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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元

(元代奉元京兆賀氏家族王公封國地)

鎖定
奉元(1260年—1363年),也稱奉元賀家,元代時期的世侯王爵封地和家族,統治者為京兆賀氏。 [1-2]  由賀賁在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首封雍國公起。先後歷雍郡公、 [3]  雍國公、 [4]  奉元王、 [5]  秦國公、涇陽王等國公、王爵統治, [6]  均擁有自己的封地和稱號。
奉元賀家歷三代二公三王。從元中統元年(1260年)賀賁總管京兆,獲國公, [7]  到1363年末公賀惟一被殺,共歷一百零三年。 [8] 
在元世祖忽必烈登基之前,賀賁曾為駐軍六盤山的忽必烈獻白金五千兩,歸於帳下,總管京兆諸軍奧魯,封雍國公,卒後諡貞獻。其子賀仁杰推薦給忽必烈,於是忽必烈將賀仁杰召入宿衞。 [9]  隨後賀仁杰入朝幾十年,擔任重職位,卒後封雍國公,奉元王,諡號忠貞。 [5]  賀仁杰之子賀勝同樣位尊權重,封秦國公,諡號惠愍,涇陽王,諡號忠宣。 [6] 
奉元賀家後期逐漸蒙古化,最終隨元王朝一同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 [8]  [10] 
中文名
奉元
別    名
奉元王國、奉元賀家
時間範圍
1260年 至 1363年
王府都城
鄠、涇陽、西安(奉元)
語    種
漢語
貨    幣
交鈔(為主)、圓形方孔錢
人口數量
二十七萬 人
主要民族
漢族蒙古族色目人
主要君王
賀賁、賀仁杰、賀勝
疆    域
奉元路(今陝西南部,甘肅東部)
統治家族
京兆賀氏 [2] 
王    爵
奉元王、涇陽王 [5-6] 
國    公
雍國公、秦國公 [5-6] 
郡    公
雍郡公 [3] 

奉元歷史

奉元京兆出身

鄠縣賀氏世家,原山西隰州永和人,其先祖賀種德遷徙到關中,於是成為京兆鄠人。 [2] 

奉元追隨世祖

父輩賀賁,有才能和謀略,善於攻戰,多次參軍立功.曾經在廢墟中蓋房子,挖得白銀七千五百兩,他對妻子鄭氏説:“俗話説:匹夫無故得千金,一定有不同尋常的災禍.”當時世祖以皇太弟的身份奉命攻打雲南,駐軍六盤山,於是他拿五千兩前去獻給世祖.世祖説:“上天賜給你的,何必獻給我!”他回答説:“殿下剛封到秦,金子出於秦地,這是上天拿來給殿下的,臣不敢私藏,願意拿來幫助軍隊.”並且説他兒子賀仁杰可以錄用的情況,立即召進衞隊.他所在軍隊的軍帥恨賀賁不先報告自己而一個人獻金,把賀賁投入監獄.世祖聽説這事,十分憤怒,逮捕軍帥要殺他,因是功臣沒有殺.賀仁杰跟隨世祖,南征雲南,北征乃顏,都有功勞.後來和董文忠在宮中侍奉皇上,同心協力,知無不言,言無不從,對朝廷多有幫助,而話不外傳,皇帝很喜愛敬重他.帝有一天召賀仁杰到牀前,拿出白銀,對他説:“這是你父親在六盤山所獻的,聽説你母親來了,可以拿回去用它贍養母親.”他推辭,皇帝不允許,於是回家告訴母親,全部散發給同族人。 [11]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後,賜給賀賁金符,總管京兆諸軍奧魯。 [12] 

奉元封奉元王

皇帝想要選民的間童女補充後宮;主管官吏購買東西,大多不是本地出產;山後鹽業禁令,長期危害百姓,他都奏請免除。百姓為他建祠堂。上都留守空缺,宰相想用的朝廷大臣十多個,皇上都不用,皇上回頭看着賀仁杰説:“沒有人能代替你。”特別授任正議大夫、上都留守。尚書省設立,桑哥掌權,報告説上都留守管理錢糧多失實。皇上召留守忽剌忽耳和賀仁杰當廷辯論,賀仁杰説:“臣是漢人,不能約束官吏制止奸私,致使錢糧多有損耗,是臣的罪。”忽剌忽耳説:“臣為長官,官印在臣手中,凡事沒有不稟報我而施行的,是臣的罪。”皇上説:“有把官爵讓給別人的,沒有爭着把過錯歸自己的。”放下不再追究。賀仁杰任職五十多年,做留守的時間佔一半,皇上春秋出行,往來供應,沒有讓皇上生過氣。他妻子劉氏去世,皇上要為他娶貴族之女,他堅決推辭,而娶民間女子,不久妻子失明,夫妻相敬如初,沒有娶妾。大德九年,賀仁杰七十二歲,請求退休,回家。後來成祖駕崩,仁宗入朝清除內亂,想有所諮詢,召他去朝廷,走到樊橋去世。 [13]  贈恭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上柱國,追封雍國公,諡忠貞。延祐六年,加贈推誠宣力翊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封奉元王。 [5] 

奉元封秦國公

賀勝字貞卿,另字舉安,小名伯顏。曾隨許衡學習,十六歲入宿衞,莊重寡言,世祖很器重他,大臣有密奏時,屏除左右,只留他一人聽;出則陪乘於車中,入則侍奉於帷幄,非假期不回家。至元二十四年(1287),乃顏叛變,帝親征,勝在軍帳中,即使親王也不能隨便進去。早晨賀勝傳旨命各將合戰,回來侍奉在帝身旁,箭射到帳前,而勝佇立不動。乃顏敗,帝夜行回京都,寒冷難忍,勝用自己的身體暖帝的腳。拜集賢學士,領導太史院的事務,賜一品服。盧世榮、桑哥執政,氣勢兇狠,賀勝的父親仁杰留守上都,不願在他們手下幹事,桑哥想暗中害他,上數十奏,帝不理會。至元二十八年,桑哥敗,勝推薦完澤為相,勝任參知政事。三十年任樞密院僉事,授大都護。大德九年(1335),勝父告老辭官,勝留守上都併兼本路都總管、開平府尹、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勝到任後,開展貿易,抑制豪強,財政支出與收取均有限度,供給充足,百姓生活安定。權貴子弟及其奴隸有橫行霸道者,均繩之以法。至大三年(1310)授光祿大夫、左丞相,留守上都,兼本路總管達魯花赤。不久又加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 [14] 

