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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連籌
鎖定
伏連籌(?-540年),名伏連籌,一作休留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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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卑族,度易侯之子,吐谷渾政權君主,490年-540年在位。太和十四年(490年),度易侯去世,伏連籌即位。興和二年(540年),伏連籌去世,其子誇呂即位。
伏連籌在位時期,吐谷渾臣屬於北魏,接受北魏拜官封爵,並向北魏進貢。伏連籌在位後期,對周邊少數民族進行攻伐兼併,在塞外號稱富強之國。伏連籌曾一度效仿中原王朝,設置百官機構,給鄰國的公文像皇帝一樣稱“制”,因此遭到北魏皇帝譴責。
伏連籌人物生平
伏連籌繼承君位
伏連籌,一作休留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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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度易侯之子。北魏太和十四年(490年)八月,度易侯去世,伏連籌繼任吐谷渾君主之位。當時北魏孝文帝元宏徵召伏連籌到平城朝見,伏連籌聲稱有病,沒有前往。接着,伏連籌就開始修繕洮陽、泥和兩座城池,並派兵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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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五日,南朝齊朝廷任命伏連籌為使持節、督西秦河沙三州諸軍事、鎮西將軍,兼任護羌校尉、西秦河二州刺史,派遣振武將軍丘冠先前往授任,同時祭弔度易侯。丘冠先到達吐谷渾後,伏連籌逼迫他先叩拜,丘冠先表情嚴厲不肯答應,伏連籌在國人面前感到羞恥,於是把丘冠先捉到懸崖邊,將其推下懸崖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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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連籌北魏攻打
太和十五年(491年)二月十二日,北魏枹罕鎮將長孫百年請求攻打吐谷渾的洮陽、泥和兩城,孝文帝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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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四日,長孫百年進攻並攻克洮陽、泥和兩城,俘虜三千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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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下詔將全部戰俘釋放回吐谷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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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的祖母文明太后馮氏去世時,孝文帝派使節前往吐谷渾報喪。伏連籌在接受北魏報喪的消息時,態度不恭謹,因此北魏文武百官們請求孝文帝出兵討伐吐谷渾,孝文帝沒有批准。文武百官們又請求將吐谷渾進貢的東西退還回去。孝文帝説:“進貢物品是作為臣屬應該具有的禮節。如今我們不接受他們的進貢物品,這是繼絕與他們的關係,這樣一來,他們雖然打算改過自新,也無路可走。”因此孝文帝下令,將在洮陽、泥和俘獲的人全部還給吐谷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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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連籌接受冊封
太和十六年(492年)七月初六日,伏連籌派遣世子賀魯頭(一作賀虜頭)到平城朝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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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朝廷對他禮遇和賞賜有加。孝文帝下詔任命伏連籌為使持節、都督西垂諸軍事、徵西將軍、領護西戎中郎將、西海郡開國公、吐谷渾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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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派兼員外散騎常侍張禮出使吐谷渾,伏連籌對張禮説:“以前,宕昌國國王經常是自稱名字,而稱呼我為‘大王’。現在,卻突然自稱‘僕’,而且拘捕我派去的使節,為此,我打算派一支軍隊前去宕昌國詢問一下,你認為怎麼樣?”張禮説:“您和巖昌國國王都是魏的藩屬,如果動不動就要出兵攻擊,這實在是違犯做藩屬的規定。在我離開平城那天,宰輔就告訴我,他認為您如果能自知自己的過錯,那麼,您作為吐谷渾可汗的大業就可以繼續保存下去;如果您不改正錯誤的話,大禍災難將會降臨到您的頭上。”伏連籌聽後,沒有説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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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連籌朝貢不斷
伏連籌事奉北魏能夠盡藩臣之禮,恪守貢獻之職,對周邊少數民族進行攻伐兼併,在塞外之中號稱富強之國。伏連籌在其國內效仿中原王朝,設置百官機構,一切都同中原皇帝一模一樣,並且給鄰國的公文像皇帝一樣稱為“制”,用以自誇自大。景明元年(500年),宣武帝元恪派遣使節前往吐谷渾,譴責伏連籌的這種做法。伏連籌於是上表申辯,言辭非常誠懇,因此宣武帝寬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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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宣武帝一朝直至孝明帝正光年間(520年—525年),吐谷渾的犛牛、蜀馬以及西南地區的各種珍寶每年都有進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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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連籌援救涼州
