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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瑄
(明朝大臣)
鎖定
周瑄由鄉舉入國學,授刑部主事、員外郎,以擅長處理案情聞名。任刑部左、右侍郎長達十六年,審清了許多冤案。官至南京刑部尚書,晚年居家南京。
- 本 名
- 周瑄
- 別 名
- 周莊懿
- 字
- 廷玉
- 號
- 葵軒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陽曲
- 出生日期
- 1407年5月7日
- 逝世日期
- 1484年5月30日
- 主要成就
- 審理冤案,賑撫災民
- 官 職
- 南京刑部尚書
- 追 贈
- 太子少保
- 諡 號
- 莊懿
周瑄人物生平
周瑄生於明成祖永樂五年(1407年)三月三十日(5月7日)。
[2]
他早年經由鄉舉進入國子監學習。明英宗正統二年(1437年)十月,周瑄任行在(北京)吏部主事。
[3]
後轉為刑部主事,他善於處理法律案件。
[4]
正統十三年(1448年),周瑄升為刑部員外郎。
[5]
次年,英宗北征瓦剌,應當扈從聖駕的郎中多託病不去,周瑄請求隨行。六師覆沒,周瑄受傷逃回,升為代理郎中。有校尉受賄放了盜賊,而以仇人來代替。周瑄進行辯解,為他雪冤,而將校尉抵罪。外郡送來囚犯,一天達八百人,周瑄擔心他們中暑,三天便審理遣送殆盡。
[6]
景泰元年(1450年),周瑄因吏部尚書王直的推薦,被破格升為刑部右侍郎。後來,他外出賑濟順天、河間饑荒。還沒辦完,英宗已於景泰八年(1457年)復位。有關官員請把他召回,英宗不聽。又賜給他敕令,命他可以相機處置。周瑄遍歷所轄地區,大舉救荒之政,先後賑濟饑民二十六萬五千人,發給耕牛種子各一萬多,上奏實行利民八件事。事情辦完後,周瑄才回京。
[7]
天順二年(1451年),周瑄轉為刑部左侍郎。當時,英宗正信任門達、逯杲,多次製造大案。周瑄千方百計疏導,多有匡正,他還轉告各郎官不要避禍。因此移交刑部定罪的人,不至於濫被冤枉。他供職刑部歲久,屬下官吏多不敢欺騙。他主張寬恕,不苛刻地引用法律條文來定罪。一同佐理刑部事務的安化人孔文英,他任御史時曾審理黃岩妖言案,應當判罪的有三千人,孔文英説他們都是冤枉,結果只抓了首從一人定罪。至此他與周蠧同在刑部,並稱為長者。
[8]
天順七年(1456年),英宗命周瑄代掌工部事務。
[9]
周瑄為人恬靜,淡於名利。至明憲宗即位後,他任侍郎已十六年了,才升為右都御史。他督理南京糧儲時,捕捉懲治作奸者多人,清除了宿弊。鳳陽、淮安、徐州鬧饑荒,憲宗根據周瑄的建議發倉米四十萬賑濟。
[10]
許久後,周瑄升任南京刑部尚書。他命令各部門,凡是不需要調查的案情,不出五日必須處理完畢,因此監獄中沒有滯留的囚犯。夏天發生瘟疫,他將犯輕罪的放出監獄,對他們説:“叫你們時再來。”囚犯們歡呼而去。到召回囚犯時,沒有人誤期回來。
[11]
周瑄人物評價
程敏政:公德性寬宏,氣度詳雅,修髯長身,議論英發,見者知為大人君子。平生事上壹,以恭謹為本,自號葵軒以見志行已正。凡所歷官,皆循序而得,不枉道以幹人。守官廉,故鄉至無田宅可歸。遇人務從厚,有不答不較。人有託,盡心力為之,不啻己事。……見誠者,必為傾倒。厚貌深顏之徒,則惡見之。居家事親孝。出入兩京,歷兩法司,幾四十年,無毫髮傷人害物之舉。至於領賑貸、督京庾,活民利國之功尤多。以故位登八座,壽幾八帙。子孫不下二十餘人,策名甲科、聯官清要以並顯於公後。則公之榮名始終,慶澤宏遠,求之一時,豈多見哉。
[16]
(《贈太子少保諡莊懿周公行狀》)
劉珝:公德性寬宏,氣度詳雅,修髯長身,議論英發。平生所歷官,皆循序而得,不枉道以千人。……出入兩京法司,幾四十年,無毫髮傷人害物之舉。至於領賑貸、督京庾,活民利國之功尤多。故位登八座、壽幾八帙。子孫二十餘人,策名甲科、聯官清要以並承於公後。則公之榮名,始終慶澤,宏遠一時,豈多見哉。
[17]
(《贈太子少保諡莊懿南京刑部尚書周公墓誌銘》)
周瑄親屬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祖父 | 周温甫 | |
祖母 | 任氏 | 後贈夫人。 | |
父親 | 周杰 | 不仕。後贈資政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 | |
