並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1)幫助CPA發現財務報表中的異常變化,或者預期發生而未發生的變化,識別存在潛在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 (2)幫助CPA發現財務狀況或盈利能力發生變化的信息和徵兆,識別那些表明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問題的事項 |
用作實質性程序 | 當使用分析程序比細節測試能更有效地將認定層次的檢查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時,可以用作實質性程序。它與細節測試都可用於收集審計證據,以識別財務報表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在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時,CPA可以將分析程序作為實質性程序的一種,單獨或結合其他細節測試進行實施,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1)減少細節測試的工作量,節約審計成本 (2)降低審計風險,使審計工作更有效率和效果 |
用作總體複核(必須實施) |
實質性分析程序風險評估程序
1.總體要求。
2.在風險評估程序中的具體運用。
3.風險評估過程中運用的分析程序的特點。
實質性分析程序實質性程序
總體要求
(2)實施的前提
(3)所提供證據的證明力
(4)運用的步驟
實質性分析程序對特定認定的適用性
(1)並非所有認定都適合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 (2)如果數據之間不存在穩定的可預期關係,註冊會計師將無法運用實質性分析程序。
數據的可靠性
(1)數據的來源: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數據和外部數據。
(2)數據可靠性的影響:數據的可靠性直接影響根據數據形成的預期值。數據的可靠性越高,預期的準確性也將越高,分析程序將更有效。註冊會計師計劃獲取的保證水平越高,對數據可靠性的要求也就越高。
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
(1)預期值準確度的影響:預期值的準確性越高,註冊會計師通過分析程序獲取的保證水平將越高。
已記錄金額與預期值之間可接受的差異額
(1)在設計和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時,註冊會計師應當確定已記錄金額與預期值之間可接受的差異額。註冊會計師應當將識別出的差異額與可接受的差異額進行比較,以確定差異是否重大,是否需要做進一步調查。
(3)應注意的情況:
如果在期中實施實質性程序,並計劃針對剩餘期間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實質性分析程序對特定認定的適用性、數據的可靠性、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以及可接受的差異額,並評估這些因素如何影響針對剩餘期間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能力。如果認為僅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不足以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註冊會計師還應測試剩餘期間相關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或針對期末實施細節測試。
實質性分析程序用於總體複核
1.總體要求:在審計結束或臨近結束時,註冊會計師運用分析程序的目的是確定財務報表整體是否與其對被審計單位的瞭解一致。(強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