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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國家税務局

鎖定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坐落在國家級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美麗如畫的青山湖旁,是全國税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全國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基層先進單位 ,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級文明系統 。
中文名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
所屬地區
南昌市
管理範圍
國家税務
屬    性
政府機關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機構簡介

市局由1994年税務機構分設而成,現設有13個行政科室及事業單位,下轄11個縣、區徵管分局和5個直屬單位。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600人,約佔全省國税系統總人數為的1/8。其中,中共黨員727人佔51%,45歲以下人員佔90%,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佔76%;現有縣區(分)局班子成員全部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全市系統副科級(含)以下機構為195個,副股級以上領導職數為496名。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制定機關和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督促檢查、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衞、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税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體制的有關政策;負責税收綜合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税收法律、法規、規章等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重大税務案件審理工作;辦理重大税務案件的處罰聽證;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會審税收規範性文件;負責税法普及宣傳工作;負責税收執法責任制的推行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税處。負責實施流轉税及車輛購置税等税種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增值税防偽税控推廣和管理工作。
4、所得税處。負責實施所得税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5、徵收管理處。組織實施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綜合性税收徵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税務登記、徵管質量考核、納税申報、納税評估管理及税收徵管資料管理;負責個體工商户、集貿市場、農村税收徵管;負責納税服務、納税信用等級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負責組織綜合徵管軟件推廣和應用工作;負責税務代理監管工作。
6、進出口税收管理處。負責進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税檢查。
7、收入核算處。負責全市税款徵收信息集中處理工作;編制、分配税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税款入庫工作;制定税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負責税收會計核算;對税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税源調查、測算和重點税源管理;進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負擔分析;負責税收票證的使用管理。
8、納税服務處。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税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9、國際税收管理處:承擔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税系統非居民企業所得税的税收服務與管理及重點案例核查工作;負責全市國税系統反避税調查、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及重大跨境税源的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税系統“走出去”企業的税收服務與管理;組織實施全市國税系統國際税收協作和港澳台涉税事務協調管理;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
10、財務管理處。負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物資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核算及管理;負責大宗物品政府採購工作。
11、人事處。負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任職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提出對擬離任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內容,運用審計成果;辦理出國、出境政審及相關工作。
12、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3、教育處。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業務培訓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14、監察室。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税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15、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16、信息中心。負責對信息數據的分析及管理;負責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構建和管理計算機網絡;維護網絡安全;管理和維護信息設備、軟件和綜合數據庫;負責“金税工程”的網絡暢通、數據管理和技術工作;參與組織應用軟件的開發、推廣及技術培訓工作;協助税控器具的鑑定和推廣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1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擬定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衞、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1]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直屬單位

稽查局: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稽查工作的組織、計劃、協調、指導及考核,制定、落實全市稽查工作制度;負責舉報案件和重大税收違法案件的受理、轉辦、查辦和督辦,組織對所轄縣(區)國税局已結稽查案件的複查;負責對南昌市局查處的涉税案件的審理,並按規定將重大涉税案件上報南昌市局税務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負責組織、協調、督辦本市税收專項檢查、税收專項整治和税收秩序整頓規範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本市稽查工作情況的統計、彙總、情況反映及報表上報工作,對省局下撥的稽查辦案專項經費提出分配方案,監督各地按規定管理;負責金税工程協查系統、全市稽查案卷、稽查人才庫、税務檢查證的管理工作,協助教育部門組織本市稽查人員培訓工作。
大企業局:負責城區大型重點税源企業的税收管理工作。
徵收局:負責貫徹執行涉外税收法法規;實施反避税調查和處理跨國税務事項、國際税收協定管理、國際税務會計與交流、預提所得税管理;大型涉外企業的税收管理。
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負責南昌市範圍內所有車輛和四縣除摩托車、農用車以外其他車輛的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工作。 [1-2]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業務範圍

目前,該局徵收管理的主要有7個税種: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税、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海關部門代徵的關税,此外,還辦理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税。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工作業績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市總户管數41767户 ,其中企業户數 18100户 (分支機構户1249户),個體 23667户 。伴隨南昌生產的增長、經濟的發展,全市國税系統組織入庫的税收收入規模和質量都實現了新的突破和跨越。南昌國税收入在1999年實現20億元“首次突破”的基礎上,2000年税收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大關,實現31.96億元,同比增長53。6%;2001年,各項税收收入達37.97億元,同比增長17%;2002年又衝擊了40億元大關,累計組織各項收入42.39億元,同比增長11.6%;南昌國税收入佔全省國税比重由1999年的29.8%,提高到2002年的37.84%,3年內比重增長了8個百分點,收入比重已佔全省國税總量三分之一強。2006年,全市系統累計組織各項税收收 入83.5億元 ,同比增長20.86% 。全市廣大國税幹部職工將繼續為實現2010年120億元的目標而努力奮鬥。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獲得榮譽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3]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南昌市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大局,圍繞南昌經濟發展規劃,強化税收徵管,發揮税收宏觀調控職能,促進南昌經濟發展;根據經濟税源和江西省國家税務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全市國税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的徵管和稽查工作,做好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國税系統税收執法情況,受理税務行政複議
(四)負責全市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的税收會計、統計工作;
(六)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八)負責全市國税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各縣區國税局領導班子;
(九)負責全市國税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做好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國税系統税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研究税收理論和税收政策,組織税收政策法令的宣傳;承辦江西省國家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龔雲斌(黨委書記、局長)
鄧峻(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鄭曉輝(黨委副書記、調研員)
陳國富(黨委委員、副局長)
裘以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邱明(黨委委員、副局長)
曾輝(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炳生(黨委委員、副局長)
林延敏(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俊(黨委委員、副局長)
何劍(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振峯(黨委委員、副局長)
鍾緒林(黨委委員)
餘國良(黨委委員、副局長) [4] 

南昌市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南昌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江西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江西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