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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門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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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五門十變
- 類 別
- 中醫基礎術語
目錄
五門十變概念
十天干演變為隔五相合的形式,並變化為五運。
五門十變解讀
十天干依次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五門,指十天干隔五相合,即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
所以“五門十變”就是指十天干演變為隔五相合的形式,並變化為五運。
五門十變主要是由陰陽相合剛柔相配的原則發展而來,即合而為五,分之為十,將十天干演變為隔五相合的形式,稱為夫妻配合法。最常用於針灸子午流注法。
五門十變中醫應用
五門十變一、五門十變與子午流注
五門十變二、五門十變與十二經脈組合
十二經脈常有相互組合的關係,其中“夫妻經組合”就是根據十天干化生五運與五門十變的理論,結合十二經配十天干關係,可以將十二經配合成夫妻經。其具體為:
足少陽膽經(甲)與足太陰脾經(己)相配;手太陽小腸經(丙)與手太陰肺經(辛)相配;足陽明胃經(戊)與足少陰腎經(癸)相配;手陽明大腸經(庚)與足厥陰肝經(乙)相配;足太陽膀胱經(壬)與手少陰心經(丁)相配。
五門十變三、五門十變與配穴法
曾有醫家,將五門十變論應用於針刺配穴中。此法可分為化合法與互合法。
(一)互合法
甲己合化土,因此甲己互合,則甲(膽經)發生病變時,可取己(脾經)的本穴太白(土)治療,相反己(脾經)的病變也可取甲(膽經)的本穴足臨泣(木)治療。
乙庚合化金,因此乙庚互合,則乙(肝經)發生病變時,可取庚(大腸經)的本穴商陽(金)治療,相反庚(大腸經)的病變也可取乙(肝經)的本穴大敦(木)治療。
丁壬合化木,因此丁壬互合,則當丁(心經)發生病變時,可取壬(膀胱經)的本穴通谷(水)治療,壬(膀胱經)發生病變時,可取丁(心經)的本穴少府(火)治療。
(二)化合法
甲己合化土,則同時取甲(膽經)的本穴足臨泣(木)和己(脾經)的本穴太白(土)可以化合增強土的力量,根據虛則補其母的原則,當屬金的辛(肺經)與庚(大腸經)有虛證時,可通過針此二穴來達到培土生金的目的。相反,根據實則瀉其子的原則,當屬火的丁(心經)與丙(小腸經)有實證時,可針此二穴以達到益土瀉火的目的。
乙庚合化金,則同時取乙(肝經)的本穴大敦(木)和庚(大腸經)的本穴商陽(金)可以化合增強金的力量,因此當屬水的壬(膀胱經)與癸(腎經)有虛證時,可根據虛則補其母的原則針此二穴來達到以金生水的目的。由於大敦與商陽都是井穴,根據《難經》補井當補合的原則應該由肝經的合穴曲泉和大腸經的合穴曲池來替代。相反,若屬土的戊(胃經)與己(脾經)發生實證時,可根據實則瀉其子的原則針此二穴以達到以金瀉土的目的。但由於大敦與商陽都是井穴,根據《難經》瀉井當瀉滎的原則應由肝經的滎穴行間和大腸經的滎穴二間來替代。
丙辛合化水,則同時取丙(小腸經)的本穴陽穀(火)和辛(肺經)的本穴經渠(金)可化合成補水的力量。因此當屬木的甲(膽經)與乙(肝經)有虛證時,可根據虛則補其母的原則針此二穴來達到滋水涵木、以水生木的目的。相反,若屬金的辛(肺經)與庚(大腸經)有實證時,可根據實則瀉其子的原則針此二穴以達到以水瀉金的目的。
丁壬合化木,則同時取丁(心經)的本穴少府(火)與壬(膀胱經)的本穴通谷(水)可化合成補木的力量,因此當屬火的丁(心經)與丙(小腸經)有虛證時,可根據虛則補其母的原則,選此兩穴來達到以木生火的目的。相反,當屬水的壬(膀胱經)與癸(腎經)有實證時,可根據實則瀉其子的原則,取少府和通谷兩穴來達到以木瀉水的目的。
戊癸合化火,則同時取戊(胃經)的本穴足三里和癸(腎經)的本穴陰谷(水)可化合成補火的力量,因此當屬土的戊(胃經)和己(脾經)有虛證時,可根據虛則補其母的原則,選足三里和陰谷兩穴來達到以火補土的目的。相反,當屬木的甲(膽經)與乙(肝經)有實證時,可根據實則瀉其子的原則,選此二穴以達到以火瀉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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