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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北朝北齊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書)
鎖定
《魏書》共124卷,其中本紀12卷,列傳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紀、列傳和志篇幅過長,又分為上、下,或上、中、下3卷,實共13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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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史書介紹
北魏原有鄧淵所撰《代記》、崔浩所撰《國書》等編年史,和李彪、崔光改修的紀傳體史書等,為魏收取材所資,今皆亡佚。南朝著作如沈約《宋書》等,魏收當亦得見。他於天保二年(551年)奉詔撰魏史,五年(554年)完成。雖有高隆之任總監,房延佑等六人協助斟酌,主要由魏收執筆。
魏收以前和同時代人曾經編寫過魏史和其他資料,隋、唐時期也有人另寫過幾種魏書,這些書都沒有傳下來。唐代李延壽的北史,其中北魏部分基本上是魏書的節錄。因此,魏書是現存敍述北魏歷史的最原始和比較完備的資料。當時,文宣帝高洋對他説:“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武誅史官。”
魏收撰《魏書》,可以直接繼承、借鑑的文獻並不多。據他自己説,可資參考者,主要有鄧淵的《代記》十餘卷,崔浩的編年體《國書》(一稱《國記》),李彪改編年體為紀、表、志、傳綜合體國史等,但這些都不是完整的成品;再就是邢巒、崔鴻、王遵業等撰孝文帝以下三朝《起居注》和元暉業撰的《辨宗室錄》;其餘就是當時還能見到的有關譜碟、家傳。
魏收與房延佑、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乾等“博總斟酌”,只用了三年多的時間,就撰成《魏書》一百三十篇:帝紀十四篇,列傳九十六篇,志二十篇。魏收自認為是“勒成一代大典”的盛事。不料,《魏書》的撰成,在北齊統治集團中卻掀起了一陣陣軒然大波。有人説,《魏書》“遺其家世職位”;有人説,“其家不見記載”;也有人説,《魏書》記事“妄有非毀”,等等,一時間鬧得“羣口沸騰”。然而,根據現代歷史學家週一良的分析與舉證,這些對《魏書》的不良之詞,恰恰來自於那些因為《魏書》秉公記事而憤懣的權貴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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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風波對當時和後世都產生了不小的影響,一是北齊皇帝高洋、高演、高湛都相繼過問此事;二是在十幾年中魏收兩次奉命對《魏書》作了修改;三是於“眾口渲然”中《魏書》被一些人污衊為“穢史”。這最後一條,影響所及,直至於今。
魏書寫作特點
《魏書》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中國封建社會歷代“正史”中第一部專記少數民族政權史事的著作。過去有一種説法,認為中國古代的史書是記載漢族的歷史。其實,這個看法並不是很妥帖的。自《史記》《漢書》開始,歷代“正史”中都有少數民族歷史記載的專篇。十六國時,出現了許多記述各個割據政權史事的專書,可惜大部分都失傳了。