奉元封涇陽王

奉聖州百姓高氏,在虎賁名冊,是他家鄉最富的人,死後子年幼,有達官貴人貪其錢財,要部屬強娶高氏妻。賀勝告訴帝,高氏得救。是年遭災,勝開倉救民,上書請罪。帝説“:祖宗把上都的百姓託付給你父子,百姓安定,卿能這樣做,我還有什麼憂慮。”百姓稱頌他,在上都西門外為他立祠,帝聽説這事後,命畫像賜給他,以傳給子孫。不久因足有病請求告老還鄉,帝未同意,賜給小車出入宮門。當初開平富翁張弼死,他的奴僕到百姓家要債,打死了人,管獄的人叫奴僕帶弼子一同入獄,丞相鐵木迭兒受賄賂六萬緡,不為弼之子伸冤,賀勝平素就厭惡鐵木迭兒貪暴,同住一條巷子,互不往來。聽説弼的事後,告訴了御史中丞楊朵兒只,楊又告訴了御史玉龍帖木兒、徐元素。一同彈劾丞相,逮捕其左右審問,得知確實受賄。帝平素也討厭鐵木迭兒,要殺他。他躲到太后宮中,太后為他説情,故只奪印罷相。英宗就位,鐵木迭兒又恢復原位,將楊朵兒只、蕭拜住同一天在集市殺戮。又誣陷賀勝乘賜車迎詔不恭敬,也殺了。賀勝死的這天,百姓拿着紙錢在他屍旁痛哭。泰定初年,下詔昭雪申冤,贈給推忠宣力保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諡號惠愍。至正三年(1343)加贈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涇陽王,改諡忠宣。 [15] 

奉元走向滅亡

奉元賀家末代王公賀惟一,蒙古名太平,字允中,最初姓賀,是賀勝的兒子。後賜蒙古姓氏,名太平。太平性情開朗,光明正大,雖然年幼卻儼然如老成持重之人。太平最初承襲父職。(順帝)元統初年,升任御史中垂。當時中書省有個叫佛家間的參議,是個奸怪小人,御史彈幼他的罪行,當時的宰相庇護他,事情就被擱置下來,太平(因此)藉口有病回家休養。至正二年,朝廷委任他為中書參知政事,他推辭。提升他為中書右垂,又推辭。恰逢御史祁君璧又彈幼佛家間,皇帝罷免了佛家閭,太平這才入朝就職。遼、金、宋三朝史書長期沒有編寫完成,這個時候太平竭力贊助這件事,親任總裁官,完成了三部史書的編修。當時市場上糧食昂貴而金銀低賤,太平請求委派官員去收購金銀,得到的金銀不可計量,後來戰事興起,這些金銀最終派上了用場。(至正)七年,朵而只為左垂相,他向皇帝請求説:“我憑藉先人的恩蔭,早早地世襲國王,並不明白治國的道理,除太平之外(其他人)不足以共事。”十一月,拜太平為左丞相,朵而只為右垂相。第二年正月,(順帝)詔令修幕後妃、功臣傳,特命太平一起監修國史。太平奏請勒令有妻子兒女的僧道還俗為民以減少財物的消耗,發放官體時加以核查以防止冒領,請求賜給經筵講官座位以尊崇聖賢之學,設立行都水監來治理黃河。當時天下平安無事,朝廷稽考古代記錄禮儀的典籍,凡有缺失太平一定會指出來。河南盜賊蜂起,皇上下令太平為淮南行省左垂相,總領各路兵馬,屯駐於濟寧。當時諸軍在外日久,苦於糧怕不能接續供應,太平命有關部門給駐軍發耕牛農具來種麥子,從濟寧到海州,百姓不被騷擾而部隊賴此得到賙濟。(至正)十七年五月,被召為中書左垂相。二皇后(奇氏)與皇太子謀劃,打算要皇帝讓位給皇太子,派宦官去告知太平這個意思,太平不回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宮中,設宴敬酒,再次申明前面的意思,太平仍模稜兩可。不久,下詔拜他為太傅,讓他回奉元去。皇帝想任命伯撒裏為垂相,伯撒裏推辭説:“如果陛下一定要任命我為相,刀卜非得太平與我共事不可。”於是皇上密令伯撒裏留住太平不讓他走。皇太子痛恨他又要留在京城,就令御史大夫普化彈動太平故意違背聖意,應當將其治罪。捆思監趁機誣告他,安置他到土蕃,不久又派使者去逼他自殺。太平走到東勝,賦詩一首,就自殺了。終年六十三歲。 [16] 

奉元政治

賀種德封雍郡公,官至通奉大夫、護軍。 [3] 
賀賁卒後,被封為雍國公,諡號貞獻,稱賀貞獻公。官至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 [4] 
賀仁杰封雍國公、奉元王,卒後諡號忠貞,稱賀忠貞王。官至太師、開府同三司、上柱國。 [5] 
賀勝封秦國公、涇陽王,諡號惠愍、忠宣,稱賀忠宣王。官至太師、開府同三司、上柱國。 [6] 

