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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國家税務局

鎖定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為江西省主管國税工作的國家税務總局直屬機構(正廳級)。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税收承擔着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江西省每年財政收入的大部分來自國税收入,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2018年6月15日,原江西省國家税務局和江西省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成立新的國家税務總局江西省税務局。 [1] 
中文名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
組    建
1994年
在職人員
11557人
內    設
14個行政處(室)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局情簡介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組建於1994年,實行税務總局垂直領導的工作機制。江西省國税局內設行政機構14個,直屬行政單位1個,直屬事業單位5個;下轄11個設區市局,4個副處級國税局和99個正科級縣(市、區)局,222個副科級農村税務分局。全省國税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6164人,其中:在職人員11557人,離退休人員4607人;共產黨員9698人,佔幹部職工總人數的60%。負責徵收的主要税種是增值税、消費税以及企業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税車輛購置税等。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為正廳級機構,實行垂直管理的領導體制。省局機關內設14個行政處(室),下設1個直屬局,5個直屬事業單位;下轄11個設區市局,115個基層全職能國家税務局。
辦公室是省局主管日常政務、文秘和機關財務的職能部門。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獲得榮譽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胡立文 (黨委書記、局長)
李德平(黨委委員、副局長)
黃正遜(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國英(黨委委員、副局長)
姚慧玲(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温亞湧(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建平(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劉英懷(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黃中根(一級巡視員)
王顯和 (一級巡視員)
胥敏鋒(一級巡視員)
冷報德 (二級巡視員)
董國珍(二級巡視員) [3]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江西省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