《魏書》記述了中國北方鮮卑族拓跋部從四世紀末葉至六世紀中葉(即北魏道武帝至東魏孝靜帝)的歷史,內容涉及到它的發展興盛、統一北方、實現封建化和門閥化的過程,以及北魏、東魏與南朝宋、齊、梁三朝關係的歷史;《魏書·序紀》還追敍拓跋氏的遠祖至二十餘代的史事,雖未可盡信,但卻大致闡述了拓跋氏的歷史淵源。因此,研讀《魏書》,對於認識中國歷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締造的這一客觀事實,必定會有很大的收穫。
《魏書》的另一個特點,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時代特點方面的自覺性。除了它的列傳具有比《宋書》更突出的家傳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書》的志,新增《官氏志》、《釋老志》兩篇。魏收在《前上十志啓》中説,這兩篇志所記述的內容是“魏代之急”、“當今之重”。《官氏志》首記官制,後敍姓族,記載了鮮卑氏族的名稱及所改之姓、官制和制度的變化,為研究拓跋部落的發展擴大及漢化提供了完備的資料,是反映北魏統治封建化、門閥化的重要文獻。《釋老志》記佛、道二教,以記佛教為主。它敍述了佛教在中國傳播的過程,詳細記載了它在北魏的興衰史。重姓族,崇佛教,這正是當時的社會風尚和歷史特點。此志乃魏書首創,首次有史書記載佛道兩教的流傳及變革,尤其對於記載佛教發展十分詳實,可看作是一部中國佛教簡史。魏書首闢專篇記錄宗教,是其在歷史上的功勞。
這兩個特點,也可以看作是《魏書》的主要成就。
歷史上有不少人批評《魏書》,僅劉知幾《史通》一書,批評魏收及其《魏書》的地方,就有數十處之多。但歷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許多史家認為《魏書》“已為詳備”;李延壽更是稱讚它“追蹤班、馬,婉而有則,繁而不蕪,持論序言,鈎沉致遠”。隋唐時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載而下,諸家盡亡,《魏書》獨存,説明它是經得起歷史的選擇的。
以今天的眼光怎樣看待《魏書》所引起的這場風波呢?至少有兩點是值得注意的。第一,北朝的新興權貴家族非常重視對自己祖先的美化。如李庶、王松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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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祖先的貴族身份是存疑的,《魏書》秉着客觀公正的原則,在記述這些人祖先的時候加了一些表示疑惑的字樣,導致他們大怒,因此誣稱《魏書》“曲筆”,為“穢史”。第二,接受過邏輯學訓練的今人,應該能發現古代史家對《魏書》的批評並不符合邏輯。現代歷史學家週一良曾明確地指出,《北史》雖然一方面批評《魏書》傳記不實,另一方面卻幾乎全盤照搬《魏書》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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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嘉話》言:“梁常侍徐陵聘於齊,時魏收文學北朝之秀,收錄其文集以遺陵,令傳之江左。陵還,濟江而沈之,從者以問,陵曰:‘吾為魏公藏拙。’ ”表明魏收當時就為人不齒。又魏書成書後眾口沸騰,當時遍罵為“穢史”,被迫兩次重訂乃成。
