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宋康王

鎖定
宋康王(?―公元前286年),亦稱宋王偃、宋獻王 [1]  ,子姓,戴氏,名偃,宋剔成君之弟 [2]  ,戰國時期宋國末代國君,公元前329年 [10]  —公元前286年在位。
史載其堂堂儀表,“面有神光,力能屈伸鐵鈎”。宋剔成君四十一年(前329年),宋康王以武力取得宋國君主之位,宋剔成君逃至齊國 [2]  宋康王在第十一年時,自立為王。
史記稱“東伐齊,取五城。南敗,拓地三百餘里,西敗軍,取二城,滅滕(山東滕州),有其地。”號稱“五千乘之勁宋”。對內統治暴虐,諸侯皆呼之“桀宋”。前286年,宋國發生內亂,齊舉兵滅宋。宋康王出亡,死在魏國的温邑(今河南温縣)。
別    名
宋偃
宋康王
宋王偃
宋獻王
所處時代
戰國
民族族羣
華夏族
出生地
商丘
逝世日期
公元前 286年
主要成就
打敗齊、魏、楚三國,滅掉滕國等國
本    名
戴偃
在位時間
前329年—前286年
諡    號
康王、獻王
性    別

宋康王人物生平

宋剔成四十一年(公元前329年),戴偃襲擊哥哥宋剔成君,宋剔成君打敗逃到齊國,戴偃自立為國君。 [2] 
宋康王十一年(公元前318年),戴偃開始稱王,稱為“宋康王”。同年,宋康王派兵向東打敗齊國,奪取五座城池;向南打敗楚國,奪地三百里;向西打敗魏軍,於是與齊國、魏國成為敵對國。 [3] 
當時有隻小鳥在城牆的角落生下只鶉鳥,宋康王便讓太史占卜,太史認為小鳥生出大鳥,宋國必能稱霸天下。宋康王大喜過望。於是出兵滅掉滕國(山東滕州),進攻薛國,奪取淮北的土地,宋康王由此更加自信。宋康王想盡快實現霸業,所以他用皮袋子裝着血,把它掛起來用箭射擊,稱做“射天”,並且用鞭子鞭打土地,還砍掉土神、穀神的神位,把它們燒掉。説:“我用威力降服天下鬼神。”宋康王沉溺於酒色,大臣中如果有敢進諫,他就辱罵或射死大臣。宋康王以帶遮不住額頭的帽子來表示勇敢,剖開駝揹人的背,砍斷早晨過河人的腿,宋國的百姓非常恐慌。因此諸侯都稱宋康王為“桀宋”,説“宋君會幹出他的祖先商紂王幹過的事,不能不殺。”於是要求齊國攻打宋國。 [4-5] 
宋康王的暴虐行徑 宋康王的暴虐行徑
宋康王四十三年(公元前286年,《史記》誤作宋康王四十七年),齊國國君齊閔王得知宋康王的殘暴行徑後,便聯合楚、魏兩國攻打宋國,宋國百姓四處逃散,城池沒能守住,宋康王於是逃到倪侯的住所,很快齊軍將抓獲並殺死宋康王 [6]  ,滅亡宋國,三國共同瓜分宋國的土地。 [7] 