母親 | 張氏 | 後贈夫人。 | |
—— | 原配 | 喻氏 | 鎮撫喻某(名不詳)之女,贈夫人。 |
繼室 | 顧氏 | 封夫人。 | |
子輩 | 長子 | ||
次子 | 周綸 | 為太學生,早逝。 | |
三子 | 官至山東參議。 | ||
四子 | 周紞 | 早逝。 | |
五子 | 周縉 | 早逝。 | |
六子 | 周紳 | 早逝。 | |
七子 | 周綖 | 早逝。 | |
幼子 | 周維 | —— | |
女兒 | 周氏 | ||
據《贈太子少保諡莊懿周公行狀》的不完全統計,周瑄共有孫子十二人、孫女九人,其姓名履歷皆不詳。 |
周瑄史料記載
《國朝獻徵錄·贈太子少保諡莊懿南京刑部尚書周公墓誌銘》
[17]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18]
- 參考資料
-
- 1. 《贈太子少保諡莊懿南京刑部尚書周公墓誌銘》:公諱瑄,字廷玉,別號葵軒,世為山西陽曲人。
- 2. 《資德大夫正治上卿南京刑部尚書致仕贈太子少保諡莊懿周公行狀》:公生永樂丁亥三月三十日。
- 3.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十五》:(正統二年十月)癸亥,擢進士陳韶為行在户科給事中,周瑄行在吏部主事,黃䪧、王矩行在户部主事,高岡、彭貫、李毅、王得成行在刑部主事。
- 4. 《明史·周瑄傳》:由鄉舉入國學。正統中,除刑部主事,善治獄。
- 5.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三》:(正統十三年二月)壬戌,升刑部員外郎蔣箴、祝暹、陸瑜、馬嗣宗、曾翬、李棠、羅崇本為郎中,主事王健、周瑄、沈彬、甘敬脩、逯端、項忠、王槩為員外郎,照磨朱銓為署員外郎。
- 6. 《明史·周瑄傳》:十三年遷員外郎。明年,帝北征。郎中當扈從者多託疾,瑄請行。六師覆沒,瑄被創歸,擢署郎中。校尉受賕縱盜,以仇人代。瑄辨雪之,抵校尉罪。外郡送囚,一日至八百人。瑄慮其觸熱,三日決遣之殆盡。
- 7. 《明史·周瑄傳》:景泰元年,以尚書王直薦,超拜刑部右侍郎。久之,出振順天、河間飢。未竣,而英宗復位。有司請召還。不聽。復賜敕,令便宜處置。瑄遍歷所部,大舉荒政,先後振饑民二十六萬五千,給牛種各萬餘,奏行利民八事。事竣還。
- 8. 《明史·周瑄傳》:明年轉左。帝方任門達、逯杲,數興大獄。瑄委曲開諭,多所救正,復飭諸郎毋避禍。以故移部定罪者,不至冤濫。官刑部久,屬吏不敢欺。意主寬恕,不為深文。同佐部者安化孔文英,為御史時按黃岩妖言獄,當坐者三千人,皆白其誣,獨械首從一人論罪。及是居部,與瑄並稱長者。
- 9. 《明史·周瑄傳》:七年命瑄署掌工部事。
- 10. 《明史·周瑄傳》:瑄恬靜淡榮利。成化改元,為侍郎十六年矣,始遷右都御史。督理南京糧儲,捕懲作奸者數輩,宿弊為清。鳳陽、淮、徐飢,以瑄言發廩四十萬以振。
- 11. 《明史·周瑄傳》:久之,遷南京刑部尚書。令諸司事不須勘者,毋出五日。獄無滯囚。暑疫,悉遣輕系者,曰:“召汝則至。”囚歡呼去,無失期者。
- 12. 《明史·周瑄傳》:為尚書九載,屢疏乞休。久之乃得請。家無田園,卜居南京。
- 13. 《資德大夫正治上卿南京刑部尚書致仕贈太子少保諡莊懿周公行狀》:久之,失明。長子經方侍經筵及皇太子講讀,急請歸省,得馳驛視公。見公飲食談論不改於昔,意其福壽方殷而未艾也。經還朝後三年,而公不可作矣,實甲辰五月六日,享年七十有八。
- 14. 《明史·周瑄傳》:卒,贈太子少保,諡莊懿。
- 15. 《贈太子少保諡莊懿南京刑部尚書周公墓誌銘》:成化二十年五月六日,南京刑部尚書周公卒於家,春秋七十有八。訃聞,上遣官諭祭,命工部營葬域,贈太子少保,諡莊懿。
- 16. 《篁墩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1-03]
- 17. 《國朝獻徵錄·卷四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04]
- 18.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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