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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道

(清代行政區劃)

鎖定
台灣道為1684年-1887年台灣的行政區劃名稱、最高地方政府官署、或實際地方統治者官職簡稱。前身為1684年—1723年的台廈道。1887年台灣道升格為省,然仍保留該官署,並計劃加設一道,因割台而未實現。雖説台灣省脱離福建省且分省而治,但因為福建與台灣仍有相當密切的行政體系關係,因此台灣省的正式名稱仍為福建台灣省。
中文名
台灣道
外文名
Taiwan Road
前    身
台廈道
設置時間
1684年-1887年

台灣道行政區劃

在行政區劃或官署名稱方面,台 灣道所屬區劃之道,為清朝特殊行政區劃,行政區域地位介於省與府之間。而台灣清治時期這段時間,台灣道正屬福建省所管轄,地位位階 低於福建省,但高於如:興化府泉州府漳州府的建制,全名為福建省台灣道。不過因為台灣道與台灣府管轄區域長期間多所重疊,因此部分文獻仍以台灣府稱清治時期之台灣。
台灣道直至1887年升格為台灣省,然仍保留該官署。不過因為佈政、監察、軍事、納税等體系仍與福建有相當密切的行政體系關係,也同受閩浙總督管轄,因此於各式文件中,台灣行省的正式名稱為福建台灣省。
《聖祖實錄》卷三十三、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 :康熙九年四月,西元1670年改置興泉道,領興化、泉州二府。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以泉州府海防同知改駐廈門。《世宗實錄》卷五十三:雍正五年,西元1727年,徙興泉道道治於泉州府屬廈門廳。《世宗實錄》卷一四三:雍正十二年,西元1734.6升泉州府屬永春縣為永春州來道屬,改道名為興泉永道,至清末,興泉永道領府二一州:興化、泉州、永春州,直隸州一:永春州。

台灣道代表

福建分巡台灣道
福建分巡台灣道分設置於1727年,此官職與前身台廈道最大不同是台廈道道署設於廈門,升格之後的台灣道則直接設署於台灣台 南,也派實赴任。不過在幾乎同時期,清朝亦增設巡視台灣監察御史來制衡渡台設署之台灣道。此外,台灣清治時期的這階段,台灣仍為福建省所管轄,主官皆為外地輪調。1767年,張珽任職期間,福建分巡台灣道升格為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而此次升格後不久,擁有監察台灣軍政權責的巡台御史也為之裁撤。
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
台 北城為1880年代中期之台灣道劉璈所督工興建,該城是台灣史上惟一全部用優良石條所建的石城,也是惟一的長方形城池,更是清代最後一座風水石城。福建分巡台 灣兵備道升格設置於1767年。該官銜與前身份巡台灣道最大不同在予明確加授台灣軍權,也就是統領台灣鎮,負責總兵亦受該官職制約,之後更免受巡視台灣監察御史制衡。1791年,萬鍾傑任職期間,福建分巡台 灣兵備道再度升格為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
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
1791年,清治時期的台灣地區的實際統治主官再度升格,名稱則變成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該官銜明確加授按察使銜,也就是將本來的正四品道員官銜提高到正三品按察使官銜。同時,也將福建省監察台灣的職務劃分與台灣道。簡言之,就是新官銜增加了獨立監察權。而此次的升格,相信與動搖全台的林爽文事件有很大關係。
1885年,台灣道行政區劃升格為省之後,正三品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原則受從二品台灣巡撫制約,實際行政權也為福建台灣布政使所承襲。因為管轄區域重疊,也造成了軍政皆雙首長制的窘困尷尬。而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與同時期就任台灣道的劉璈,還因為爭權造成許多紛爭,1889年,在西仔反戰役立功且主導興建台 北城﹔對台灣極有貢獻的台灣道劉璈最後還因被誣告而充軍黑龍江。

台灣道變遷過程

先前機關:
福建 台廈道 台灣最高行政機關———— 福建 台灣道 台灣最高行政機關——————福建 台灣兵備道 台灣最高行政機關————————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 台灣最高行政機關
(福建分巡台灣廈 門道為1687年-1727年)——(福 建分巡台灣道設置於1727年—1767年)——(福建分巡台 灣兵備道升格設置於1767年—1791年)——(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1791年-1887年)
總之就是在1684年-1887年這兩百年間發生的。
後繼機關:
1887年台灣道升格為省,就是後來的台灣省,也就是福建台灣省或叫福建 台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