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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峯

(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鎖定
劉峯,男,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審判員。曾到南疆基層法院鍛鍊兩年。
主要從事商事和知識產權的審判工作,近年來劉峯經辦的案件,大多以調解結案,其中審結的知識產權案件調撤率均在50%左右。被同事稱為調解高手。其審案特點是充分給予當事人雙方説話的權利,幾乎不打斷他們,使他們悶在心裏很久的話説出來。
多次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院評為先進工作者、民族團結先進個人、調解能手。2008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中文名
劉峯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職    業
審判員
主要成就
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性    別
基本情況
劉峯,36歲,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曾到南疆基層法院鍛鍊兩年,現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審判員。
事蹟表現
主要從事商事和知識產權的審判工作,近年來劉峯經辦的案件,大多以調解結案,其中審結的知識產權案件調撤率均在50%左右。被同事稱為調解高手。
在涉及中國三大史詩 《瑪納斯》的著作權糾紛案中,《瑪納斯》本來是民間口口相傳的藝術作品,上世紀六十年代相關部門進行了《瑪納斯》的收集整理工作,後來有人以自己的名義出版,由此引發一場官司。劉峯查閲了大量史料,查清了事實,最後公正判決後案結事了,當事人都沒有再申訴、纏訴。
其審案特點是充分給予當事人雙方説話的權利,幾乎不打斷他們,使他們悶在心裏很久的話説出來。有一個案件當事人在盡情説完自己的心裏話後,只聽劉峯説了幾句,就表示要撤訴。臨走時,他對劉峯説,要是一審法官也能像你一樣聽我説出心裏的話,我也不會走到這一步。
榮譽表彰
多次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院評為先進工作者、民族團結先進個人、調解能手。
2008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