正光五年(524年),當時秦州伏連籌事奉北魏能夠盡藩臣之禮,恪守貢獻之職,對周邊少數民族進行攻伐兼併,在塞外之中號稱富強之國。伏連籌在其國內模仿中原王朝,設置百官機構,一切都同中原皇帝一模一樣,並且給鄰國的公文像皇帝一樣稱為“制”,用以自誇自大。人莫折念生造反,河西的道路斷絕,涼州禁衞軍將領萬於菩提等人在東部響應莫折念生,囚禁涼州刺史宋穎,宋穎秘密派人到吐谷渾求援。同年九月,伏連籌親自率軍援救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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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於菩提棄城逃跑,伏連籌追上將其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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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涼州得以保全。自此之後,關卡不通,貢獻之路斷絕。東魏興和二年(540年),伏連籌去世,其子誇呂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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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連籌歷史評價
伏連籌史籍記載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七至一百五十八
伏連籌家族成員
高祖父:視羆
曾祖父:樹洛幹
祖父:拾寅
父親:度易侯
兒子:誇呂、賀魯頭(一作賀虜頭)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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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齊書·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易度侯卒,八年,立其世子休留茂為使持節、督西秦河沙三州諸軍事、鎮西將軍、領護羌校尉、西秦河二州刺史。復遣振武將軍丘冠先拜授,並行吊禮。冠先至河南,休留茂逼令先拜,冠先厲色不肯,休留茂恥其國人,執冠先於絕巖上推墮深谷而死。
- 2. 《魏書·卷一百一·列傳第八十九》:(度易侯)死,子伏連籌立。高祖欲令入朝,表稱疾病,輒修洮陽、泥和城而置戍焉。
- 3.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七》:初,魏主召吐谷渾王伏連籌入朝,伏連籌辭疾不至,輒修洮陽、泥和二城,置戍兵焉。
- 4.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七》:河南王度易侯卒;乙酉,以其世子伏連籌為秦、河二州刺史,遣振武將軍丘冠先拜授,且吊之。伏連籌逼冠先使拜,冠先不從,伏連籌推冠先墜崖而死。
- 5.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二月乙亥,桴罕鎮將長孫百年請討吐谷渾所置洮陽、泥和二戍,許之。
- 6.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七》:二月,乙亥,魏枹罕鎮將長孫百年請擊二戍,魏主許之。
- 7.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七》:乙卯,魏長孫百年攻洮陽、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餘人。
- 8.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乙卯,百年攻洮陽、泥和二戍,克之,俘獲三千餘人,詔悉免歸。
- 9. 《魏書·卷一百一·列傳第八十九》:文明太后崩,使人告兇,伏連籌拜命不恭,有司請伐之,高祖不許。羣臣以其受詔不敬,不宜納所獻。高祖曰:“拜受失禮,乃可加以告責,所獻土毛,乃是臣之常道,杜棄所獻,便是絕之,縱慾改悔,其路無由矣。”詔曰:“朕在哀疚之中,未有徵討,而云春枹罕表,取其洮陽、泥和二戍。時以此既邊將之常,即便聽許。及偏師致討,二戍望風請降,執訊二千餘人,又得婦女九百口。子婦可悉還之。”
- 10.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七》:魏文明太后之喪,使人告於吐谷渾。吐谷渾王伏連籌拜命不恭,羣臣請討之,魏主不許;又請還其貢物,帝曰:“貢物乃人臣之禮。今而不受,是棄絕之,彼雖欲自新,其路無由矣。”因命歸洮陽、泥和之俘。
- 11.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秋七月庚申,吐谷渾世子賀虜頭來朝。
- 12. 《魏書·卷一百一·列傳第八十九》:伏連籌乃遣世子賀魯頭朝於京師,禮錫有加,拜伏連籌使持節、都督西垂諸軍事、徵西將軍、領護西戎中郎將、西海郡開國公、吐谷渾王,麾旗章綬之飾皆備給之。
- 13. 《魏書·卷一百一·列傳第八十九》:後遣兼員外散騎常侍張禮使於伏連籌,伏連籌謂禮曰:“昔與宕昌通和,恆見稱大王,己則自名,今忽名僕而拘執此使,將命偏師往問其意。”禮曰:“君與宕昌併為魏藩,而比輒有興動,殊違臣節。當發之日,宰輔以為君若反迷知罪,則克保藩業,脱守愚不改,則禍難將至。”伏連籌遂默然。
- 14.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七》:秋,七月,庚申,吐谷渾遣其世子賀虜頭入朝於魏。詔以伏連籌為都督西垂諸軍事、西海公、吐谷渾王,遣兼員外散騎常侍張禮使於吐谷渾。伏連籌謂禮曰:“曩者宕昌常自稱名而見謂為大王,今忽稱僕,又拘執使人;欲使偏師往問,何如?”禮曰:“君與宕昌皆為魏藩,比輒興兵攻之,殊違臣節。離京師之日,宰輔有言,以為君能自知其過,則藩業可保;若其不悛,禍難將至矣。”伏連籌默然。
- 15. 《魏書·卷一百一·列傳第八十九》:及高祖崩,遣使赴哀,盡其誠敬。
- 16.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三》:吐谷渾王伏連籌事魏盡禮,而居其國,置百官,皆如天子之制,稱制於其鄰國。魏主遣使責而宥之。
- 17. 《魏書·卷一百一·列傳第八十九》:伏連籌內修職貢,外並戎狄,塞表之中,號為強富。準擬天朝,樹置官司,稱制諸國,以自誇大。世宗初,詔責之曰:“梁州表送卿報宕昌書,梁彌邕與卿併為邊附,語其國則鄰藩,論其位則同列,而稱書為表,名報為旨,有司以國有常刑,殷勤請討。朕慮險遠多虞,輕相構惑,故先宣此意,善自三思。”伏連籌上表自申,辭誠懇至。終世宗世至於正光,犛牛蜀馬及西南之珍無歲不至。
- 18.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五》:九月,壬子,以吐谷渾王伏連籌為西秦、河二州刺史、河南王。
- 19. 《魏書·卷一百一·列傳第八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2-08]
- 20.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吐谷渾主伏連籌兵討涼州,於菩提棄城走,追斬之。
- 21.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宋穎密求救於吐谷渾王伏連籌,伏連籌自將救涼州,於菩提棄城走,追斬之。
- 22. 《魏書·卷一百一·列傳第八十九》:後秦州城人莫折念生反,河西路絕,涼州城人萬於菩提等東應念生,囚刺史宋穎。穎密遣求援於伏連籌,伏連籌親率大眾救之,遂獲保全。自爾以後,關徼不通,貢獻路絕。伏連籌死,子誇呂立,始自號為可汗,居伏俟城,在青海西十五里,雖有城郭而不居,恆處穹廬,隨水草畜牧。
- 23.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八》:吐谷渾自莫折念生之亂,不通於魏。伏連籌卒,子誇呂立,始稱可汗,居伏俟城。
- 24. 《絲綢之路大辭典》編委會 編;周偉洲,丁景泰 主編.絲綢之路大辭典.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6.第6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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