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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雄

(晉太康初年河南尹)

鎖定
向雄(?~286年)字茂伯,魏晉人物,河內山陽人,彭城太守向韶之子。 [1]  初仕魏為郡主簿,事奉太守王經。及王經獲罪處死,他哭喪而哀感市人。後以過失入獄,司隸校尉鍾會從獄中闢為都官從事。及鍾會以叛逆罪被殺,無人殯殮,他料理喪葬事宜。晉太康初年為河南尹,賜爵關內侯。後為齊王司馬攸歸藩事,固諫忤旨,起而徑出。太康七年,憤恚死去。
茂伯
所處時代
三國西晉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內山陽
逝世日期
286年
本    名
向雄
官    職
河南尹、黃門侍郎、秦州刺史
爵    位
關內侯

向雄人物生平

向雄哭經葬會

向雄起初在郡中擔任主簿,給河內太守王經做事(《三國志》裴注引《世語》,此時王經為司隸校尉,任命向雄為他的都官從事) [8]  。王經死後,向雄哭得很傷心,市人很為之悲傷。後來繼任河內太守劉毅曾經無故鞭笞向雄,後來吳奮代替劉毅擔任河內太守,又因小小的譴責把他關進監獄。司隸鍾會把向雄從監獄裏徵召出來當都官從事,後來鍾會去世無人收殮下葬,向雄迎喪並安葬了他。 [2]  司馬昭得知後召見向雄並責備他説:“以前王經去世,你在東市哭他,我不問罪。現在鍾會叛逆,你又收殮安葬,我如果再寬容你。把王法用到哪裏?” 向雄説:“從前先王掩埋刑人的骨骼屍體,仁德潤澤朽骨,當時難道先佔卜功過然後才安葬嗎?現在刑法已施行,按照法令已經完備。我為道義所感化而收葬他,道義教化也沒有過錯。法令在上面制定,教化在下面發揚,為什麼一定要讓我立身於違背生死常理的時代呢? 殿下把他的枯骨棄在荒野,作為將來的仁人賢士的口實,不也太可惜了嗎?” 司馬昭很高興,與他交談並飲宴後才讓他回去。 [3] 

向雄君臣關係

後來,向雄累次升任至黃門侍郎。當時吳奮、劉毅都是侍中,一同在宮廷門下,起初向雄不與他們説話。晉武帝司馬炎知道後,敕令向雄應恢復君臣的友好關係。向雄迫不得已,便到劉毅家裏,拜見之後説:“早先接受了詔命,君臣之義已絕,怎麼樣?” 接着便離去。晉武帝聽説後大怒,責問向雄:“我讓你恢復君臣友好關係,你為什麼故意絕交?” 向雄説:“古代的君子用禮義引薦人,用禮義摒退人,現在引薦人如同把人放在膝蓋上,摒退人如同把人墜入深淵。劉毅與我不成為敵人,已經是很萬幸的了,又怎麼能恢復君臣友好關係呢?” 晉武帝聽罷,只好同意。 [4] 

向雄憤懣而死

泰始年間(265年―274年),累次升任至秦州刺史,讓他使用紅色旗幟、曲柄傘、鼓吹等儀仗,賜二十萬錢。咸寧初年(275年),入朝擔任御史中丞,升任侍中,又出朝擔任徵虜將軍。太康初年,擔任河南尹,賜封爵位為關內侯。皇帝打算讓齊王司馬攸回到封國,向雄向皇帝進諫説:“陛下雖然子弟多,可是有名望的人少。齊王司馬攸守在京城,獲益的確很多,不可不思量。”皇帝不採納。向雄極力進諫,違背聖旨,向雄徑自出宮,因憤懣而死。 [5] 

向雄人物評價

習鑿齒:“向伯茂可謂勇於蹈義也,哭王經而哀感市人,葬鍾會而義動明主,彼皆忠烈奮勁,知死而往,非存生也。況使經、會處世,或身在急難,而有不赴者乎?故尋其奉死之心,可以見事生之情,覽其忠貞之節,足以愧背義之士矣。” [6] 
房玄齡:“茂伯篤終,哭王經以全節。休然追遠,理鄧艾以成名。故得義感明時,仁流枯骨。雖朱勃追論新息,欒布奏事彭王,弗之尚也。感義收會,篤終理艾。道既相侔,名亦俱泰。” [2] 

向雄家庭成員

父親:向韶,官至彭城太守。 [1] 
弟弟:向匡,晉惠帝時擔任護軍將軍。 [7] 

向雄史書記載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 [2] 
參考資料
  • 1.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向雄,字茂伯,河內山陽人也。父韶,彭城太守。
  • 2.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13]
  • 3.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雄初仕郡為主簿,事太守王經。及經之死也,雄哭之盡哀,市人鹹為之悲。後太守劉毅嘗以非罪笞雄,及吳奮代毅為太守,又以少譴系雄於獄。司隸鍾會於獄中闢雄為都官從事,會死無人殯斂,雄迎喪而葬之。文帝召雄而責之曰:“往者王經之死,卿哭王經於東市,我不問也。今鍾會躬為叛逆,又輒收葬,若復相容,其如王法何!”雄曰:“昔者先王掩骼埋胔,仁流朽骨,當時豈先卜其功罪而後葬之哉!今王誅既加,於法已備。雄感義收葬,教亦無闕。法立於上,教弘於下,何必使雄違生背死以立於時!殿下仇枯骨而捐之中野,為將來仁賢之資,不亦惜乎!”帝甚悦,與談宴而遣之。
  • 4.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累遷黃門侍郎。時吳奮、劉毅俱為侍中,同在門下,雄初不交言。武帝聞之,敕雄令復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詣毅,再拜曰:“向被詔命,君臣義絕,如何?”於是即去。帝聞而大怒,問雄曰:“我令卿復君臣之好,何以故絕?”雄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今之進人若加諸膝,退人若墜諸川。劉河內於臣不為戎首,亦已幸甚,安復為君臣之好!”帝從之。
  • 5.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泰始中,累遷秦州刺史,假赤幢、曲蓋、鼓吹,賜錢二十萬。咸寧初,入為御史中丞,遷侍中,又出為徵虜將軍。太康初,為河南尹,賜爵關內侯。齊王攸將歸藩,雄諫曰:“陛下子弟雖多,然有名望者少。齊王卧在京邑,所益實深,不可不思。”帝不納。雄固諫忤旨,起而徑出,遂以憤卒。
  • 6.    《三國志·卷二十八·魏書二十八·王毌丘諸葛鄧鍾傳第二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6-08]
  • 7.    《晉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十八》:(向雄)弟匡,惠帝世為護軍將軍。
  • 8.    卷九 魏書九 諸夏侯曹傳第九-三國志(晉)陳壽(南朝宋)裴松之注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