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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條

(基督教用語)

鎖定
亦稱“教條”、“信理”。新約希臘文中該詞指命令、誡命、規則。在後期的希臘哲學中,指有關某一學派及其代表性人物的思想的主導性命題。現今基督教所稱的“信條”則指由《聖經》所啓示的、為教會所規定的、要求所有信眾宣認的信仰條款。 [1] 
中文名
信條
外文名
Dogma
別    名
教條;信理
信條經由教會代表會議的討論、審訂、表決通過而發佈,具有權威性。天主教的天特會議和梵一會議還主張信條是無謬的。新教則強調《聖經》高於信條。信條的淵源主要包括:1、信經。2、認信文,包括新教各宗派的主要認信文。3、天主教還包括教宗的諭令。由於“教條”一詞在近代常聯想到“教條主義”,具有貶義性,在基督教信徒中喜歡把它稱為“信條”或“信理”。 [1] 
參考資料
  • 1.    丁光訓、金魯賢.《基督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7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