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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鎖定
大風紅色預警信號是氣象部門通過氣象監測大風到來之前做出的預警信號,提示百姓躲避大風,農業儘量減少大風帶來的損失,大風紅色預警信號是大風預警信號中的第四級別。
中文名
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外文名
Gale red warning signal
級別標準
6小時內可能或已受大風影響
平均風力
12級以上
陣    風
13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是否停課
停課
級    別
第四級別
定    義
大風到來之前做出的預警信號

大風紅色預警信號防禦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大風應急和搶險工作;
2、人員應當儘可能停留在防風安全的地方,不要隨意外出;
3、回港避風的船舶要視情況採取積極措施,妥善安排人員留守或者轉移到安全地帶;
4、切斷危險電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遮蓋建築物資;
5、機場、鐵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單位應當採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1] 

大風紅色預警信號發佈狀況

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預警信號發佈、解除與傳播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
區域內預警信號發佈、解除與傳播的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做好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的有關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預警信號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並組織有關部門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機制和系統學校機場港口車站高速公路、旅遊景點等人口密集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設置或者利用電子顯示裝置及其他設施傳播預警信號。國家依法保護預警信號專用傳播設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預警信號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按照發布權限、業務流程發佈預警信號,並指明氣象災害預警的區域。發佈權限和業務流程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另行制定。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預警信號。

大風紅色預警信號發佈時間方法

大風 大風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及時發佈預警信號,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或者解除預警
信號,同時通報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防災減災機構。當同時出現或者預報可能出現多種氣象災害時,可以按照相對應的標準同時發佈多種預警信號。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固定網、移動網、因特網電子顯示裝置等手段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號。在少數民族聚居區發佈預警信號時除使用漢語言文字外,還應當使用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廣播、電視等媒體和固定網、移動網、因特網等通信網絡應當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及時傳播預警信號,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直接提供的實時預警信號,並標明發布預警信號的氣象台站的名稱和發佈時間,不得更改和刪減預警信號的內容,不得拒絕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不得傳播虛假、過時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接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提供的預警信號後,應當及時公告,向公眾廣泛傳播,並按照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教育宣傳工作,編印預警信號宣傳材料,普及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