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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一世

(尼德蘭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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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一世(全名:威廉·弗雷德裏克,荷蘭語:Willem Frederik;1772年8月24日-1843年12月12日),是第一任尼德蘭國王和盧森堡大公。威廉一世藉由維也納會議中歐洲列強的支持,在1815年成立了包含比利時在內的尼德蘭王國,大力推行南工業、北商貿的發展政策以振興經濟。他在經濟上雖成果斐然而被稱為“商人國王”(別稱“銅幣王”),但是開明專制的風格及推行喀爾文教、荷蘭語的國策,卻在天主教和法語優越的南方比利時地區激起強大的反對聲浪,終於在歐洲1830年革命時爆發了比利時革命 [1-3] 
中文名
威廉·弗雷德裏克
外文名
Willem Frederik
別    名
威廉一世
出生日期
1772年8月24日
逝世日期
1843年12月12日
職    業
尼德蘭國王

威廉一世歸國君主

威廉一世是荷蘭最後一任世襲執政──威廉五世與普魯士的弗裏德里克·索菲·威廉明妮公主的長子,於1806年流亡英國期間在父親死後繼承了奧蘭治親王的爵位。1813年拿破崙戰爭末期,藉由歐洲列強的幫助,他接收了法國自荷蘭撤退後的政權,被列強允諾為尼德蘭聯合王國之國王,並在當年年底登陸荷蘭的希文寧根港,受到荷蘭民眾的盛大歡迎。當時荷蘭人在拿破崙戰爭末期重度受害,男丁因徵兵制大量死亡、貿易被大陸封鎖政策完全搞垮,失業高漲且經濟倒退回農牧業。威廉一世十分渴望能有一番作為,重整奧蘭治家族的政治威望與地位,因此採取了“原諒和遺忘”政策,以大公無私的態度包容接納了原本的親法人士,很快獲得荷蘭人民的敬愛。 [3] 
統治荷蘭之後,他又在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中得到了南尼德蘭比利時)的統治權,當時英俄奧普四大列強希望圍堵法國,故在法國周遭成立幾個較強的國家來限制大革命後的法國,因此讓威廉大幅擴張人口領土,從原來250萬人的荷蘭,延伸到人口450萬的比利時,人口總共七百萬。在列強的支持與荷蘭人民的同意下(比利時人民則完全被忽略),威廉一世把1795年前的聯省共和國體制,改為形式上的君主立憲制、實質上的君主專制,以此統治南北重新統合的尼德蘭人民。首先,內閣只對國王負責,不必向議會負責;其次,憲法設定國會為兩院制,上議院是國王自選的貴族與代言人(自由派戲稱為“國王的動物園”),下議院的議員則是由極富者選出(占人口比例1%),但是南北尼德蘭的議員數都只有55人,不符合南方較多的人口比例,埋下了日後比利時獨立的因子;其三,下議院的權力嚴格限制在批准“長期預算”(十年一次)和政府提出的法律,沒有倒閣及刪減預算的完整權力,證明王國之立憲乃虛有其表,專制才是其本質。 [3] 