早在北魏末年魏收就參加“國史”和起居注的編寫。他在東魏、北齊雖然官職步步高昇,直做到尚書右僕射,但除起草詔令之外,修史長期是他的專職。這次設局纂修,高隆之只是掛名,魏收推薦的史官都是一向趨奉自己的人,凡事由收專主。此外魏書多取不可信之言論,李延壽截取魏書大部分入北史也為司馬光譏誚。魏書之價值在於沒有更多的史書留存。魏收以前和同時代人曾經編寫過魏史和其他資料,隋、唐時期也有人另寫過幾種魏書,這些書都沒有傳下來。唐代李延壽的北史,其中北魏部分基本上是魏書的節錄。因此,魏書是現存敍述北魏歷史的最原始和比較完備的資料。
魏書十志內容疏略,楊守敬批評地形志“貌似高古,然有詳所不當詳,略所不當略者”。詳略失當,不僅地形一志,其他各志也是一樣。例如食貨志不記徭役;官氏志不記官府部門,官吏職司;天象志四卷、靈徵志二卷,全是宣揚災變祥瑞。不管紀傳和志,魏書都載入大量無關重要的詔令、奏議,以致篇幅臃腫。但卻也保存了一些有價值的資料,例如李安世傳載請均田疏,張普惠傳載論長尺大斗和賦税疏等,有助於對北魏均田制和殘酷剝削的瞭解。書中所載文章詩歌是後人搜輯北魏詩文的主要來源。
魏書史書目錄
魏書本紀
卷次 | 目次 | 題目 | 卷中人物(括號人物為附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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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 | 本紀第一 | 序紀 | |
卷2 | 本紀第二 | 太祖道武帝 | |
卷3 | 本紀第三 | 太宗明元帝(補) | |
卷4 | 本紀第四 | 世祖太武帝・恭宗景穆帝 | |
卷5 | 本紀第五 | 高宗文成帝 | |
卷6 | 本紀第六 | 顯祖獻文帝 | |
卷7 | 本紀第七 | 高祖孝文帝 | |
卷8 | 本紀第八 | 世宗宣武帝 | |
卷9 | 本紀第九 | 肅宗孝明帝 | |
卷10 | 本紀第十 | 敬宗孝莊帝 | |
卷11 | 本紀第十一 | 前廢帝・後廢帝・出帝 | |
卷12 | 本紀第十二 |
魏書列傳
卷次 | 目次 | 卷中人物(括號人物為附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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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 | 列傳第一 | |
卷14 | 列傳第二 | |
卷15 | 列傳第三 | |
卷16 | 列傳第四 | |
卷17 | 列傳第五 | |
卷18 | 列傳第六 | |
卷19 | 列傳第七 | |
卷20 | 列傳第八 | |
卷21 | 列傳第九 | |
卷22 | 列傳第十 | |
卷23 | 列傳第十一 | |
卷24 | 列傳第十二 | |
卷25 | 列傳第十三 | |
卷26 | 列傳第十四 | |
卷27 | 列傳第十五 | |
卷28 | 列傳第十六 | |
卷29 | 列傳第十七 | |
卷30 | 列傳第十八 | |
卷31 | 列傳第十九 | |
卷32 | 列傳第二十 | |
卷33 | 列傳第二十一 | |
卷34 | 列傳第二十二 | |
卷35 | 列傳第二十三 | |
卷36 | 列傳第二十四 | |
卷37 | 列傳第二十五 | |
卷38 | 列傳第二十六 | |
卷39 | 列傳第二十七 | |
卷40 | 列傳第二十八 | |
卷41 | 列傳第二十九 | |
卷42 | 列傳第三十 | |
卷43 | 列傳第三十一 | |
卷44 | 列傳第三十二 | |
卷45 | 列傳第三十三 | |
卷46 | 列傳第三十四 | |
