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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團

鎖定
國際財團是指作為一個整體運作的組織集團以實現共同的目標
國際財團是一種工商企業聯合組織,無論個人、合夥關係或公司均可參加,為開創某些特定的業務,進行臨時性的合作。當這項業務完成後,國際財團就停止工作。 [1] 
中文名
國際財團 [1] 
類    型
經濟術語
相關內容
國際財團並不具有單獨的法人身份,雖然在某一項税收問題上,可以視為一個實體。
國際財團的存在,取決於聯合本身的意義,與其從事的業務項目無關。國際財團的存在並不説明所開創業務的確切性質,也不表明每個成員應完成的部分任務必能完成。
國際財團可以作為一個集團與第三方進行談判,也可以為其所從事的項目完成一些前期工作,例如,調查、可行性研究和對各成員作出適當安排,以便為下階段談判作好準備等。
國際財團的某些特點基本上與子公司類似,其中也包括税收影響方面。然而,為了避免出現財務和税收方面的困難,合作的任何一方都不試圖完全控制國際財團。如果合作每一方參與國際財團資產的份額低於規定的界限(例如,在英國,參與這類公司資產的份額低於10%),那就可以享受附加的税收優惠。這種資產份額的低參與並不被看作僅僅是出於減輕税收的目的,因此,國際財團很少會遇到猶如內部企業資金融通中轉讓定價所引起的各種麻煩。國際財團的合資方在形式上被認為是獨立的,所以他們的業務不會受到如對內部企業交易逃税的那種控制
不少國家允許將國際財團視為獨立的課税主體,可以作為獨立的公司登記註冊。
例如,在西班牙,國際財團被認作是專門建立的納税單位。Sociedad de Empresns(SdE)在西班牙至少要由3個自然人或法人組成,而且任何一個合資人蔘與的股份不能超過30%。SdE可以被免除99%的地方税以及已分配股息利息。這裏可注意到,這類國際財團具有明顯的財務混合制——最後的納税人是創建這類合資企業的合資各方。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