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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莉

(東北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鎖定
劉曉莉,漢族,1963年11月出生,內蒙古通遼人,刑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文名
劉曉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3年11月
畢業院校
東北師範大學
職    業
教師
專業領域
刑法學
學説國別
中國刑法學
所屬單位
東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
通訊地址
東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
職    稱
教授

劉曉莉人物經歷

1986年大學本科畢業後,20餘年始終在高校從事教學工作。1997年和2003年先後師從中國法學會刑法學會副會長、法學名家、吉林大學法學院李潔教授研習刑法學,於2000年如期獲得刑法學碩士學位、於2006年提前獲得刑法學博士學位。現受聘為東北師範大學中國刑法學方向碩士生導師、當代中國法制建設方向博士生導師,國家重點學科——吉林大學法學院刑法學科博士生答辯外聘專家,長春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自2002年以來,反思全球性的生態惡化和中國現有法律對生態環境保護的侷限,基於理論研究與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相結合的基本理念,將生態環境的刑法保護問題作為科研的主攻領域,並以此為核心逐步形成了較為明確而穩定的研究方向,主持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中央其它部委項目、吉林省科技發展項目和吉林省社科項目等多個科研項目,其中2005年主持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生態管理的刑事法律支撐體系研究”,系東北師範大學首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科學部項目,系政法學院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此外,作為第一參加人完成了《刑法學》精品課程建設項目和網絡課程建設項目。
在草原資源的法律保護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得到國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認可,連續應邀為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主辦的全國草原執法會議作專題報告、在全國草原執法師資培訓班作講座,受託開展有關草原法制完善的相關課題的研究等相關工作,逐步實現科學研究直接指向並服務於社會發展實踐,作為東北師範大學的教授,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東北師範大學的社會影響力。
多年來,始終堅持教學第一線,努力實踐着教學與科研相輔相成,為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以及函授二學歷等學生,講授了《刑法學總論》《刑法學各論》《刑法學原理》《證據法學》《經濟犯罪專題》和《環境法學基本理論》等課程。撰寫學術專著1部,參編著作4部,在光明日報、當代法學、吉林大學學報、政治與法律和東北師大學報等學術刊物發表法學論文40餘篇。

劉曉莉學習工作簡歷

1982.9—1986.7 東北師範大學地理系 本科  獲理學學士學位
1996.3—1997.7 吉林大學法學院 全日制進修
1997.9—2000.4 吉林大學法學院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獲刑法學碩士學位
2003.9—2006.6 吉林大學法學院 在職博士研究生  獲刑法學博士學位
1986.7—1996.3 內蒙古民族師範學院(現內蒙古民族大學)  任助教、講師
2000.4 至今  東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現法學系)  任講師、副教授、教授,
東北師範大學刑法學學科負責人。

劉曉莉社會學術兼職

1.中國法學會會員
2.國家重點學科——吉林大學法學院刑法學科博士答辯外聘專家
3.長春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劉曉莉主講課程

本科:講授刑法學總論、證據法學等。
碩士研究生:講授刑法學原理、經濟刑法與經濟犯罪等。
博士研究生:講授當代中國法制建設專題(側重刑事法制與環境法制)。
指導碩士生情況:2005年開始指導碩士研究生,現已指導碩士研究生39名,畢業27名。
指導博士生情況:2008年被遴選為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讀博士生5名。

劉曉莉研究方向

1. 中國刑法學:包括刑法學總論和刑法學各論中的環境犯罪及經濟犯罪問題,
也是碩士研究生的指導方向。
2. 當代中國法制建設:包括中國刑事法制建設與中國環境法制建設,
也是博士生研究生的指導方向。 [1] 

