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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分配總收入
鎖定
- 中文名
- 初次分配總收入
- 外文名
- The total initial distribution income
- 定 義
- 以勞動者報酬、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税及財產收入等形式對增加值進行的分配
初次分配總收入基本內容
初次分配是指企業單位內部的分配,其依據主要是效率原則,即根據各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發揮的效率帶來的總收益多少進行分配,高效率獲得高回報。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政府通過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調節各收入主體之間現金或實物的分配過程,也是對要素收入再次調節的過程。
初次分配是更為基礎性的分配關係,它要解決的,主要是貨幣資本的所有者與人力資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問題,不僅數額大,而且涉及面廣,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現重大的社會不公正,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難加以扭轉。初次分配市場中調節機制的缺失,會導致分配秩序混亂,從而造成收入差距擴大,現實情況也正是如此
初次分配總收入國民收入分配
國有經濟初次分配
國有企業創造的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為三部分:
(2)以企業基金形式留歸企業支配,用於企業發展生產、集體福利、職工獎勵等方面;
集體經濟初次分配
城鎮集體經濟初次分配:城鎮集體企業創造的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為四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繳國家財政,形成國家集中的純收入;(2)以 合作基金形式上繳集資單位,形成統一支配的集體收入;(3)以企業基金形式留給企業;(4)以工資形式分配給職工,形成職工個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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