卷47 | 列傳第三十五 | |
卷48 | 列傳第三十六 | |
卷49 | 列傳第三十七 | |
卷50 | 列傳第三十八 | |
卷51 | 列傳第三十九 | |
卷52 | 列傳第四十 | |
卷53 | 列傳第四十一 | |
卷54 | 列傳第四十二 | |
卷55 | 列傳第四十三 | |
卷56 | 列傳第四十四 | |
卷57 | 列傳第四十五 | |
卷58 | 列傳第四十六 | |
卷59 | 列傳第四十七 | |
卷60 | 列傳第四十八 | |
卷61 | 列傳第四十九 | |
卷62 | 列傳第五十 | |
卷63 | 列傳第五十一 | |
卷64 | 列傳第五十二 | |
卷65 | 列傳第五十三 | |
卷66 | 列傳第五十四 | |
卷67 | 列傳第五十五 | |
卷68 | 列傳第五十六 | |
卷69 | 列傳第五十七 | |
卷70 | 列傳第五十八 | |
卷71 | 列傳第五十九 | |
卷72 | 列傳第六十 | |
卷73 | 列傳第六十一 | |
卷74 | 列傳第六十二 | |
卷75 | 列傳第六十三 | |
卷76 | 列傳第六十四 | |
卷77 | 列傳第六十五 | |
卷78 | 列傳第六十六 | |
卷79 | 列傳第六十七 | |
卷80 | 列傳第六十八 | |
卷81 | 列傳第六十九 | |
卷82 | 列傳第七十 | |
卷83 | 列傳第七十一 | |
卷84 | 列傳第七十二 | |
卷85 | 列傳第七十三 | |
卷86 | 列傳第七十四 | |
卷87 | 列傳第七十五 | |
卷88 | 列傳第七十六 | |
卷89 | 列傳第七十七 | |
卷90 | 列傳第七十八 | |
卷91 | 列傳第七十九 | |
卷92 | 列傳第八十 | 列女-崔覽妻封氏 封卓妻劉氏 魏溥妻房氏 胡長命妻張氏 平原女子孫氏房愛親妻崔氏 涇州貞女兕先氏 姚氏婦楊氏 張洪初妻劉氏 董景 起妻張氏 陽尼妻高氏 史映周妻耿氏 任城國太妃孟氏 苟金龍妻劉氏 盧元禮妻李氏 河東孝女姚氏 刁思遵妻魯氏(不全) |
卷93 | 列傳第八十一 | |
卷94 | 列傳第八十二 | |
卷95 | 列傳第八十三 | |
卷96 | 列傳第八十四 | |
卷97 | 列傳第八十五 | |
卷98 | 列傳第八十六 | |
卷99 | 列傳第八十七 | |
卷100 | 列傳第八十八 | 高句麗・百濟・勿吉・失韋・豆莫婁・地豆於・庫莫奚・契丹・烏洛侯 |
卷101 | 列傳第八十九 | |
卷102 | 列傳第九十 | |
卷103 | 列傳第九十一 | |
卷104 | 列傳第九十二 |
前上十志啓
臣收等啓:昔子長命世偉才,孟堅冠時特秀,憲章前哲,裁勒墳史,紀傳之間,申以書志,緒言餘跡,可得而聞。叔峻刪緝後劉,紹統削撰季漢,十志實範遷、固,表蓋闕焉。曹氏一代之籍,了無具體;典午絡世之筆,罕雲周洽。假復事播,四夷盜聽,間有小道俗言,要奇好異,考之雅舊,鹹乖實錄。自永嘉喪圮,中原淆然,偏偽小書,殆無可取。魏有天下,跨蹤前載,順末克讓,善始令終。陛下極聖窮神,奉天屈己,顧眄百王,指掌萬世,深存有魏撫運之業,永念神州人倫之緒。臣等肅奉明詔,刊著魏籍,編紀次傳,備聞天旨。竊謂志之為用,網羅遺逸,載紀不可,附傳非宜。理切必在甄明,事重尤應標著,搜獵上下,總括代終,置之眾篇之後,一統天人之跡,偏心末識,輒在於此。是以晚始撰錄,彌歷炎涼,採舊增新,今乃斷筆。時移世易,理不刻船,登閣含毫,論敍殊致。河溝往時之切,釋志當今之重,藝文前志可尋,官氏魏代之急,去彼取此,敢率愚心。謹成十志二十卷,請續於傳末前前例目,合一百三十一卷。臣等妨官秉筆,迄無可採,塵黷旒冕,墮深冰谷。謹啓。
平南將軍、司空司馬修史臣辛元植
陵江將軍、尚書左主客郎中修史臣高孝幹