宋康王人物形象

宋康王的形象,如窮兵黷武、暴虐無道,《戰國策》“剖傴之背,鍥朝涉之脛”,故後人稱“宋”。奪封丘舍人韓憑之妻息露,《搜神記》載韓憑自殺,息露亦死,死前求合葬而不得。兩座墳墓上,忽然各長出一棵小樹,相攀相附,結成連理。
在《孟子·滕文公下》一節裏,與其大約處於同一時代的孟子對其的評價是“苟行王政,……齊魏雖大,何畏焉?”,並且尊稱其為“宋王”。
關於宋康王稱王
偃之稱王,距離魏齊徐州相王已六年,而尚在秦、韓、燕、趙稱王之先,故頗為當時所嫉視。今據《孟子》書,萬章問宋小國,將行王政,齊、楚惡而伐之,則如之何?孟子以湯武之事告之。又觀其臣如盈之,如不勝,議行什一,議去關市之徵,進居州以輔王,其政當有可觀。而《國策》記其射天笞地,《世家》書其淫於酒色,並皆謂之桀宋,與孟子、萬章之言迥別。蓋出於一時忌嫉之口,非信史也。全祖望焦循皆為宋偃辨誣,良非無據。(參讀《考辨》第一三〇。《史記》又稱“宋偃東敗齊,南敗楚,西敗魏,”考之諸國《世家》及《年表》,皆無其事。梁氏《志疑》亦辨之。《呂覽 禁塞》“宋康死於温,”高注:“温魏邑,康王敗魏於温,與齊、楚、魏為敵,齊、楚、魏滅之,故曰,死於温,”似據《史》為説,疑不足信。)抑餘於王偃故事,又別有見。雖若虛囗無證,而考古之事,固時有不限於實證者。則姑陳吾説,以備一見,或亦為深思眇慮之士所樂聞也。
《書·泰誓》:“今商王受,狎侮五常,荒怠弗敬,自絕於天,結怨於民,斮朝涉之脛,剖賢人之心,作威殺戮,毒痡四海。”“鍥朝涉之脛”與“斮朝涉之脛”相近。“剖傴之背”與“剖賢人之心”相近。此為一假。
銍邑和寒山被宋國吞併後,有一部分幹族人再度遷徙,一部分則留在故地,所以後來史書上出現的幹氏名人也多是該地區的人物。史籍《姓苑》在記載春秋時,陳國大夫“幹徵師採食於干邑,因氏焉”,幹徵師自然是幹人,採食之地也就是封地,干邑的地望也應當在陳國附近,即今河南淮陽一帶。後來撰寫《搜神記》的幹寶,就是新蔡人,而新蔡古為陳國之地,晉朝時期新蔡的地望在今河南新蔡、息縣、淮濱、以及安徽臨泉等一帶地區,加之《搜神記》本身就帶有神話色彩。故其中記載宋王形象值得懷疑。(注:“寒” “幹”相通)
《史記 秦本紀》:“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温驪驊騮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韓子 五蠹》:“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淮南 人間訓》:“徐偃王好行仁義,陸地而朝者三十二國。(陸疑應作割,下引《後漢書》同誤。)王孫厲謂楚莊王曰:王不伐徐,必反朝徐。楚王曰:善。乃舉兵而伐徐,遂滅之。”穆王得騄驥之乘,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於是楚文王大舉兵而滅之。偃王仁而無權,不忍鬥其人,故致於敗。乃北走彭城武原縣東山下,百姓隨之者以萬數,因名其山為徐山。”韓愈《衢州徐偃王廟碑》即本此為説。此徐偃王之故事也。《史記正義》引《古史考》雲:“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行有周衞,豈得救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此事非實。”崔述《豐鎬考信錄》亦辨此事,謂:“前乎穆王者,有魯公之《費誓》,曰:徂茲淮夷,徐戎並興。後乎穆王者,有宣王之《常武》,曰:震警徐方,徐方來庭。則是徐本戎也,與淮夷相倚為邊患,叛服無常,其來久矣。非能行仁義以服諸侯,亦非因穆王遠遊而始為亂也。且楚文王立於周莊王之八年,上距共和之初已一百五十餘年。自穆王至是不下三百年,而安能與之共伐徐乎?”