劉曉莉主要貢獻

劉曉莉發表論文

2002年以來發表論文:
1 劉曉莉 合撰第一 《刑法應增設拒證罪》, 東北師大學報 2002年6期。
CSSCI重點刊物
2 劉曉莉 獨撰 《刑法解釋的主體》, 吉林大學學報 2003年3期 。
CSSCI
3 劉曉莉 獨撰 《論搶劫罪既遂與未遂的標誌》, 刑事法律若干熱點問題研究 2003年 。
4 劉曉莉 獨撰 《搶劫罪與罪數形態的關係辨析》, 刑事法律若干熱點問題研究 2003年。
5 劉曉莉 合撰第一 《搶劫罪的犯罪構成研究》,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3年6月。
6 劉曉莉 獨撰 《刑事證人出庭作證的立法保障》, 長春師範學院學報 2003年6期。
7 劉曉莉 獨撰 《刑法解釋的緣由》,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8 劉曉莉 獨撰 《刑事證人拒證的三大立法根源評析》, 東北師大學報 2003年5期。
CSSCI 重點刊物
9 劉曉莉 合撰第一 《死刑廢止之思考》, 中國刑法學年會文集 2004年9月版。
10 劉曉莉 獨撰 《搶劫罪的停止形態》, 內蒙古民族大學學報 2004年2期。
11 劉曉莉 合撰第一 《刑法立法解釋之廢止》, 理論界 2004年4期。
12 劉曉莉 合撰第一 《論生態犯罪立法的必要性》, 當代法學 2004年5期 。
13 劉曉莉 第一作者 《生態省建設需要地方生態立法》, 長白學刊 2005年第6期。
核心期刊
14 劉曉莉 獨撰 《吉林省生態環境建設立法現狀評析》,刑事法新論集粹法律出版社
2005年6月。
15 劉曉莉 第三作者 《論大學本科教學中生態觀教育之必要性及實施途徑》, 2005年12月21日。
16 劉曉莉 第二作者 《我國犯罪成立理論的體系性特點及其缺陷》, 河南師範大學學報(人大複印資料刑事法學2006年第4期全文轉載) 2006年第1期 重點刊物.。
17 劉曉莉 第二作者 《吉林省生態立法與生態省建設的幾點思考》,白城師範學院
報2006年第3期 。
18 劉曉莉 第一作者 《生態犯罪立法論要》, 東北師範大學學報 2006年第2期。
CSSCI 重點刊物
19 劉曉莉 第一作者 《傳統環境犯罪的立法悖論與立法創新》, 社會科學戰線 2006年第3期  CSSCI 重點刊物。
20 劉曉莉 第一作者 《俄羅斯生態犯罪的立法評析及借鑑》, 東北亞論壇2007年第 4期。  CSSCI
21 劉曉莉 獨撰 《有效保護草原的法律思考》, 光明日報 理論版2007年8月30日。
國家級。該文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網——中國人大網(2007.9.27.)、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人民網(2007.9.14)、北京市人大網(2007.9.28.)、中國農業新聞網——三農在線網(2007.11.6)等多家網站轉載。
22 劉曉莉 第二作者 《 刑法解釋與死刑的司法控制》, 中國刑法學年會文集 2007年9月版。
23 劉曉莉 獨撰 《刑法立法解釋之反思》,  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學報2007年第5期。
CSSCI
24 劉曉莉 第一作者 《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立法化思考》, 東北師大學報2007年第6期。
CSSCI 重點刊物
25 劉曉莉 第一作者 《草原保護的刑法立法研究》, 政治與法律 2008年第1期。
CSSCI
26 劉曉莉 第二作者《誘惑偵查的理性分析與法律規制》, 東北師大學報2008年第4期。
CSSCI (A)
27 劉曉莉 (通訊作者)《淺論男性遭遇性侵犯時的刑法保護》, 湖南社會主義學院
報2009年第4期。
28 劉曉莉 第一作者 《試論設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長春師範學院學報2009年第3期。
29 劉曉莉(通訊作者)《和諧社會中刑法價值的思考》,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2010 年第1期.
30 劉曉莉 (通訊作者)《未成年被害人角色轉換與犯罪預防的法律思考》,吉林公安高
等專科學校學報2010年第4期。
31 劉曉莉 第一作者 《在草原牧區踐行科學發展觀的法律思考》,東北師大學報2010年
第4期。CSSCI (A)。
32 劉曉莉 第一作者《草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問題的若干思考》,當代法學2010年
第4期.CSSCI (A)。
33 劉曉莉(通訊作者)《我國草原立法評價及其建議》,求索2010年第8期.CSSCI (B)。
34 劉曉莉 獨撰 《逃税罪數額的刑法解釋》,法治研究2010年第9期。
35 劉曉莉 (第一作者)《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客觀認定論析》,載《經濟刑法》上
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0年10月第1版。
36 劉曉莉 獨撰  《降低入罪門檻的當代價值探究》,政治與法律2011年第1期。 CSSCI (B)。
37 劉曉莉 獨撰  《中國濕地保護立法評判》,求是學刊2011年第3期。 CSSCI (B) 該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11年第4期“學術卡片”摘要轉載。
38 劉曉莉 獨撰  《製售假藥:有罪!》,光明日報2011年8月22日。 國家級 該文被新華網。(2011.8.22.)、光明網(2011.8.22.)、中國日報網(2011.8.22)、中國新聞網(2011.8.22)、鳳凰網。(2011.9.2)、中國網絡電視台網(2011.8.22)等多家網站轉載。
39 劉曉莉(通訊作者)《生態文明視域下環境倫理對我國草原立法完善的若干思考》,中國生態學會2011年學術年會論文摘要,2011年10月。
40 劉曉莉(第一作者) 《生產、銷售假藥罪作為行為犯的刑法經濟評析》,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1年第6期。
41 劉曉莉(第一作者)《追究草原犯罪刑事責任的必要性與現實意義》,長春師範學院學報2012年第8期。

劉曉莉學術著作

1 劉曉莉 參編 《刑法新立罪的理論與實務》,吉林大學出版社1998年4月版。
2 劉曉莉 編委 《吉林省生態環境建設的理論與實踐》, 吉林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年3月版。
3 劉曉莉 參編 《刑事法新論集粹》,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
4 劉曉莉 自著 《生態犯罪立法研究》, 吉林大學出版社2006年7月版。
5 劉曉莉 參編 《草原執法理論與實踐》,中國農業出版社2010年9月版。

劉曉莉成就榮譽

1 劉曉莉 《刑法解釋的主體》 吉林大學第18屆研究生“精英杯”學術徵文獎 吉林大學 2004-11-1。
2 劉曉莉 《刑法學》網絡課程獲得吉林省高等學校教育技術成果一等獎 吉林省教育廳2006-12。
3 劉曉莉 《生態犯罪立法研究》 東北師範大學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著作獎 東北師範大學 2007-3-1。
4 劉曉莉 《有效保護草原的法律思考》 吉林省社科聯第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2010-12-8。
5 劉曉莉 《有效保護草原的法律思考》 吉林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省級,吉林省人民政府,2010-12-8,政府獎。
6 劉曉莉 《生態犯罪立法研究》 首屆吉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三等獎 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辦公室 2011-4-2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