奉元史料記載

奉元元史記載

《元史·列傳·卷六十六》:賀勝,仁杰子也,字貞卿,一字舉安,小字伯顏,以小字行。嘗從許衡學,通經傳大義。年十六,入宿衞,凝重寡言,世祖甚器重之。大臣有密奏,輒屏左右,獨留勝,許聽之。出則參乘輿,入則侍帷幄,非休沐不得至家。至元二十四年,乃顏叛,帝親征,勝直武帳中,雖親王不得輒至。勝傳旨飭諸將,詰旦合戰,還侍帝側,矢交帳前,勝立侍不動。乃顏既敗,帝還都,乘輿夜行,足苦寒,勝解衣,以身温之。帝一日獵還,勝參乘,伶人蒙採毳作獅子舞以迎駕,輿象驚,奔逸不可制,勝投身當象前,後至者斷靷縱象,乘輿乃安。勝退,創甚,帝親撫之,遣尚醫、尚食視護。拜集賢學士,領太史院事,詔賜一品服。盧世榮、桑哥秉政,勢焰燻灼,勝父仁杰留守上都,不肯為之下,桑哥欲陰中之,累數十奏,帝皆不聽。 [17]  至元二十八年,桑哥敗,罷尚書省,政歸中書。帝問誰可相者,勝對曰:“天下公論,皆屬完澤。”遂相完澤,而以勝參知政事。三十年,僉樞密院事,遷大都護。大德九年,勝父仁杰請老,以勝代為上都留守,兼本路都總管、開平府尹、虎賁親軍都指揮使。既至,通商賈,抑豪縱,出納有法,裁量有度,供億不匱,民賴以安。諸權貴子弟奴隸有暴橫驕縱者,悉繩以法。至大三年,進光祿大夫、左丞相,行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府達魯花赤。尋又加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奉聖州民高氏,籍虎賁,以貲雄鄉里,身死子幼。有達官利其財,使其部曲強娶高氏婦。勝白帝,斥之,高氏以全。歲大飢,輒發倉廩賑民,乃自劾待罪。帝報曰:“祖宗以上都之民付卿父子,欲安之也。卿能如此,朕復何憂,卿其視事。”民德之,為立祠上都西門外。帝聞之,覆命工寫其像以賜,俾傳示子孫。未幾,以足疾請老,不許,曰:“卿卧護足矣。”賜小車,出入禁闥。初,開平人張弼,家富。弼死,其奴索錢民家,弗得,毆負錢者至死。有治其獄者,教奴引弼子,並下之獄。丞相鐵木迭兒受其賂六萬緡,終不為直。勝素惡鐵木迭兒貪暴,居同巷,不與往來。聞弼事,以語御史中丞楊朵兒只。楊朵兒只以語監察御史玉龍帖木兒、徐元素。遂劾奏丞相,逮治其左右,得所賂事實以聞。帝亦素惡鐵木迭兒,欲誅之。鐵木迭兒走匿太后宮中,太后為言,僅奪其印綬而罷之。及英宗即位,在諒暗中,鐵木迭兒遂復出據相位,乃執楊朵兒只及中書平章政事蕭拜住,同日戮於市。且復誣勝乘賜車迎詔,不敬,並殺之。勝死之日,百姓爭持紙錢,哭於屍傍甚哀。泰定初,詔雪其冤,贈推忠宣力保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諡惠愍。至正三年,加贈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涇陽王,改諡忠宣。子二人:惟一,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監修國史;惟賢,太中大夫、同知上都留守司事。孫均,太子詹事。 [18] 
《元史·太平傳》:太平,字允中,初姓賀氏,勝之子也。後賜姓蒙古氏,名太平。太平資性開朗正大,雖在弱齡,儼然如老成人。始襲父職。元統初,遷御史中丞。時中書有參議佛家閭者,檢人也。御史劾其罪,時宰庇之,事寢不行。太平辭疾卧家。至正二年,詔起為中書參知政事,辭。進右丞,又辭。會御史祁君璧復劾佛家閭,黜之,乃起就職。遼、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為總裁官,修成之。時粟貴而金銀賤,太平請委官收市之,所得不貲,其後兵興,卒獲其用。七年,朵而只為左丞相,請於帝日:“臣藉先臣之蔭,蚤襲位國王,昧於國家之理,非得太平不足與共事。”十一月,拜太平左丞相,朵而只為右丞相。次年正月,詔修后妃、功臣傳,特命太平同監修國史。太平請僧道有妻子者勒為民以減蠹耗,給校官俸以防虛冒,請賜經筵講官坐以崇聖學,立行都水監以治黃河。是時,天下無事,朝廷稽古禮文之典,有墜必舉。河南盜起,詔命太平為淮南行省左丞相總制諸軍駐於濟寧時諸軍久出糧餉苦不繼太平命有司給牛具以種麥自濟寧達於海州民不擾而兵賴以濟 十七年五月,召為中書左丞相。二皇后與皇太子謀,欲內禪,遣宦者諭意於太平,太平不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宮中,舉酒申前意,太平依違而已。未幾,詔拜太傅,俾歸奉元。帝欲以伯撒裏為丞相,伯撒裏曰: “陛下必以命臣,非得太平同事不可。”於是密旨令伯撒裏留太平毋行。皇太子惡其復留也,令御史大夫普化劾太平故違上命,當正其罪。搠思監因誣奏之,安置土蕃,尋遣使者逼令自裁。太平至東勝,賦詩一篇,乃自殺。年六十三。 [19] 
《元史· 列傳· 卷五十六· 賀仁杰傳》:賀仁杰,字寬甫,其先河東隰州人,祖種德徒關中,遂為京兆鄠人。父賁,有材略,善攻戰,數從軍有功。關中兵後積屍滿野,賁買地金天門外,為大冢收瘞之。遠近聞者,爭輦屍來葬,復以私錢勞之。嘗治室於毀垣中,得白金七千五百兩,謂其妻鄭曰:“語云:匹夫無故獲千金,必有非常之禍。”時世祖以皇太弟受詔徵雲南,駐軍六盤山,乃持五千兩往獻之,世祖曰:“天以賜汝,焉用獻。”對曰:“殿下新封秦,金出秦地,此天以授殿下,臣不敢私,願以助軍。”且言其子仁杰可用狀,即召入宿衞。其軍帥怒賁不先白己而專獻金,下賁獄。世祖聞之,大怒,執帥將殺之,以勳舊而止。世祖即位,賜賁金符,總管京兆諸軍奧魯,卒,贈輸忠立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雍國公,諡貞獻。仁杰從世祖,南征雲南,北征乃顏,皆著勞績。後與董文忠居中事上,同志協力,知無不言,言無不聽,多所裨益,而言不外泄,帝深愛重之。至元十三年,宋平,惟川蜀久不下。四川制置使張珏守重慶,合州安撫使王立守釣魚山,相拒二十餘年。詔建東西行樞密院,督兵進伐,合丹、闊裏吉思領東院,攻釣魚山;不花、李德輝領西院,攻重慶。德輝分守成都,獲王立鈔卒張郃,縱之使諭立降。立復遣張郃等奉蠟書告德輝,能自來即降。德輝遂從五百騎至釣魚山,與東院同受立降。東院復奏誅立,並言德輝越境邀功,下立長安獄。西院從事呂掞至都,以兵事告許衡,許衡告仁杰,仁杰為言於帝。帝召樞密臣責之曰:“汝等以人命為戲耶今召王立,立生則已,死則汝等亦從之。”立至,賜金虎符,仍以為合州安撫使。帝一日召仁杰至榻前,出白金,謂之曰:“此汝父六盤所獻者,聞汝母來,可持以歸養。”辭不許,乃歸白母,盡散之宗族。帝欲選民間童女充後宮;及有司買物,多非其土產;山後鹽禁,久為民害,皆奏罷之。民為之立祠。 [21]  十七年,上都留守闕,宰相擬廷臣以十數,皆不納,帝顧仁杰曰:“無以易卿者。”特授正議大夫、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開平府尹。次年,賜三珠虎符,進資德大夫,兼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尋加榮祿大夫、中書右丞,留守如故。尚書省立,桑哥用事,奏上都留守司錢穀多失實。召留守忽剌忽耳及仁杰廷辨,仁杰曰:“臣漢人,不能禁吏戢奸,致錢穀多耗傷,臣之罪。”忽剌忽耳曰:“臣為長,印在臣手,事未有不關白而能行者,臣之罪。”帝曰:“以爵讓人者有之,未有爭引咎歸己者。”置勿問。仁杰在官五十餘年,為留守者居半,車駕春秋行幸,出入供億,未嘗致上怒。其妻劉沒,帝欲為娶貴族,固辭,乃娶民間女,已而喪明,夫妻相敬如初,未嘗置媵妾。大德九年,年七十二,請老,拜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中書省事,賜白金、楮幣、錦袍、玉帶,歸第。以子勝襲上都留守、虎賁指揮使。後成宗崩,仁宗入清內難,念世祖舊臣,欲有所諮訪,召赴闕,行至樊橋而卒。贈恭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上柱國,追封雍國公,諡忠貞。延祐六年,加贈推誠宣力翊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奉元王。子勝,自有傳。 [22] 

