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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收入初次分配
鎖定
- 中文名
-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
- 外文名
- Primary distribution of national income
- 屬 性
- 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方式
- 主要指標
- 分配率
- 主要形成
- 市場機制
- 政 府
- 一般間接干預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分配過程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國有經濟
國有企業創造的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繳國家,成為國家集中的純收入,由國家統籌安排,在全社會範圍 內使用;(2)以企業基金形式留歸企業支配,用於企業發展生產、集體福利、職工獎勵等方面;(3)以工資形式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分配給企業職工,由職工個人 支配和使用。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集體經濟
城鎮集體經濟初次分配:城鎮集體企業創造的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為四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繳國家財政,形成國家集中的純收入;(2)以 合作基金形式上繳集資單位,形成統一支配的集體收入;(3)以企業基金形式留給企業;(4)以工資形式分配給職工,形成職工個人收入。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農村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由於普遍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所以,要以承包農户為單位進行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承包農户創造的國民收 入在初次分配中發解為四部分:(1)以農業税形式上繳國家,形成國家集中的純收入;(2)以公積金、公益金形式留給集體,用於擴大再生產和集體福利; (3)以管理費形式提留給鄉村政權組織;(4)以個人收入形式留歸農户。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個體經濟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私營經濟
私營企業創造的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繳國家;(2)以工資形式分配給企業職工;(3)以企業主收入形式歸企業主支配。 “三資企業”的初次分配:“三資企業”創造的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為四部分:除按註冊投資比例分一部分給外方投資者外,其餘部分的分配與一般企業相似,分別以税金、企業基金、工資形式,形成國家收入、企業收入和勞動者個人收入。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指標
在市場經濟成熟的國家,上述三項指標各自所佔比重都很高。以美國為例,國民總產值的70%是勞動報酬,其他國家的分配率也普遍都在54% ~65%之間。而中國的情況恰恰相反,中國1991年到2000年間的初次分配存在着資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財政收入大幅增長、勞動所得持續下降的問題。職工工資總額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在逐年下降,1991年為15.3%,1996年為13%,2000年下降到12%,2005年下降到11%,同時行業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也持續擴大
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分配政策
2009年3月5日,温家寶總理在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抓緊制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他強調,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增加社會保障投入,中央財政擬安排3185億元。加快構建更加完善的社會保障安全網,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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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
- 2. 楊宜勇:“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內有望出台” .和訊網.2010年03月06日05:13[引用日期2014-04-29]
- 3. 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 .中國知網.2012-12[引用日期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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