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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芝昌

鎖定
季芝昌(1781—1861),字仙九,江蘇江陰人,道光十二年(1832)一甲三名進士探花),官至軍機大臣閩浙總督。光緒初年,追諡“文敏”。
季芝昌深得道光帝賞識,曾國藩田雨公錢振倫、楊重雅等一批名宦大家皆出其門下。
本    名
季芝昌
仙九
所處時代
清末時期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蘇江陰
出生日期
1781年
逝世日期
1861年
諡    號
文敏

季芝昌人物生平

季芝昌出生於乾隆四十六年辛丑六月十三日(1781年8月2日)。《知所止齋自訂年譜》:"餘生於乾隆四十六年辛丑六月十三日子時" [4] 

季芝昌大器晚成

道光元年(1821)舉人,歷任國子監學正學錄助教
道光十二年(1832),季芝昌年逾四十,高中一甲三名進士探花),授編修散館第一。
道光十三年(1833),大考第三,擢侍讀,督山東學政 [1] 
道光十九年(1839),大考復第三,擢少詹事,晉詹事,典江西鄉試,督浙江學政。母憂歸,服闋,擢內閣學士
道光二十三年(1843),授禮部侍郎,督安徽學政,歷任吏部侍郎倉場侍郎

季芝昌整頓鹽務

道光二十八年(1848),受命與定郡王載銓籌辦長蘆鹽務,清查天津倉庫,疏陳:“蘆鹽積累,各商憚於承運,懸岸至四十餘處。請將河南二十四州縣仿淮南例改票鹽,先課後引。直隸二十四州縣限半年招商招販,無商販即責成州縣領運,或由鹽政遴員官運。支銷浮費及官役陋規,永遠裁汰。每年應完帑利,灘及通綱額引,與正課一律徵收。其協濟補欠充公等項加價名目,概行革除。並於各引鹽加斤免課,每斤準其減價敵私。”詔依議行。
道光二十九年(1849),偕大學士耆英赴浙江閲兵,並清查倉庫,籌辦鹽務。途經東河、南河,查詢節浮費、裁冗員事宜,奏減東河正款二十萬兩,裁泉河通判、歸河通判,南河每年用款以三百萬兩為率,減省五六十萬兩,並揚運通判於江防廳,改為江運同知,裁丹陽縣丞、靈壁主簿、呂梁洪巡檢,從之。耆英病留清江浦,芝昌獨赴浙江,疏陳變通鹽務章程七事:杭、嘉、紹三所引鹽,分別加斤,止令完交正課;松所引鹽,酌裁科則;虛懸口岸,選商接辦,並籌款收鹽;緝私責成官商,由運司審核;緝獲私鹽,分別充賞,及補課作正配銷;禁革引地陋規;核裁巡驗浮費。尋查州縣倉庫,統計實虧之數,多至三百九十餘萬,請將虧數最多之員,革職,勒追;不足,則由原任上司按成分賠,或由本省各官分成提補;其有欠在胥吏者,尤嚴補追,毋任倖免:並從之。授山西巡撫,未一月,召署吏部侍郎,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尋授户部侍郎
道光三十年(1850),擢升左都御史
咸豐元年(1851),出任閩浙總督。艇匪在浙洋劫掠山東兵船,被剿遁閩洋,遣水師截擊,賊眾畏罪投誠,分別安置。
咸豐二年(1852),兼署福州將軍。疏請停罷捐納舉人、附生之例;又奏禁鹽商代銷官運,以杜取巧:並從之。尋以疾乞休。久之,卒於家,未予卹典。光緒初,署閩浙總督文煜奏陳政績,追諡文敏。 [2-3] 

季芝昌人物評價

道光帝:汝為文,行所無事,譬之於射,五矢無一失。
清史稿》:承平,士大夫平進而致列卿,或以恪謹稱,或以文學顯,固不能盡有所建樹;或餘澤延世,子孫復繼簪纓,若白鎔、那清安、升寅諸人是也。季芝昌晚遭殊遇,已值宣宗倦勤之年,暫任兼圻,奉身而退,其見幾知止者耶?

季芝昌家族成員

父:季麟(1768~1815),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舉人,曾任直隸鉅鹿(今河北省鉅鹿縣知縣,居官慈惠。嘉慶十八年(1813),捕邪教,焚其籍,免株連數千人。坐捕匪不力,謫戍伊犁。
子:季念詒,清道光三十年(1850)進士,官至編修
孫:季邦楨(1843~?),字士周,一字耜州,清同治十二年(1873)進士,歷任長蘆鹽運使、直隸按察使、福建布政使
曾孫:季厚鎔(1877-1944),近代書法家
曾孫:季厚燾(1865-1948),近代畫家。
代表作品 代表作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