奉元墓誌記載

《賀仁杰墓誌蓋文》:大元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等處,行中書省事,賀公墓銘。大德十一年春正月,癸酉,仁宗皇帝至自軍懷,削平內亂,使召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中書省事,賀公入朝京師,言念世祖皇帝舊人宜速駕以來,有所諮訪,故也公承命就道,六月十有九日於樊橋,徵使以聞三宮為之震悼,尋贈公,旃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上柱國,封雍國公,諡曰忠貞,距易名之歲,十有二年,聖天子起懷賢之思,猶以公褒崇之典,為未稱,特加推誠宣力司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奉元王,仍諡忠貞,孝孫惟一頓首百拜書。 [20] 
《賀勝墓誌蓋文》:大元故左丞相,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推忠力保德功臣,太傅,諡惠愍。 [23] 
《賀秦國公墓誌銘》:大元故中書左丞相,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推忠宣力保得功臣,太傅,霊惠愍,賀秦國公墓誌銘,翰林直學仕奉議,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虞集文奉議大夫,前太子左贊,善同恕題,蓋世祖皇帝建上都於灤水之陽,控引西北,東際遼海,南面而臨制天下形勢尤重於大都,大駕歲巡幸中外,百官鹹從,而宗王藩戚之期,會朝集冠,蓋相望共億之計,壹統之留守,故為職最要焉,自非器館而慮周望孚,而千故明習,國家典要深為上所信曏者,殆不足以勝其任也,自世祖時,以屬諸賀氏至於今三世矣,方奉元忠貞王為政時,一府之中非無國人貴姓與之共位。(節選) [24] 