今按謂荊文王伐徐者,韓非也。謂楚莊者,《淮南》也。謂周繆王者,《史記 秦本紀》也。混《韓子》《史記》為一談者。繆王之事,不載於《周紀》而見諸《秦本紀》,此自秦人稱其祖造父,欲神其技,大其功,因附會於偃王之事。《趙世家》又載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見西王母,此本以著異聞,非以為信史。故滅之於《周紀》,而存之於兩家。史公之意,至慎至顯也。(馬氏《繹史》亦云:“《史》稱造父御王巡狩,見西王母。徐偃王反,日馳千里馬,攻破之。豈王之貳車,遂足以制勝?抑六師之眾,鹹有此捷足哉?《史》不錄於《周本紀》,亦不過雜採異説,以傳疑。”此説發明史例,極為有見。餘辨《史》載蘇、張縱橫傳説之妄,亦用此例,參讀《考辨》第九五。又按《檀弓》載徐大夫容居曰:昔我先君駒王西討,濟於河。不知此駒王屬何時,蓋非行仁義之偃王可知。若謂今《秦紀》《趙世家》繆王故事,由徐駒王而來,則仍與徐偃王行仁義而見滅於楚者不同。蓋徐偃王自與宋王偃有關,不必以徐駒王疑之也。)至楚文王時,考之《春秋傳》及《楚世家》,均無徐偃王事。(楚成王伐徐,齊桓公救之,徐恃救而敗,見《左傳》僖十五年。徐為吳滅,徐子章羽奔楚,見《左傳》昭三十年。)此韓説之妄。然稱徐偃王以仁義滅國,則三説皆同。餘疑徐偃王即宋王偃,其見滅時,惟《淮南》楚莊王之説得之。宋稱徐者,戰國時宋都蓋遷彭城。《韓世家》“文侯二年伐宋,至彭城,執宋君。”《年表》亦載此語。其時宋當休公世,蓋已遷彭城,而史闕不載。蓋宋都商丘,其地四望平坦,無險可守。彭城俗勁悍,又當南北之衝。自楚拔彭城以封魚石,晉悼圍之,重以畀宋,而彭城乃為形勝所必爭。宋之徙都,實與趙徙邯鄲,韓徙鄭,魏徙大梁同意,皆就衝要以自鎮。故宋亦稱徐,即指新都彭城而言。如韓稱鄭,魏稱梁,是也。又《史記 封禪書》:“周之九鼎,沒於泗水彭城下,”《始皇本紀》:“二十八年,過彭城,齊戒禱祠,欲出周鼎泗水,”亦宋都彭城之證。(語詳後。)《後漢書》稱偃王處潢池東,《水經 濟水篇》有黃水黃溝,其東為沛,秦之泗水郡,劉備徐州治此。又南為彭城,東為武原徐山。(《泗水注》作徐廟山。)此即偃王之國矣。雲其地方五百里者,《宋策》墨子説楚,亦言宋方五百里也。偃王者,疑乃王偃之倒。考諡法無偃。《秦本紀集解》引《屍子》曰:“徐偃王有筋而無骨,駰謂號偃由此。”此語無稽,而可以證偃之非諡。《志疑》雲:“偃身死國亡,未必有諡。然《國策》《墨子》《呂覽》《新序》諸書俱以偃諡康王,而《荀子 王霸篇》稱為宋獻。楊倞注曰:國滅之後,其臣子各私為諡,故不同。”則是王偃諡康諡獻,於當時本非通行,故野人小民,遂乃倒王之名以為稱。《莊子 列禦寇》:“曹商為宋王使秦。”《釋文》:“司馬雲:偃王也”則王偃後人固亦稱之偃王矣。謂其見滅,惟《淮南》楚莊王之時得之者?楚兩莊王,一在春秋時,(考之《春秋傳》及《楚世家》,莊王元年伐舒蓼,十三年眾舒叛,楚滅舒蓼,疆之及滑汭,盟吳、越而還,如是而已。《左氏傳》備載莊王事,亦不似有所謂徐偃王,割地而朝者三十二國,而見滅於楚也。)一在戰國時,頃襄王又稱莊王。(參讀《考辨》第一三一。)《六國表》宋滅當楚頃襄十二年,故《淮南》以為莊王也。宋亡於齊,其後楚得其淮北徐地。當時盛毀之者,擬之桀紂,蓋出諸列國之君卿。而宋之小民,則口道仁義不能忘。凡今先秦書記宋偃之不道者,皆本列國史記。而宋以國亡無史,其仁義之設施,已不足自傳於後世。惟野民小人之所稱譽,謂徐偃王行仁義而亡國者,其流傳失真,乃誤以為春秋之徐,或乃以謂在楚文在時,或乃以為當週繆王之世。傳者弗深考,乃不知其即宋王偃。古事流傳,其漫迤流衍如此者多,不足怪也。
又按:荀子《非相》列舉徐偃王、仲尼、周公、皋陶云云,似徐偃王年代最在後,則亦非周繆王及春秋楚文、莊時人矣。此篇列之聖賢之儔,而《王霸》篇又並稱宋獻、齊湣,此則時人對宋偃評量本不一致,《非相》亦不必出荀卿手筆耳。

