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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商標

鎖定
奔馳的三叉星象徵着征服陸、海、空的願望。此標誌是戴姆勒公司和奔馳公司合併後產生的。戴姆勒公司原商標是三個尖的星,而奔馳公司的商標是二重圓中存“奔馳”(BENZ)字樣,兩者合併後戴姆勒—奔馳公司的商標為單圓中的一顆三叉星。
中文名
奔馳商標
製作人
戴姆勒
申請時間
1909年
歷史
戴姆勒於1909年為三星標誌申請專利權,但本茨則屬於一個圓形徽章。奔馳的標誌來源於
奔馳商標 奔馳商標
戴姆勒給他妻子的信,他認為他畫在家裏房子上的這顆星會為他帶來好運,這顆三叉星還象徵着奔馳汽車公司海陸空三個方向發展。1909年,戴姆勒先生為了紀念他的VELO型車大批量生產,將三叉星內的齒輪圖案改為月桂枝,以示勝利,而標誌內的“梅賽德斯”則取自埃米爾·耶利內克美麗女兒的名字。“梅賽德斯”在西班牙語中有幸運的含義,可惜這位美女於四十歲死於不幸的婚姻,而以她命名的做法卻不脛而走。到了1916年,星形的標誌與奔馳的名字終於合二為一,而隨着這兩家歷史最悠久的汽車生產商的合併,廠方再次為商標申請專利權,而此圓環中的星形標誌演變成今天的圖案,一直沿用至今。併成為世界十大著名的商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