奉元世系

奉元王爵國公表
賀鄠
國君姓氏
賀姓
爵位
國公、王爵
國都
奉元鄠城(陝西西安市鄠邑區張良寨村)
始封此國者
賀賁 [4] 
始祖
賀種德 [3] 
興亡年代
1260-1363年
滅亡原因
蒙古化以及太平被殺 [19] 
京兆賀氏家族世系
世系
姓名
官職
國公位
王爵
關係
第一世
賀種德
通奉大夫、護軍
雍郡公 [3] 
始祖太公
第二世
賀貴
太公長子
賀賁
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
雍國公 [4] 
二子
賀不仕 [28] 
見於賀勝墓誌銘
三子
第三世
賀仁杰
太師、開府同三司、上柱國
雍國公
奉元王 [5] 
長公
賀義立
順次排列
賀禮貴
賀智明
賀信仲 [27] 
第四世
賀勝
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 [14] 
秦國公
涇陽王
仁杰長子
第五世
賀惟一 [26] 
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
贈繼父位
贈繼王位
勝長子
賀惟賢
太中大夫、同知上都留守司事
次子
第六世
賀均 [25] 
太子詹事
惟一長子
奉元王公世系表
國公時代
姓名
稱號
尊號
爵位
官職
妻妾
關係
備註
雍國時期
賀種德
賀雍郡公 [3] 
-
雍郡公
通奉大夫、護軍
郝氏贈雍國夫人
鄠縣賀氏先祖
追封
賀賁
賀貞獻公
輸忠立義功臣
雍國公 [4] 
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
鄭氏贈雍國夫人
賀種德二子
首封
賀仁杰
賀忠貞王
恭勤竭力推誠宣力翊運功臣
雍國公
太師、開府同三司、上柱國
劉氏鄭氏皆封雍國人改奉元王夫人
賀賁長子
稱王
奉元王 [5] 
秦國時期
賀勝
賀忠宣王
推忠宣力保德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
秦國公
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
張氏、捏古真氏皆封雍國夫人改封秦國夫人
賀仁杰長子
稱王
涇陽王 [6] 
賀惟一
賀太平王
推忠宣力保德功臣
秦國公
(請褒贈)
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
-
賀勝之子
改蒙古名太平 [26] 
參考資料
  • 1.    《賀勝墓誌銘文》:賀氏世家,平洛隰州之永和,今為京兆鄂縣人。(此為京兆賀氏墓誌銘出處)
  • 2.    《元史·卷一百六十九·列傳第五十六·賀仁杰傳》:賀氏世家,其先河東隰州人,祖種德徒關中,遂為京兆鄠人。(此為京兆賀氏史料記載出處,注:奉元即京兆,奉元賀家一説亦可。)
  • 3.    《賀勝墓誌銘文》:曾祖種德,封通奉大夫、護軍、雍郡公。
  • 4.    《元史·卷一百六十九·列傳第五十六·賀仁杰傳》:賀賁卒,贈輸忠立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雍國公,諡貞獻。
  • 5.    《元史·卷一百六十九·列傳第五十六·賀仁杰傳》:賀仁杰追封雍國公,諡忠貞。延祐六年,追封奉元王。
  • 6.    《列傳·卷六十六》:(賀勝)追封秦國公,諡惠愍。至正三年,追封涇陽王,改諡忠宣。
  • 7.    ]《元史·列傳·卷五十六》:世祖即位(1260年),賜(賀)賁金符,總管京兆諸軍奧魯,卒,贈輸忠立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雍國公,諡貞獻。(元世祖忽必烈繼位,賀賁得以發跡,應以1260年算起。)
  • 8.    《元史·太平傳》:太平,字允中,初姓賀氏,名太平,勝之子也。至正二十三年,命御史大夫普化劾太平故違上命。帝遂下沼收回賜給太平的物品,發往陝西居住。右丞相搠思監派遣使者逼太平自裁,太平行至東勝,賦詩一首後自殺身亡。(至正二十三年即1363年。)
  • 9.    《元史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六》:(賀仁杰)父賁,有材略,善攻戰,數從軍有功。關中兵後積屍滿野,賁買地金天門外,為大冢收瘞之。遠近聞者,爭輦屍來葬,復以私錢勞之。嘗治室於毀垣中,得白金七千五百兩,謂其妻鄭曰:“語云:匹夫無故獲千金,必有非常之禍。”時世祖以皇太弟受詔徵雲南,駐軍六盤山,乃持五千兩往獻之,世祖曰:“天以賜汝,焉用獻!”對曰:“殿下新封秦,金出秦地,此天以授殿下,臣不敢私,願以助軍。”且言其子仁杰可用狀,即召入宿衞。
  • 10.    《元史·太平傳》:太平字允中,初姓賀氏,名惟一,後賜姓蒙古氏,名太平。
  • 11.    《元史·卷一百六十九·列傳第五十六·賀仁杰傳》:賀仁杰,字寬甫,京兆人.父賁,有材略,善攻戰,數從軍有功.嘗治室於毀垣中,得白金七千五百兩,謂其妻鄭曰:“語云:匹夫無故獲千金,必有非常之禍.”時世祖以皇太弟受詔徵雲南,駐軍六盤山,乃持五千兩往獻之.世祖曰:“天以賜汝,焉用獻!”對曰:“殿下新封秦,金出秦地,此天以授殿下,臣不敢私,願以助軍.”且言其子仁杰可用狀,即召入宿衞.其軍帥怒賁不先白己而專獻金,下賁獄.世祖聞之,大怒,執帥將殺之,以勳舊而止.仁杰從世祖,南征雲南,北征乃顏,皆助勞績.後與董文忠居中事上,同志協力,知無不言,言無不聽,多所裨益,而言不外泄,帝深愛之.帝一日召仁杰至榻前,出白金,謂之曰:“此汝父六盤所獻者,聞汝母來,可持以歸養.”辭不許,乃歸白母,盡散之宗族。