威廉一世聯統之夢

威廉作為一個開明專制的國王,其思想綜合了(荷蘭)民族主義及社會改革的理念。他的夢想是創造一個南北合一的尼德蘭民族,因此極力鼓吹“大尼德蘭”意識,僱用史家撰寫南北尼德蘭的共同歷史、鼓勵畫家創作過往尼德蘭發展的“歷史畫”、藉由教育提高王國的“大尼德蘭”意識,因此在宗教、語文、出版檢查上強制推動南尼德蘭的同化政策,造成南尼德蘭各階層的大力反彈。 [2] 
首先在學校與教職人員的培訓上,威廉實行政教分離的教育政策,這在北方自1806年就已接受的改良(北方很早就接受啓蒙理性的洗禮),卻在南方受到主流的天主教徒抵制。因為威廉為喀爾文教徒,此政策就被視為對南方天主教的打壓,而威廉強制規定:1.在南方大學開辦神職人員的哲學培訓課程並加以控制、2.準教士須接受大學的哲學課程才可就讀神學院、3.國外受教育的神職人員不可在國內擔任神職、4.中等學校之教師須由公立學校培養,並禁止對學生施予宗教教育。以上種種措施都讓南方的天主教士不滿或極度不安。其次,在宗教政策上,威廉經過多次與梵蒂岡的談判之後,終於在1827年對天主教之主教任命權達成協議:1.恢復主教等級制、2.主教座堂的教士們在開會決定主教候選人時,必須向國王徵詢意見,而國王有權接受或拒絕候選人。然而這項協定並未真切落實,促使天主教士更加積極和南方的自由主義者合作來反抗這位新教的國王。第三,語文政策也因強制推行荷蘭標準語而遭到南方人的巨大怨恨。當時南方分成説法語的瓦隆人(佔比利時4成人口)、説荷蘭方言的佛萊明人(佔比利時6成人口),以及普遍將法語當成上流語言的中產階級(幾乎皆為自由主義派),強制推行荷蘭國語的結果,不但人口較多的佛萊明農民無意願重新去學,説法語的人們更是仇視荷語而激烈抵制,並認為出版檢查對法文作品總是嚴苛而不公。又王國政府規定不通荷文者禁止擔任公職,更加使南方人強烈不滿。 [2] 
以上南方綜合天主教徒、自由派、法語派對威廉國王的反抗,表示中央集權又開明專制的新教政策註定失敗。國王自己也對統治南方感到痛苦不已,他説:“當我只管理北方時,比我做南北兩方的國王快樂百倍。”事實上,他一點都不喜歡深受法國文化影響的南方品味,正如他的南方子民也很難信任他這個荷蘭喀爾文教派的“商人國王”。 [1-2] 

威廉一世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
關係
肖像
名字
生卒年
簡介
妻子
普魯士的弗裏德里克·路易絲·威廉明妮公主 普魯士的弗裏德里克·路易絲·威廉明妮公主
普魯士的
1774年11月18日-
1837年10月12日
1791年10月1日,威廉一世與表妹普魯士的弗裏德里克·路易絲·威廉明妮結婚,她是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威廉的舅舅)與第二任妻子黑森-達姆施塔特的弗裏德里克·路易絲公主的女兒。
兩人婚後育有五名子女
子女
威廉二世 威廉二世
威廉·弗雷德裏克·喬治·洛德韋克;Willem Frederik George Lodewijk)
1792年12月6日-
1849年3月17日
尼德蘭國王。
1816年與俄羅斯的安娜·帕夫洛夫娜女大公結婚,有後代

弗雷德裏克王子 弗雷德裏克王子
弗雷德裏克王子
(威廉·弗雷德裏克·卡雷爾;Willem Frederik Karel)
1797年2月28日-
1881年9月8日
1825年與表妹普魯士的路易絲·奧古斯特·威廉明妮·阿瑪莉公主(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之女)結婚,有後代

保利娜公主 保利娜公主
保利娜公主
(威廉明娜·弗雷德里卡·路易絲·保利娜·夏洛特;Wilhelmina Frederika Louise Paulina Charlotte)
1800年3月1日-
1806年12月22日
夭折

——
死胎兒子
1806年8月30日
——

瑪麗安娜公主 瑪麗安娜公主
瑪麗安娜公主
(威廉明娜·弗雷德里卡·路易莎·夏洛特·瑪麗安娜;Wilhelmina Frederica Louisa Charlotte Marianne
1810年5月9日-
1883年5月29日
1830年與表兄普魯士的弗里德里希·海因裏希·阿爾布雷希特王子(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之子)結婚,1849年離婚,有後代
參考資料
  • 1.    張淑勤著,《荷蘭史》,台北:三民書局,2012
  • 2.    (法)莫里斯·布羅爾著,鄭克魯、金至平譯,《荷蘭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74)
  • 3.    (美)房龍著,《荷蘭共和國興衰史》,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