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初始現金流量

鎖定
初始現金流量是指開始投資時發生的現金流量。初始現金流量通常包括投資在固定資產上的資金和投資在流動資產上的資金兩部分。其中投資在流動資產上的資金一般在項目結束時將全部收回。這部分初始現金流量不受所得税的影響。初始現金流量通常為現金流出量。初始現金流量即初始投資額,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額和營運資金墊支額,營業現金流量包括營業淨利和折舊額,終結現金流量包括項目投資淨殘值和營運資金的回收額等。 [1] 
中文名
初始現金流量
外文名
Initial Cash Flow
本    質
現金流出量
解    釋
開始投資時發生的現金流量
包    括
投資在固定與流動資產上的資金

目錄

初始現金流量組成

一般包括如下的幾個部分:
1、固定資產上的投資。包括固定資產的購入或建造成本、運輸成本和安裝成本等。
2、流動資產上的投資。包括對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現金等流動資產的投資。
3、其他投資費用。指與長期投資有關的職工培訓費、談判費、註冊費用等。
4、原有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這主要是指固定資產更新時原有固定資產的變賣所得的現金收入。 [2] 

初始現金流量公式

初始現金流量 初始現金流量
初始現金流量 初始現金流量
初始現金流量用公式表示為:
初始現金流量=投資在流動資產上的資金+投資在固定資產上的資金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投資在固定資產上的資金是以企業原有的舊設備進行投資的,在計算現金流量時,應以設備的變現價值為其現金流出量。即在對某一獨立方案進行評價時,假設將該設備出售可能得到的收入作為現金流出量,並且要考慮由此而可能支付或減免的所得税。用公式表示為:
初始現金流量=投資在流動資產上的資金+設備的變現價值-(設備的變現價值-折餘價值)×所得税税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