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永康
(香港學聯秘書長)
鎖定
- 中文名
- 周永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畢業院校
- 香港大學
- 職 務
- 學生
- 主要事件
- 發起香港佔中運動,並擔任領導
周永康人物經歷
周永康現為香港大學比較文學及社會學的四年級學生,是一名激進的“港獨”分子。他經常穿印有港英旗幟的T恤,以表示對港英時期的“懷念”。他負責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時,《學苑》2014年2月號以“香港民族命運自決”為題發表文章,拋出“香港應公投變成獨立政治實體”,甚至杜撰出所謂的“香港民族論”。
[3]
2014年12月12日,據鳳凰網援引香港電台報道,警方在傍晚開始加快在金鐘佔領區的拘捕行動,晚上九時許,最後一批靜坐人士逐一被警員帶走,包括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等,被捕人士被帶上旅遊巴士準備送往警署。
[6]
2016年7月21日,前“學民思潮”召集人、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因涉2015年“佔中”前夕煽動及率眾衝進政府總部廣場,分獲“參與非法集會”和“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會”等罪。
[7]
周永康人物事件
周永康判決入刑
曾組織和參與“非法”佔中的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因2014年9月26日非法衝擊政府總部廣場,於2016年7月21日被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犯“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會罪”和“參與非法集會罪”,並於2016年8月15日分別被判以80小時、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監禁緩刑。香港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後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監禁。2017年8月17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對此作出判決,裁定黃之鋒即時監禁6個月、羅冠聰即時監禁8個月、周永康即時監禁7個月。
[4]
周永康上訴獲准
2017年11月7日,香港終審法庭批准2014年非法“佔中”的頭目周永康等3人就“衝擊政總”案上訴。上訴許可,只適合用於對三人的判刑,而非尋求推翻有罪判決。終院首席法官同意此案存在可爭議的法律觀點,因此批准上訴。終審法院星期二發出上訴許可後,批准周永康也取保候審。候審期間不得離開香港。終院將於2018年1月16日開審。
[5]
周永康上訴成功
- 參考資料
-
- 1. 新生代漢奸毀不了香港,他們註定輸得底褲都不剩 .人民日報海外網[引用日期2021-01-08]
- 2. 香港終審法院釋放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3人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8-02-07]
- 3. 香港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被拘捕現場 .gmw.cn.2014-12-12[引用日期2014-12-12]
- 4. 香港非法“佔中”主要參與者黃之鋒等被判入獄 .新浪網.2017-08-17[引用日期2017-08-17]
- 5. “佔中”黃之鋒等上訴獲批准 走出法院一臉輕鬆 .鳳凰網.2017-11-08[引用日期2017-11-08]
- 6. 黎智英在金鐘被警方帶走 將辭任蘋果日報社長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4-12-12]
- 7. 黃之鋒周永康等3名香港“佔中”領袖被判有罪 .中國台灣網.2016-07-23[引用日期2016-08-07]
- 8. 港媒曝:“港獨”分子周永康逃至美國成亂港組織頭目,議員:應展開國際緝捕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