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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酬虢州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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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酬虢州李司法》,出自《全唐詩》,是被譽為“初唐四傑”之一的楊炯創作的一首詩詞。
作品名稱
和酬虢州李司法
作    者
楊炯
創作年代
唐朝
作品出處
全唐詩:卷50_27
文學體裁

和酬虢州李司法作者簡介

楊炯(650年-692年),漢族,弘農華陰(今屬陝西)人,排行第七,唐朝詩人。初唐四傑之一。顯慶六年(公元661年),年僅11歲的楊炯被舉為神童,上元三年(676年)應制舉及第,授校書郎。後又任崇文館學士,遷詹事、司直。垂拱元年(685年),降官為梓州司法參軍。天授元年(690年),任教於洛陽宮中習藝館。如意元年(692年)秋後改任盈川縣令,吏治以嚴酷著稱,卒於任所。因此後人稱他為“楊盈川”。 其邊塞詩較有氣勢。有《盈川集》。

和酬虢州李司法作品原文

和酬虢州李司法
唇齒標形勝,關河壯邑居。
寒山抵方伯,秋水面鴻臚。
君子從遊宦,忘情任卷舒。
風霜下刀筆,軒蓋擁門閭。
平野芸黃遍,長洲鴻雁初。
菊花宜泛酒,浦葉好裁書。
昔我芝蘭契,悠然雲雨疏。
非君重千里,誰肯惠雙魚

和酬虢州李司法楊炯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