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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飛

(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工業園區原黨工委委員、京泰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鎖定
劉飛,曾任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工業園區黨工委委員、京泰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23年6月,海陵區紀委監委對劉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1] 
中文名
劉飛
國    籍
中國

劉飛人物履歷

曾任泰州市海陵工業園區黨工委委員、京泰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劉飛人物事件

劉飛違紀被查

2023年2月,海陵工業園區黨工委委員、京泰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劉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陵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劉飛依法雙開

2023年6月,海陵區紀委監委對海陵工業園區黨工委委員、京泰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劉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飛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提貨券,無償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服務;安排他人開設及出入私人會所;以單位名義要求他人支付煙酒費用;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干預和插手項目承接發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劉飛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陵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陵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劉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