  • 12.    《元史·卷一百六十九·列傳第五十六·賀仁杰傳》::世祖即位,賜(賀)賁金符,總管京兆諸軍奧魯。
  • 13.    《元史·卷一百六十九·列傳第五十六·賀仁杰傳》:帝欲選民間童女充後宮;有司買物,多非其土產;山後鹽禁,久為民害,皆奏罷之.民為之立祠.上都留守闕,宰相擬廷臣以十數,皆不納,帝顧仁杰曰:“無以易卿者.”特授正議大夫、上都留守.尚書省立,桑哥用事,奏上都留守司錢穀多失實.召留守忽剌忽耳及仁杰廷辨,仁杰曰:“臣漢人,不能禁吏戢奸,致錢穀多耗傷,臣之罪.”忽剌忽耳曰:“臣為長,印在臣手,事未有不關白而能行者,臣之罪.”帝曰:“以爵讓人者有之,未有爭引咎歸己者.”置勿問.仁杰在官五十餘年,為留守者居半,車駕春秋行幸,出入供億〔注〕,未嘗致上怒.其妻劉沒,帝欲為娶貴族,因辭,乃娶民間女,已而喪明,夫妻相敬如初,未嘗置媵妾.大德九年,年七十二,請老,歸第.後成祖崩,仁宗入清內欲有所諮訪,詔赴闕,行至樊橋而卒。
  • 14.    《元史·列傳·卷六十六》:賀勝,仁杰子也,字貞卿,一字舉安,小字伯顏,以小字行。嘗從許衡學,通經傳大義。年十六,入宿衞,凝重寡言,世祖甚器重之。大臣有密奏,輒屏左右,獨留勝,許聽之。出則參乘輿,入則侍帷幄,非休沐不得至家。至元二十四年,乃顏叛,帝親征,勝直武帳中,雖親王不得輒至。勝傳旨飭諸將,詰旦合戰,還侍帝側,矢交帳前,勝立侍不動。乃顏既敗,帝還都,乘輿夜行,足苦寒,勝解衣,以身温之。帝一日獵還,勝參乘,伶人蒙採毳作獅子舞以迎駕,輿象驚,奔逸不可制,勝投身當象前,後至者斷靷縱象,乘輿乃安。勝退,創甚,帝親撫之,遣尚醫、尚食視護。拜集賢學士,領太史院事,詔賜一品服。盧世榮、桑哥秉政,勢焰燻灼,勝父仁杰留守上都,不肯為之下,桑哥欲陰中之,累數十奏,帝皆不聽。至元二十八年,桑哥敗,罷尚書省,政歸中書。帝問誰可相者,勝對曰:“天下公論,皆屬完澤。”遂相完澤,而以勝參知政事。三十年,僉樞密院事,遷大都護。大德九年,勝父仁杰請老,以勝代為上都留守,兼本路都總管、開平府尹、虎賁親軍都指揮使。既至,通商賈,抑豪縱,出納有法,裁量有度,供億不匱,民賴以安。諸權貴子弟奴隸有暴橫驕縱者,悉繩以法。至大三年,進光祿大夫、左丞相,行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府達魯花赤。尋又加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
  • 15.    《元史·列傳·卷六十六》:奉聖州民高氏,籍虎賁,以貲雄鄉里,身死子幼。有達官利其財,使其部曲強娶高氏婦。勝白帝,斥之,高氏以全。歲大飢,輒發倉廩賑民,乃自劾待罪。帝報曰:“祖宗以上都之民付卿父子,欲安之也。卿能如此,朕復何憂,卿其視事。”民德之,為立祠上都西門外。帝聞之,覆命工寫其像以賜,俾傳示子孫。未幾,以足疾請老,不許,曰:“卿卧護足矣。”賜小車,出入禁闥。初,開平人張弼,家富。弼死,其奴索錢民家,弗得,毆負錢者至死。有治其獄者,教奴引弼子,並下之獄。丞相鐵木迭兒受其賂六萬緡,終不為直。勝素惡鐵木迭兒貪暴,居同巷,不與往來。聞弼事,以語御史中丞楊朵兒只。楊朵兒只以語監察御史玉龍帖木兒、徐元素。遂劾奏丞相,逮治其左右,得所賂事實以聞。帝亦素惡鐵木迭兒,欲誅之。鐵木迭兒走匿太后宮中,太后為言,僅奪其印綬而罷之。及英宗即位,在諒暗中,鐵木迭兒遂復出據相位,乃執楊朵兒只及中書平章政事蕭拜住,同日戮於市。且復誣勝乘賜車迎詔,不敬,並殺之。勝死之日,百姓爭持紙錢,哭於屍傍甚哀。泰定初,詔雪其冤,贈推忠宣力保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諡惠愍。至正三年,加贈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涇陽王,改諡忠宣。
  • 16.    《元史·太平傳》:太平,字允中,初姓賀氏,勝之子也。後賜姓蒙古氏,名太平。太平資性開朗正大,雖在弱齡,儼然如老成人。始襲父職。元統初,遷御史中丞。時中書有參議佛家閭者,檢人也。御史劾其罪,時宰庇之,事寢不行。太平辭疾卧家。至正二年,詔起為中書參知政事,辭。進右丞,又辭。會御史祁君璧復劾佛家閭,黜之,乃起就職。遼、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為總裁官,修成之。時粟貴而金銀賤,太平請委官收市之,所得不貲,其後兵興,卒獲其用。七年,朵而只為左丞相,請於帝日:“臣藉先臣之蔭,蚤襲位國王,昧於國家之理,非得太平不足與共事。”十一月,拜太平左丞相,朵而只為右丞相。明年正月,詔修后妃、功臣傳,特命太平同監修國史。太平請僧道有妻子者勒為民以減蠹耗,給校官俸以防虛冒,請賜經筵講官坐以崇聖學,立行都水監以治黃河。是時,天下無事,朝廷稽古禮文之典,有墜必舉。河南盜起,詔命太平為淮南行省左丞相總制諸軍駐於濟寧時諸軍久出糧餉苦不繼太平命有司給牛具以種麥自濟寧達於海州民不擾而兵賴以濟 十七年五月,召為中書左丞相。二皇后與皇太子謀,欲內禪,遣宦者諭意於太平,太平不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宮中,舉酒申前意,太平依違而已。未幾,詔拜太傅,俾歸奉元。帝欲以伯撒裏為丞相,伯撒裏曰: “陛下必以命臣,非得太平同事不可。”於是密旨令伯撒裏留太平毋行。皇太子惡其復留也,令御史大夫普化劾太平故違上命,當正其罪。搠思監因誣奏之,安置土蕃,尋遣使者逼令自裁。太平至東勝,賦詩一篇,乃自殺。年六十三。