宋康王趣聞軼事

宋康王相思之樹

宋康王的舍人韓憑,娶何氏為妻。因何氏貌美,宋康王就想將她霸為己有。韓憑心裏怨恨,宋康王於是把他囚禁起來,並定罪判韓憑服四年的徒刑,遣送邊境。何氏偷偷地給韓憑寫信,言辭隱諱地説:“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當心。”宋康王得到這封信,把信給親信臣子們看,親信臣子中沒有人能解釋信中的意思。大臣蘇賀解釋説:“其雨淫淫,是説憂愁而且思念。河大水深,是説不能互相往來。日出當心,是説心裏有自殺的打算。”果不其然,不久韓憑自殺而死。何氏於是暗地把自己的衣服弄腐朽。
有一次,宋康王和何氏一起登上高台觀景,何氏於是從台上往下跳自殺,宋康王的隨從想拉住她,因為衣服已經腐朽,經不住手拉,何氏自殺而死。何氏在衣服裏寫下遺書説:“大王願意我活着,我願意自己死去。希望將我的屍骨賜給韓憑,讓我們兩人合葬。”宋康王大怒,非但不聽從何氏的請求,還讓當地人分別埋葬他們,兩座墳墓分離相望。宋康王説:“你們夫婦相愛不止,如果能使兩座墳墓合在一起,那我就不再阻擋你們。”
不久,就有兩棵大梓樹分別從兩座墳頭長出來,十來天長得有一抱粗。兩棵樹樹幹彎曲,互相靠攏,樹根在地下交接,樹枝在天空交錯。又有一雌一雄兩隻鴛鴦,總是棲息在樹上,早晚都不離開,依偎着悲哀地鳴叫,聲音令人感動。宋國人同情他們,於是稱這兩棵樹為“相思樹”。“相思”的名稱,就從這時候開始。南方人説這種鴛鴦鳥就是韓憑夫婦靈魂所變成。晉朝時,睢陽縣韓憑城,關於韓憑夫婦的歌謠還在那裏流傳。 [8] 