前西河太守修史臣綦母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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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志
志第一 - 天象志一 | 志第二 - 天象志二 | 志第三 - 天象志三(補) | 志第四 - 天象志四(補) |
志第五 - 地形志上 | 志第六 - 地形志中 | 志第七 - 地形志下 | 志第八 - 律曆志上 |
志第九 - 律曆志下 | 志第十 - 禮志一 | 志第十一 - 禮志二 | 志第十二 - 禮志三 |
志第十三 - 禮志四 | 志第十四 - 樂志 | 志第十五 - 食貨志 | 志第十六 - 刑罰志 |
志第十七 - 靈徵志上 | 志第十八 - 靈徵志下 | 志第十九 - 官氏志 | 志第二十 - 釋老志 |
魏書附錄
舊本魏書目錄敍
《魏書》,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十志,凡一百一十四篇,舊分為一百三十一卷,北齊尚書右僕射魏收撰。
初,魏史官鄧淵、崔浩、高允皆作編年書,遺落時事,三不存一。太和中,李彪、崔光始分紀、傳、表、志之目。宣武時,邢巒撰《高祖起居注》,崔鴻、王遵業補續,下逮明帝。其後,温子升作《莊帝紀》三卷,濟陰王暉業撰《辨宗室錄》三十卷。魏末山偉以代人謅附元天穆、爾朱世隆,與綦雋更主國書,二十餘年,事蹟蕩然,萬不記一。
北齊文宣天保二年,詔魏收修魏史。博訪百家譜狀,搜採遺軼,包舉一代始終,頗為詳悉。收所取史官,本欲才不逮己,故房延祐、辛元植、眭仲讓、(校注:原作(睦仲),據《北齊書》改。説見《北齊書》卷三十七、卷四十五校記。)刁柔、裴昂之、高孝幹皆不工纂述,其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啓,鹹出於收。五年,表上之。悉焚崔、李舊書。收黨齊毀魏,褒貶肆情,時論以為不平。文宣命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訴訟者百餘人評論。收始亦辯答,後不能抗。范陽盧斐、頓丘李庶、太原王松年,並坐謗史,受鞭配甲坊,有致死者。眾口沸騰,號為《穢史》。時僕射楊愔、高德正用事,收皆為其家作傳,二人深黨助之,抑塞訴辭,不復重論,亦未頒行。孝昭皇建中,命收更加審核。收請寫二本,一送並省,一付鄴下,欲傳錄者,聽之。羣臣競攻其失。武成復敕收更易刊正。收既以魏史招眾怨咎,齊亡之歲,盜發其冢,棄骨於外。
隋文帝以收書不實,平繪《中興書》敍事不倫,命魏澹、顏之推、辛德源更撰《魏書》九十二卷,以西魏為正,東魏為偽,義例簡要,大矯收、繪之失,文帝善之。煬帝以澹書猶未盡善,更敕楊素及潘徽、褚亮、歐陽詢別修《魏書》。未成而素卒。唐高祖武德五年,詔侍中陳叔達等十七人分撰後魏、北齊、周、隋、梁、陳六代史,歷年不成。太宗初,從秘書奏,罷修《魏書》,止撰五代史。高宗時,魏澹孫同州刺史克己續十志十五卷,魏之本系附焉。《唐書藝文志》又有張大素《後魏書》一百卷、裴安時《元魏書》三十卷,今皆不傳。稱魏史者,惟以魏收書為主焉。
孔子稱“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三代文章,莫盛於周。東周、秦、漢雖戰爭喪亂,前古遺風餘烈,流而未絕。賢君忠臣蹈道之徒,功業行誼,彰灼顯布。高才秀士,詞章論議,諫諍辯説,嘉謀奇策,皆可以驚聽動俗,為後世輕範。而左丘明、司馬遷、班固,以良史之才,博學善敍事,不虛美隱惡,故傳之簡牘,千餘年而不磨滅。東漢、魏、晉,去聖人稍遠,史官才益淺薄。永興失政,戎狄亂華,先王之澤掃地盡矣。