  • 17.    《元史·列傳·卷六十六》:賀勝,仁杰子也,字貞卿,一字舉安,小字伯顏,以小字行。嘗從許衡學,通經傳大義。年十六,入宿衞,凝重寡言,世祖甚器重之。大臣有密奏,輒屏左右,獨留勝,許聽之。出則參乘輿,入則侍帷幄,非休沐不得至家。至元二十四年,乃顏叛,帝親征,勝直武帳中,雖親王不得輒至。勝傳旨飭諸將,詰旦合戰,還侍帝側,矢交帳前,勝立侍不動。乃顏既敗,帝還都,乘輿夜行,足苦寒,勝解衣,以身温之。帝一日獵還,勝參乘,伶人蒙採毳作獅子舞以迎駕,輿象驚,奔逸不可制,勝投身當象前,後至者斷靷縱象,乘輿乃安。勝退,創甚,帝親撫之,遣尚醫、尚食視護。拜集賢學士,領太史院事,詔賜一品服。盧世榮、桑哥秉政,勢焰燻灼,勝父仁杰留守上都,不肯為之下,桑哥欲陰中之,累數十奏,帝皆不聽。
  • 18.    《元史·列傳·卷六十六》:至元二十八年,桑哥敗,罷尚書省,政歸中書。帝問誰可相者,勝對曰:“天下公論,皆屬完澤。”遂相完澤,而以勝參知政事。三十年,僉樞密院事,遷大都護。大德九年,勝父仁杰請老,以勝代為上都留守,兼本路都總管、開平府尹、虎賁親軍都指揮使。既至,通商賈,抑豪縱,出納有法,裁量有度,供億不匱,民賴以安。諸權貴子弟奴隸有暴橫驕縱者,悉繩以法。至大三年,進光祿大夫、左丞相,行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府達魯花赤。尋又加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奉聖州民高氏,籍虎賁,以貲雄鄉里,身死子幼。有達官利其財,使其部曲強娶高氏婦。勝白帝,斥之,高氏以全。歲大飢,輒發倉廩賑民,乃自劾待罪。帝報曰:“祖宗以上都之民付卿父子,欲安之也。卿能如此,朕復何憂,卿其視事。”民德之,為立祠上都西門外。帝聞之,覆命工寫其像以賜,俾傳示子孫。未幾,以足疾請老,不許,曰:“卿卧護足矣。”賜小車,出入禁闥。初,開平人張弼,家富。弼死,其奴索錢民家,弗得,毆負錢者至死。有治其獄者,教奴引弼子,並下之獄。丞相鐵木迭兒受其賂六萬緡,終不為直。勝素惡鐵木迭兒貪暴,居同巷,不與往來。聞弼事,以語御史中丞楊朵兒只。楊朵兒只以語監察御史玉龍帖木兒、徐元素。遂劾奏丞相,逮治其左右,得所賂事實以聞。帝亦素惡鐵木迭兒,欲誅之。鐵木迭兒走匿太后宮中,太后為言,僅奪其印綬而罷之。及英宗即位,在諒暗中,鐵木迭兒遂復出據相位,乃執楊朵兒只及中書平章政事蕭拜住,同日戮於市。且復誣勝乘賜車迎詔,不敬,並殺之。勝死之日,百姓爭持紙錢,哭於屍傍甚哀。泰定初,詔雪其冤,贈推忠宣力保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諡惠愍。至正三年,加贈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涇陽王,改諡忠宣。子二人:惟一,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監修國史;惟賢,太中大夫、同知上都留守司事。孫均,太子詹事。
  • 19.    《元史·太平傳》:太平,字允中,初姓賀氏,勝之子也。後賜姓蒙古氏,名太平。太平資性開朗正大,雖在弱齡,儼然如老成人。始襲父職。元統初,遷御史中丞。時中書有參議佛家閭者,檢人也。御史劾其罪,時宰庇之,事寢不行。太平辭疾卧家。至正二年,詔起為中書參知政事,辭。進右丞,又辭。會御史祁君璧復劾佛家閭,黜之,乃起就職。遼、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為總裁官,修成之。時粟貴而金銀賤,太平請委官收市之,所得不貲,其後兵興,卒獲其用。七年,朵而只為左丞相,請於帝日:“臣藉先臣之蔭,蚤襲位國王,昧於國家之理,非得太平不足與共事。”十一月,拜太平左丞相,朵而只為右丞相。次年正月,詔修后妃、功臣傳,特命太平同監修國史。太平請僧道有妻子者勒為民以減蠹耗,給校官俸以防虛冒,請賜經筵講官坐以崇聖學,立行都水監以治黃河。是時,天下無事,朝廷稽古禮文之典,有墜必舉。河南盜起,詔命太平為淮南行省左丞相總制諸軍駐於濟寧時諸軍久出糧餉苦不繼太平命有司給牛具以種麥自濟寧達於海州民不擾而兵賴以濟 十七年五月,召為中書左丞相。二皇后與皇太子謀,欲內禪,遣宦者諭意於太平,太平不答。皇后又召太平至宮中,舉酒申前意,太平依違而已。未幾,詔拜太傅,俾歸奉元。帝欲以伯撒裏為丞相,伯撒裏曰: “陛下必以命臣,非得太平同事不可。”於是密旨令伯撒裏留太平毋行。皇太子惡其復留也,令御史大夫普化劾太平故違上命,當正其罪。搠思監因誣奏之,安置土蕃,尋遣使者逼令自裁。太平至東勝,賦詩一篇,乃自殺。年六十三。
  • 20.    《賀仁杰墓誌蓋文》:大元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等處行中書省事賀公墓銘。大德十一年春正月癸酉仁宗皇帝至自軍懷削平內亂it'使召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中書省事賀公入朝京師言念世祖皇帝舊人宜速駕以來有所諮訪故也公承命就道六月十有九日薨於樊橋徵使以聞三宮為之震悼尋贈公旃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上柱國封雍國公諡曰忠貞距易名之歲十有二年聖天子起懷賢之思猶以公褒崇之典為未稱特加推誠宣力司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奉元王仍諡忠貞孝孫惟一頓首百拜書。
