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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導委員會
鎖定
2012年8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成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的通知》(國辦發 〔2012〕45號)。《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健全我國教育督導體制,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部,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
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等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辦公室提出,報委員會主任批准。
教育督導委員會主要職責
教育督導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 任:孫春蘭 國務院副總理
副主任:陳寶生 教育部部長
丁向陽 國務院副秘書長
委 員:連維良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長
黃 衞 科技部副部長
陳肇雄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陳改户 國家民委副主任
侍 俊 公安部副部長
餘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湯 濤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王廣華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易 軍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張桃林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曾益新 衞生健康委副主任
尚 勇 應急部副部長
唐 軍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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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2012-08-31[引用日期2012-08-31]
- 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2018-07-31[引用日期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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