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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假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關於什麼親屬去世才能請喪假,法律沒有確切的規定。但是應該考慮《憲法》、《婚姻法》依據贍養老人及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而定。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備註: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僅僅是一九五九年為了方便職工請路程假的福利條款,並不能作為解釋直系親屬包含的內容。
- 中文名
- 喪假
- 外文名
- funeral leave
- 規定單位
- 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
- 適用人羣
- 勞動者
- 時 長
- 1—3天
喪假釋義
因有喪事而請的假。
喪假出處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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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喪假 .在線漢語字典[引用日期201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