  • 21.    《元史· 列傳· 卷五十六· 賀仁杰傳》:賀仁杰,字寬甫,其先河東隰州人,祖種德徒關中,遂為京兆鄠人。父賁,有材略,善攻戰,數從軍有功。關中兵後積屍滿野,賁買地金天門外,為大冢收瘞之。遠近聞者,爭輦屍來葬,復以私錢勞之。嘗治室於毀垣中,得白金七千五百兩,謂其妻鄭曰:“語云:匹夫無故獲千金,必有非常之禍。”時世祖以皇太弟受詔徵雲南,駐軍六盤山,乃持五千兩往獻之,世祖曰:“天以賜汝,焉用獻。”對曰:“殿下新封秦,金出秦地,此天以授殿下,臣不敢私,願以助軍。”且言其子仁杰可用狀,即召入宿衞。其軍帥怒賁不先白己而專獻金,下賁獄。世祖聞之,大怒,執帥將殺之,以勳舊而止。世祖即位,賜賁金符,總管京兆諸軍奧魯,卒,贈輸忠立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雍國公,諡貞獻。仁杰從世祖,南征雲南,北征乃顏,皆著勞績。後與董文忠居中事上,同志協力,知無不言,言無不聽,多所裨益,而言不外泄,帝深愛重之。至元十三年,宋平,惟川蜀久不下。四川制置使張珏守重慶,合州安撫使王立守釣魚山,相拒二十餘年。詔建東西行樞密院,督兵進伐,合丹、闊裏吉思領東院,攻釣魚山;不花、李德輝領西院,攻重慶。德輝分守成都,獲王立鈔卒張郃,縱之使諭立降。立復遣張郃等奉蠟書告德輝,能自來即降。德輝遂從五百騎至釣魚山,與東院同受立降。東院復奏誅立,並言德輝越境邀功,下立長安獄。西院從事呂掞至都,以兵事告許衡,許衡告仁杰,仁杰為言於帝。帝召樞密臣責之曰:“汝等以人命為戲耶今召王立,立生則已,死則汝等亦從之。”立至,賜金虎符,仍以為合州安撫使。帝一日召仁杰至榻前,出白金,謂之曰:“此汝父六盤所獻者,聞汝母來,可持以歸養。”辭不許,乃歸白母,盡散之宗族。帝欲選民間童女充後宮;及有司買物,多非其土產;山後鹽禁,久為民害,皆奏罷之。民為之立祠。
  • 22.    《元史· 列傳· 卷五十六· 賀仁杰傳》:十七年,上都留守闕,宰相擬廷臣以十數,皆不納,帝顧仁杰曰:“無以易卿者。”特授正議大夫、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開平府尹。次年,賜三珠虎符,進資德大夫,兼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尋加榮祿大夫、中書右丞,留守如故。尚書省立,桑哥用事,奏上都留守司錢穀多失實。召留守忽剌忽耳及仁杰廷辨,仁杰曰:“臣漢人,不能禁吏戢奸,致錢穀多耗傷,臣之罪。”忽剌忽耳曰:“臣為長,印在臣手,事未有不關白而能行者,臣之罪。”帝曰:“以爵讓人者有之,未有爭引咎歸己者。”置勿問。仁杰在官五十餘年,為留守者居半,車駕春秋行幸,出入供億,未嘗致上怒。其妻劉沒,帝欲為娶貴族,固辭,乃娶民間女,已而喪明,夫妻相敬如初,未嘗置媵妾。大德九年,年七十二,請老,拜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中書省事,賜白金、楮幣、錦袍、玉帶,歸第。以子勝襲上都留守、虎賁指揮使。後成宗崩,仁宗入清內難,念世祖舊臣,欲有所諮訪,召赴闕,行至樊橋而卒。贈恭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上柱國,追封雍國公,諡忠貞。延祐六年,加贈推誠宣力翊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奉元王。子勝,自有傳。
  • 23.    《賀勝墓誌蓋文》:大元故左丞相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推忠力保德功臣太傅諡惠愍。
  • 24.    《賀秦國公墓誌銘》:大元故中書左丞相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推忠宣力保得功臣太傅霊惠愍賀秦國公墓誌銘翰林直學仕奉議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虞集文奉議大夫前太子左贊善同恕題蓋世祖皇帝建上都於灤水之陽控引西北東際遼海南面而臨制天下形勢尤重於大都大駕歲巡幸中外百官鹹從而宗王藩戚之期會朝集冠蓋相望共億之計壹統之留守故為職最要焉自非器館而慮周望孚而千故明習國家典要深為上所信曏者殆不足以勝其任也自世祖時以屬諸賀氏至於今三世矣方奉元忠貞王為政時一府之中非無國人貴姓與之共位。
  • 25.    《列傳·卷二十七》:也先忽都,名均,字公秉,太平子,初姓賀氏,後賜姓蒙古氏。(注:也先忽都即賀均,後改名蒙古化。)
  • 26.    《元史·太平傳》:太平,字允中,初姓賀氏,名惟一,後賜姓蒙古氏,名太平,仁杰之孫,勝之子也。(注:太平即賀惟一,後改名蒙古化。)
  • 27.    《賀仁杰墓誌志文》:“公字寬甫,曾祖而上世為……祖仲德,徙長安,生三子,伯貴,不仕,仲賁。"“(賁)生五子。長公(即賀仁杰),次義立、禮貴、智明、信仲,女一,適王權省子貴用。"(該墓誌文中人名全稱分別為賀義立、賀禮貴、賀智明、賀信仲)
  • 28.    《賀仁杰墓誌志文》:"公字寬甫,曾祖而上世為……祖仲德,徙長安,生三子,伯貴,不仕,仲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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