拓跋氏乘後燕之衰,蠶食並、冀,暴師喋血三十餘年,而中國略定。其始也,公卿方鎮皆故部落酋大,雖參用趙魏舊族,往往以猜忌夷滅。爵而無祿,故吏多貪墨;刑法峻急,故人相殘賊;不貴禮義,故士無風節;貨賂大行,故俗尚傾奪。遷洛之後,稍用夏禮。宣武柔弱,孝明衝幼,政刑弛緩,風俗媮惡,上下相蒙,紀綱大壞。母后亂於內,羣盜撓其外,禍始於六鎮,釁成於爾朱,國分為二而亡矣。雖享國百餘年,典章制度,內外風俗,大抵與劉、石、慕容、苻、姚略同。道武、太武暴戾甚於聰、虎。孝文之強,不及苻堅。其文章儒學之流,既無足紀述,謀臣辯士將帥功名,又不可希望前世。而修史者言詞質俚,取捨失衷,其文不直,其事不核,終篇累卷,皆官爵州郡名號,雜以冗委瑣曲之事,覽之厭而遺忘,學者陋而不習,故數百年間,其書亡逸不完者,無慮三十卷。今各疏於逐篇之末。然上繼魏、晉,下傳周、齊、隋、唐,百六十年廢興大略,不可闕也。臣攽、臣恕、臣燾、臣祖禹,謹敍目錄,昧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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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流傳年代
《魏書》在宋初業已殘缺,嘉祐六年(1061年)曾命館閣官校勘魏書和宋、齊、梁、陳、北齊、周書。今魏書前有目錄序,署名為劉攽、劉恕、安燾和範祖禹,不記年月,大致當在治平四年至熙寧三年(1067年-1070年)間。
二劉和祖禹都是宋代有名史學家,尤其劉恕精熟南北朝史事。他們作了較細緻的校勘,查出本書殘缺為後人所補各卷,並比對了修文殿御覽、北史和唐人各種史鈔、史目,將補缺各卷的來源“各疏於逐卷之末”,目錄中也註明那一些卷“闕”或“不全”。
今將補闕各卷的宋人校語移入校記,目錄傳本錯誤,有原闕無注,或不闕而注闕,今皆改正。通計全闕二十六卷,不全者三卷。
傳下來的魏書最早刻本也是南宋翻刻,但傳世的這個本子都有元、明二朝補版,即所謂“三朝本”。
清代以來補表補志
温曰鑑:《魏書地形志校錄》。書名校錄,實為據正史及各種古地誌為《地形志》訂訛補缺。雖未能恢復拓跋氏疆域全貌,足供利用《地形志》時參考。
陳毅:《魏書宮氏志疏證》。
谷霽光:《補魏書兵志》。
羅振玉(1866-1940):《魏書宗室傳注及表》。據出土墓誌注《魏書》神元平文諸帝子孫至孝文五王列傳,訂正名字年月誤字,補充世系官爵。附宗室世系表,增補周嘉猷表之脱漏。書成於1924年,以後出土的很多墓誌未及利用。
朱祖延:《北魏佚書考》。
其他考訂
魏書源流考 李正奮著 抄本(8)
魏書校勘記 (清)王先謙撰(9)
魏書宗室傳注 十二卷(清)羅振玉注 民國時期鉛印本(11)
魏書宗室傳注校補(清)羅振玉撰 民國時期印本(12)
補後魏書藝文志 李正奮編 民國間抄本(13)
西魏書 二十四卷 附錄一卷(清)謝啓昆撰 清刻本(14)
魏書四庫提要
《魏書》·一百十四卷(內府刊本)
北齊魏收奉敕撰。收表上其書,凡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分為一百三十卷。
今所行本為宋劉恕、範祖禹等所校定。恕等《序錄》,謂隋魏澹更撰《後魏書》九十二卷。唐又有張太素《後魏書》一百卷。今皆不傳。
魏史惟以魏收書為主,校其亡逸不完者二十九篇,各疏於逐篇之末。然其據何書以補闕,則恕等未言。
《崇文總目》謂澹書才存《紀》一卷、太素書存《志》二卷。陳振孫《書錄解題》引《中興書目》,謂收書闕《太宗紀》,以魏澹書補之。《志》闕《天象》二卷,以張太素書補之。又謂澹、太素之書既亡,惟此《紀》《志》獨存,不知何據。是振孫亦疑未能定也。
今考《太平御覽·皇王部》所載《後魏書》,《帝紀》多取魏收書,而芟其字句重複。《太宗紀》亦與今本首尾符合,其中轉增多數語。(“永興四年宴羣臣於西宮使各獻直言”下,多“弗有所諱”四字。“泰常八年廣西宮起外牆垣週迴二十里”下,多“是歲民飢,詔所在開倉賑給”十一字。案此數語,《北史》有之,然《北史》前後之文與《御覽》所引者絕異。)
