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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國璽

(清朝人物)

鎖定
孫國璽(?~1739),漢軍正白旗人,清康熙六十年(1721)進士,官至兵部侍郎安徽巡撫
本    名
孫國璽
振九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逝世日期
1739年
旗    籍
漢軍正白旗
官    職
兵部侍郎、安徽巡撫
康熙六十年(1721)進士。雍正元年(1723),發河南以知縣用,補鄢陵縣知縣,遷禹州知州
雍正四年(1726)八月,擢開封府知府,特命專摺奏事。九月,調浙江杭州府知府。
雍正六年(1728)二月,擢福建汀漳道。十月,調台灣道。孫國璽疏言:台灣諸臣例不挈眷,臣母止臣一子,孀居苦節,衰老龍鍾,現居漳郡,乞準臣每歲內渡省,視一二次,仍即馳赴任。所奏入,上嘉之,即調鹽驛道。雍正七年(1729)閏七月,遷按察使。十月,擢山東布政使
孫國璽自漳州赴任,途次有持署浙江巡撫蔡仕舢名簡凂轉託學政程元章關預試事者,孫國璽叱之,不以聞。至是事覺,上責之曰:凡為臣子者,惟當勉一公誠事,事無欺無隱,與君上一德一心為要。朕因觀汝可成大器,所以不次擢用,諒汝必不負朕也。然每遇與汝共事之同寅上司等,偶一言及未有不稱道。汝者朕少涉疑料,汝必由俯仰浮沉,取悦幹譽之所致。今果然矣,朕深為之寒心,如蔡仕舢凂汝轉託程元章一事在他人,尚不肯欺隱而據,寔奏聞於朕不知,孫國璽具何肺腑竟能隱忍,而欺朕似此不明大義,不別重輕卑陋鄉愿小人之形態,豈能受朕知遇之人物耶,殊大失朕之期望矣。國璽尋奏:臣愚昧,前因業經面叱,並告知程元章,未及參奏,並非畏懼蔡仙舢,敢為欺隱。諭另疏補參並敕蔡仕舢明白回奏。尋下部議仕,舢降一級調用。
雍正九年(1731)四月,授國璽大理寺少卿,旋署浙江布政使。十月,署河東副總河。雍正十年(1732)十月,以河東總督田文鏡患病,命國璽協辦。十一月,署河南巡撫
雍正十一年(1733)七月,擢左副都御史。九月,暫署江蘇巡撫。十一月,署吏部侍郎
乾隆元年(1736),擢兵部侍郎。乾隆三年(1738)四月,授安徽巡撫。乾隆四年(1739),卒,賜祭葬如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