宋康王迷信武力

宋康王非常迷信武力,他特別喜歡勇武的人。
有一次,有個書生惠盎去見宋康王。宋康王見他是個儒生,頓足大笑説:“我所喜歡的是勇敢有力的人,不喜歡書生。客人您準備用什麼來指教我呢?”
惠盎説:“我這裏有一種辦法,可以使那些勇敢的人刺不入;雖有力氣,卻擊不中,大王您想知道這種辦法嗎?”宋康王説:“好呀!這種辦法我倒很想聽聽。”惠盎説:“刺不入,擊不中,雖然好,但有人敢於擊、敢於刺,畢竟還是受了侮辱。我還有一種辦法,使得那些勇敢的人不敢刺,雖然有力,也不敢去擊。不過,所謂不敢,不等於不想,只是時機未到而已。我還有一種更好的辦法,使得一切人根本不想去刺,不想去擊。這不更好嗎?當然不想去刺,不想去擊,也就是不理會你,那裏比得上互相親愛,互相幫助呢!我還有一種辦法,使天下的人,都非常高興,互相親愛,互相幫助,這種辦法比勇敢有力的人更高一籌,這是上面四種辦法中最好的辦法了,難道大王您就不想知道嗎?”
宋康王説:“這種辦法好啊!我真想得到它。”惠盎説:“孔墨的仁義道德就是這樣的辦法。孔子、墨翟,自己沒有國土,卻被人當作君王一樣看待;雖然沒有官職,卻被人們尊為最高的長官一樣。天下的男人和女人,無不伸長脖子,踮起腳跟來盼望,使得到相安相利。如今大王是擁有萬乘兵車的國主,如果你確實有行孔墨主張的意願,那麼,全國都會得到它的利益的,您會比孔墨更勝得多了。”宋康王聽了,無言以對。於是,惠盎退了出來。宋康王對左右的大臣們説:“這個人真是善辯啊!我真是被他説服了。” [9] 
參考資料
  • 1.    《荀子·王霸第十一》:不得道以持之,則大危也,大累也,有之不如無之,及其綦也,索為匹夫不可得也,齊湣、宋獻是也。
  • 2.    《史記·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第八》:剔成四十一年,剔成弟偃攻襲剔成,剔成敗奔齊,偃自立為宋君。
  • 3.    《史記·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第八》:君偃十一年,自立為王。東敗齊,取五城;南敗楚,取地三百里;西敗魏軍,乃與齊、魏為敵國。
  • 4.    《史記·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第八》:盛血以韋囊,縣而射之,命曰“射天”。淫於酒婦人。羣臣諫者輒射之。於是諸侯皆曰“桀宋”。“宋其復為紂所為,不可不誅”。告齊伐宋。
  • 5.    《戰國策·卷三十二·宋衞策》:宋康王之時,有雀生於城之陬,使史佔之,曰:“小而生巨,必霸天下。”康王大喜。於是滅滕伐薛,取淮北之地,乃愈自信,欲霸之亟成,故射天笞地,斬社稷而焚滅之,曰:“威服天下鬼神。”罵國老諫曰,為無顏之冠,以示勇。剖傴之背,鍥朝涉之脛,而國人大駭。
  • 6.    《戰國策·卷三十二·宋衞策》:齊聞而伐之,民散,城不守。王乃逃倪侯之館,遂得而死。
  • 7.    《史記·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第八》:王偃立四十七年,齊湣王與魏、楚伐宋,殺王偃,遂滅宋而三分其地。
  • 8.    《搜神記·卷十一》:宋康王舍人韓憑娶妻何氏,美,康王奪之。憑怨,王囚之,論為城旦。妻密遺憑書,繆其辭曰:“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當心。”既而王得其書,以示左右,左右莫解其意。臣蘇賀對曰:“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往來也。日出當心,心有死志也。”俄而憑乃自殺。其妻乃陰腐其衣,王與之登台,妻遂自投台,左右攬之,衣不中手而死。遺書於帶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願以屍骨賜憑合葬。”王怒,弗聽,使里人埋之,冢相望也。王曰:“爾夫婦相愛不已,若能使冢合,則吾弗阻也。”宿昔之間,便有大梓木,生於二冢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體相就,根交於下,枝錯於上。又有鴛鴦,雌雄各一,恆棲樹上,晨夕不去,交頸悲鳴,音聲感人。宋人哀之,遂號其木曰“相思樹。”“相思”之名,起於此也。南人謂:此禽即韓憑夫婦之精魂。今睢陽有韓憑城,其歌謠至今猶存。
  • 9.    《列子·黃帝第二》:惠盎見宋康王。康王蹀足謦欬,疾言曰:“寡人之所説者,勇有力也,不説為仁義者也。客將何以教寡人?”惠盎對曰:“臣有道於此,使人雖勇,刺之不入;雖有力,擊之弗中。大王獨無意邪?”宋王曰:“善;此寡人之所欲聞也。”惠盎曰:“夫刺之不入,擊之不中,此猶辱也。臣有道於此,使人雖有勇,弗敢刺;雖有力,弗敢擊。夫弗敢,非無其志也。臣有道於此,使人本無其志也。夫無其志也,未有愛利之心也。臣有道於此,使天下丈夫女子莫不然皆欲愛利之。此其賢於勇有力也,四累之上也。大王獨無意邪?”宋王曰:“此寡人之所欲得也。”惠盎對曰:“孔墨是已。孔丘墨翟無地而為君,無官而為長;天下丈夫女子莫不延頸舉踵而願安利之。今大王,萬乘之主也;誠有其志,則四竟之內,皆得其利矣。其賢於孔墨也遠矣。”宋王無以應。惠盎趨而出。宋王謂左右曰:“辯矣,客之以説服寡人也!”
  • 10.    (漢)司馬遷著. 春秋霸主晉文公[M]. 20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