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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

(香港學聯秘書長)

鎖定
周永康,漢奸香港大學學生,香港“佔中運動”發起者,並且擔任“佔中運動”領導。 [1] 
2018年2月6日,周永康就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改判監後提出上訴,終審法院裁定3人上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 [2] 
2021年9月,“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發聲明,稱周永康接任“HKDC”主席 [8] 
中文名
周永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畢業院校
香港大學
職    務
學生
主要事件
發起香港佔中運動,並擔任領導

周永康人物經歷

周永康 周永康
周永康現為香港大學比較文學及社會學的四年級學生,是一名激進的“港獨”分子。他經常穿印有港英旗幟的T恤,以表示對港英時期的“懷念”。他負責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時,《學苑》2014年2月號以“香港民族命運自決”為題發表文章,拋出“香港應公投變成獨立政治實體”,甚至杜撰出所謂的“香港民族論”。 [3] 
香港非法“佔中”主要參與者中,香港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後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監禁。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今日對此作出判決,其中周永康即時監禁7個月。 [4] 
周永康被捕 周永康被捕
2017年11月7日,周永康上訴獲批准。 [5] 
2014年12月12日,據鳳凰網援引香港電台報道,警方在傍晚開始加快在金鐘佔領區的拘捕行動,晚上九時許,最後一批靜坐人士逐一被警員帶走,包括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等,被捕人士被帶上旅遊巴士準備送往警署。 [6] 
2016年7月21日,前“學民思潮”召集人、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因涉2015年“佔中”前夕煽動及率眾衝進政府總部廣場,分獲“參與非法集會”和“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會”等罪。 [7] 
2021年9月,“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發聲明,稱周永康接任“HKDC”主席 [8] 

周永康人物事件

周永康判決入刑

曾組織和參與“非法”佔中的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因2014年9月26日非法衝擊政府總部廣場,於2016年7月21日被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犯“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會罪”和“參與非法集會罪”,並於2016年8月15日分別被判以80小時、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監禁緩刑。香港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後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監禁。2017年8月17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對此作出判決,裁定黃之鋒即時監禁6個月、羅冠聰即時監禁8個月、周永康即時監禁7個月。 [4] 

周永康上訴獲准

2017年11月7日,香港終審法庭批准2014年非法“佔中”的頭目周永康等3人就“衝擊政總”案上訴。上訴許可,只適合用於對三人的判刑,而非尋求推翻有罪判決。終院首席法官同意此案存在可爭議的法律觀點,因此批准上訴。終審法院星期二發出上訴許可後,批准周永康也取保候審。候審期間不得離開香港。終院將於2018年1月16日開審。 [5] 

周永康上訴成功

2018年2月6日,周永康就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改判監後提出上訴,終審法院裁定3人上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