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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教育委員會

鎖定
北京市昌平區教育委員會是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韓文勇是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
中文名
北京市昌平區教育委員會
辦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區廣電大廈(南環東路1號) [1] 

北京市昌平區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教育的法律、法 規,負責監督檢查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 研究制定我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教育 規劃、計劃的實施。
2.統籌規劃和管理我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3.根據管理權限,負責審核或審批我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調整、變更、撤銷、合併工作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工作。
4.負責我區小學、初中入學和各類教育招生、考試、考核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所屬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
5.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我區教育體制、教育結構和教育教學的綜合改革;指導所屬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我區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工作。
6.指導所屬學校德育、體育、美育、衞生、勞動技術教育工作和社會實踐、科普,國防教育,校外教育工作等。
7.統籌管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所屬事業單位教師和幹部、職工隊伍的建設,教師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工作;管理我區教育類社會團體和老幹部工作。
8.負責統籌使用和管理我區教育基建投資、教育經費和區徵收的教育費附加以及其它教育捐助款;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
9.統籌安排所屬學校校舍的管理、維修和基本建設管理與協調學校教學設備的採購與調配。
10.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我區校內外環境整治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秩序;指導學校防火,安全等工作。
11.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我區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負責我區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我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及教育信息工作;規劃指導我區教育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工作。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北京市昌平區教育委員會領導分工

王建: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教委主任、區教育督導室主任
徐大生: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委副主任
錢正秒: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委副主任
蘇俊山: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委副主任
崔紅英: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委副主任
鄭秀雲: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紀委區監委派駐區教委紀檢 監察組組長
王長軍:區教育工會主席 [3] 

北京市昌平區教育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事務、黨務、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信訪、機要、外事、統戰、檔案、保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檢查指導本系統所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與宣傳等項工作。
政工科
負責本系統所屬學校及事業單位幹部的考察、培訓、任免與管理;直屬單位、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的黨建工作;中小學校的共青團、少先隊工作。
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教職工的教育、管理、考核、人事調配、勞動工資、職稱評定與認定、培訓進修、退休退職、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高等學校畢業生到本系統任教的分配工作;中小學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的繳納、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服務和待遇落實工作。
安保科
負責本系統所屬各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衞和綜合治理工作,協調處理其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對教職工與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後勤科
負責本機關財務後勤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環境衞生與交通安全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本系統各類學校的後勤服務、衞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監督學校飲食衞生,指導、檢查衞生保健工作。
教育發展規劃科
負責編制本區教育發展規劃和教育佈局、結構調整、資源整合規劃;貫徹執行民辦教育有關政策和發展規劃;參與本區各級各類學校建設的整體規劃,建設方案審定和方案深化以及教育設施配套方案的審定、驗收和接管工作;研究擬定各類教育招生指導計劃和指導、協調、監督有關部門和學校做好各項招生工作;負責各類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與發佈工作;負責本區各類學校〔含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不含中專)、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以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教育機構〕的設置、變更、終止等行政許可與備案工作;負責全區人口承接和疏解有關教育資源管理與服務工作。
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
統籌管理本系統各類學校體育、美育和國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擬訂本區學校體育、美育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組織中小學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中小學校外科技活動;指導有關專業教材建設、師資培訓;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
基建科
負責本系統各學校校舍的管理、維修,鍋爐供暖管理,校園綠化美化;基本建設工作;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基金管理;防汛工作。
職成科
負責本區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研究編制全區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擬訂教學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研究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統籌指導社區教育改革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聯繫駐昌高等院校,建立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協調全區各類高等院校與各職能部門的相互關係,搭建政府服務駐昌高等院校平台;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防範制度,維護社會穩定。
計財科
負責本系統教育經費的安排使用,財會人員的管理;監督、檢查、審計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和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執行情況;負責教職工公費醫療;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教學及辦公設備的訂購、調配。
基礎教育科
負責轄區內公辦及已批民辦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德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監控。研究制定高中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高中教學評估標準和基本教學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學課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課程改革和教學改革。貫徹執行本市有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協調組織中小學教育教學研究、師資培訓、教育科研、現代技術教育,指導本系統教育信息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負責中小學學生的法治教育工作。負責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管理工作。
督導科
負責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區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價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狀況和質量的監測以及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狀況和教育教學水平的督導評估。組織實施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本區義務教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測,對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質量和均衡發展狀況實施督導檢查。對中等及其以下教育進行督導評估,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對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其他教育的督導檢查。對教育督導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本區教育公共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並提出報告和建議。對各鎮(街道)教育工作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督導和評估;負責發佈教育督導報告;承辦區政府各職能部門、鎮(街道)、學校和社會企業(人民團體)的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負責本區教育督導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教育工會
組織領導所屬基層工會貫徹實施同級總工會的決議和上級教育工會工作的要求;幫助基層工會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教職工的意願,獨立地決定自己的工作,自主開展各種活動;指導、支持所屬基層教職工代表大會正確行使職權,健全和完善教職工民主管理,推進民主建設;組織工會幹部研究工運理論和政策,進行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負責培訓工會幹部,提高工會工作水平。
審計科
貫徹執行財務審計的有關法規規定,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指導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培訓內部審計人員;負責對基層單位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並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本系統各單位財務收支情況、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實行審計監督;協助紀檢監察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科
負責中共北京市昌平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稿、政策文件的撰寫和修改工作。負責針對教育改革發展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組織蒐集、整理、編輯教育志。負責昌平教育系統教育宣傳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輿論引導工作。負責推進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申訴和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組織協調推進本區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落實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的備案工作。協調、處理違法違規辦學案件。
學前科
負責對全區各園貫徹執行有關學前教育工作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視導檢查;組織編制本區學前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撰寫年度工作總結;負責教委直屬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及行政管理,辦好示範性幼兒園;承擔對轄區內註冊幼兒園的業務指導;負責轄區內上級上類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的年度考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幼教幹部、教師的培養、培訓及學前教育方面的有關工作;與區相關部門合作,開展社區兒童早期教育工作,共同做好學齡前兒童家長的科學育兒指導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