夫《御覽》引諸史之文,有刪無增,而此紀獨異,其為收書之原本歟。抑補綴者取魏澹書而間有節損歟。然《御覽》所引《後魏書》,實不專取一家。
如此書卷十二《孝靜帝紀》亡,後人所補,而《御覽》所載《孝靜紀》,與此書體例絕殊。
又有西魏《孝武紀》《文帝紀》《廢帝紀》《恭帝紀》,則疑其取諸魏澹書。(《隋書·魏澹傳》自道武下及恭帝為十二紀。劉知幾《史通》雲:“澹以西魏為真,故文帝稱紀。”)又此書卷十三《皇后傳》亡,亦後人所補。
今以《御覽》相校,則字句多同,惟中有刪節。而末附《西魏五後》,當亦取澹書以足成之。
蓋澹書至宋初尚不止僅存一卷,故為補綴者所取資。至澹書亦闕,始取《北史》以補之(如《崔彧》《蔣少遊》及《西域傳》)。故《崇文總目》謂魏澹《魏史》、李延壽《北史》與收史相亂,卷第殊舛。是宋初已不能辨定矣。
惟所補《天象志》二卷為唐太宗避諱,可信為唐人之書無疑義耳。
收以是書為世所詬厲,號為“穢史”。今以收《傳》考之,如雲收受爾朱榮子金,故減其惡。其實榮之兇悖,收未嘗不書於冊。至《論》中所云,若“修德義之風,則韓、彭、伊、霍,夫何足數”。反言見意,正史家之微詞。指以虛褒,似未達其文義。
又云楊愔、高德正勢傾朝野,收遂為其家作傳;其預修國史,得陽休之之助,因為休之父固作佳傳。案:愔之先世為楊椿、楊津,德正之先世為高允、高祐。椿、津之孝友亮節,允之名德,祐之好學,實為魏代聞人。寧能以其門祚方昌,遂引嫌不錄。況《北史·陽固傳》稱,固以譏切聚斂,為王顯所嫉,因奏固剩請米麥,免固官,從徵硤石。李平奇固勇敢,軍中大事,悉與謀之。不雲固以貪虐先為李平所彈也。
李延壽書作於唐代,豈亦媚陽休之乎?又云盧同位至儀同,功業顯著,不為立傳。崔綽位止功曹,本無事蹟,乃為首傳。夫盧同希元義之旨,多所誅戮,後以義黨罷官,不得雲功業顯著。綽以卑秩見重於高允,稱其道德,固當為傳獨行者所不遺。觀盧文訴辭,徒以父位儀同,綽僅功曹,較量官秩之崇卑,爭專傳附傳之榮辱(《魏書》初定本、《盧同》附見《盧元傳》,《崔綽》自有傳,後奉敕更審,同立專傳,綽改入附傳),是亦未足服收也。
蓋收恃才輕薄,有驚蛺蝶之稱,其德望本不足以服眾。又魏、齊世近,著名史籍者並有子孫,孰不欲顯榮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譁然羣起而攻。平心而論,人非南董,豈信其一字無私?但互考諸書,證其所著,亦未甚遠於是非。“穢史”之説,無乃已甚之詞乎。李延壽修《北史》,多見館中墜簡,參核異同,每以收書為據。其為《收傳論》雲:“勒成魏籍,婉而有章,繁而不蕪,志存實錄。”其必有所見矣。今魏澹等之書俱佚,而收書終列於正史,殆亦恩怨並盡而後是非乃明歟。收敍事詳贍,而條例未密,多為魏澹所駁正。《北史》不取澹書,而《澹傳》存其《敍例》。絕不為掩其所短,則公論也。
《魏書》至宋時已缺二十九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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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收.魏書目錄.北京:中華書局,1974:1
- 2. 魏收.魏書目錄.北京:中華書局,1974:2
- 3. 魏收.魏書·前上十志啓.北京:中華書局,1974:2331-2332
- 4. 魏書-附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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