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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市之徵

鎖定
關市之徵亦稱“關市之賦”。對經過關卡的行商或市廛坐商課税,工商税徵收之始。在夏商時期,徵收制度還不完備,徵收對象也不一致。《禮記·王制》:“市,廛而不税; 關,譏而不徵。”即對坐商,只徵其邸舍佔地費,而不徵其貨物;關卡只稽查往來行旅,而不課徵其貨物。到了周代,在司徒系統下設立一種“司關”,不僅管稽查貨物,而且管税收與罰款。這是官税徵收機關設立之始。 [1] 
中文名
關市之徵
別    名
關市之賦
納税人
商人
釋    義
古代國家對商業活動的徵税制度

目錄

關市之徵來由

春秋時期, 隨着農業、手工業生產的發展, 社會分工的擴大, 農夫要“以粟易械器”, 手工業者要“以械器易粟”, 都要通過市場進行交換。貴族、官僚所得主要是農副產品, 他們也要通過商人的手換取奢侈品。由於商品交換的需要, 民間商業就衝破官營商業的藩籬而發展起來。當時國家規定貨物通過邊境的“關”和國內的“市”時, 要進行檢查和徵收賦税, 叫做“關市之徵”。 [2] 

關市之徵內容

在夏、商,手工業和商業均屬官辦,故而無税。到了周朝,在司徒系統下設立了司關,掌管稽查貨物、税收和罰款,為關市之徵之始。對市廛坐商,沒有廛人專管列肆之税等的徵收。周朝關市之徵的關税屬於通過税,税負較輕。春秋戰國之後,商品經濟發展,關市之徵漸多。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廢除關税。漢初進一步開放關市之禁。漢武帝時,出於財政和抑商政策的需要,重開關市之徵。宋代以後,關市之徵逐漸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