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五蓮國光蘋果

鎖定
五蓮國光蘋果,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五蓮縣地形地貌以低山丘陵為主,地表水資源豐富,屬於暖温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春季温暖,夏季濕潤多雨,秋季涼爽,冬季寒冷乾燥。五蓮縣的自然生態環境孕育了五蓮國光蘋果果實果個小、肉質細膩、酸甜適口,有香味,脆爽多汁、營養豐富等優良品質 [1]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五蓮國光蘋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 
中文名
五蓮國光蘋果
產地名稱
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
品質特點
營養價值高、肉質細膩、果肉黃白色 、酸甜適口
地理標誌
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2] 
批准文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46號 [2] 
批准時間
2013年12月30日 [2] 

五蓮國光蘋果產品特點

五蓮國光蘋果外在感官特徵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國光蘋果個小,單果130克左右。果實底色黃綠,被有紅霞和粗細不均勻的斷續紅色條紋,具有該品種所固有的色澤。套袋果果面光滑,無鏽斑,果實底色黃綠,陽面或全面着淡紅或鮮紅色細條紋。該果剛採收時,肉硬而脆,汁多,味酸甜而濃。貯藏後風味更好,適於鮮食、加工 [1] 

五蓮國光蘋果內在品質指標

五蓮國光蘋果營養價值高,肉質細膩、果肉黃白色、酸甜適口、有香味、鮮食風味佳,富含糖、蛋白質。果肉中可溶性固形物≤13%,硬度≥11/千克平方米,維生素C≥4毫克/百克,鐵≥0.4毫克/百克,鈣≥5毫克/百克 [1] 

五蓮國光蘋果產地環境

五蓮國光蘋果土壤地貌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縣位於山東半島的南部,全縣以低山丘陵為主,約佔全縣總面積的86%。北部地勢較低平,是濰河平原的一部分,東南部有幾塊河谷沖積平原,平原約佔全縣總面積的14%。境內地勢為中間高、四周低。主要地貌類型有山脈、丘陵和平原。由於氣候、地形、母質、水文地質條件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土壤類型。主要有棕壤、褐土、潮土和砂姜黑土等4類,適合於國光蘋果的生長 [1] 

五蓮國光蘋果水文情況

五蓮縣地表水資源總量多年平均為4.0864億立方米,境內地下水資源總量為0.7449億立方米,縣境內徑流量4.47億立方米。境內有濰河沭河傅疃河潮白河4大水系。共有大小河流數十條,並建有牆夼、學莊、卻坡、户部嶺等中小型水庫78座 [1] 

五蓮國光蘋果氣候情況

五蓮縣處於暖温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區,週期性變化比較明顯,四季分明,春季温暖,夏季濕潤多雨,秋季涼爽,冬季寒冷乾燥。年平均氣温12.6℃,年平均降水量為767.1毫米,雨量多集中在6、7、8月份,春、秋、冬降水偏少。歷年平均日照為2449.3小時。年均無霜期220天,年均霧天20天,積温大於10℃的為4200℃ [1] 

五蓮國光蘋果歷史淵源

五蓮縣栽培國光蘋果有着悠久的歷史,是中國栽植蘋果最早的地區之一。
據《五蓮縣誌》記載,五蓮縣於20世紀30年代引入西洋蘋果栽種 [1] 
20世紀50年代,五蓮縣開始規模化國光蘋果種植 [3] 
20世紀60~70年代,小國光蘋果一直是五蓮縣主栽品種,市場暢銷,還出口俄羅斯 [4] 
20世紀90年代,國光蘋果作為五蓮縣的水果品牌,種植面積近2萬多公頃 。該蘋果果實晚熟、風味好、品質優異、抗逆性強,素有“煙台蘋果萊陽梨,五蓮小國光不用提”之説。
2007年,因原國光蘋果着色差,外觀質量不及紅富士,五蓮縣的國光蘋果園被淘汰更新,栽培稀少,產量小,很難滿足市場的需求。隨後,日照市五蓮縣選育的國光紅色芽變“紅國光”蘋果與紅富士色澤差不多,而品質酸甜爽口,已成為該地新種植園優先發展的蘋果品系。
2013年,五蓮縣新紅國光蘋果通過了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定名為“山農紅” [5] 
2016年,五蓮縣聯合網絡電子商業平台開設網店,針對五蓮國光蘋果等特色產品開展精準扶貧營銷,擴大銷路 [6] 
2018年,五蓮縣進一步規範完善五蓮國光蘋果生產技術標準,健全果品質量內控體系和追溯體系,打造高標準精品果園示範基地 [7] 

五蓮國光蘋果生產情況

2013年,五蓮國光蘋果產地地域保護種植面積1700公頃,產量4.5萬噸 [1] 
2015年,五蓮國光蘋果種植面積達到44.2萬畝 [8]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國光蘋果產品榮譽

1986年,五蓮國光蘋果被評為山東省優質果品 [9]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五蓮國光蘋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 
2018年,五蓮國光蘋果被評為“山東省知名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 [10-11] 

五蓮國光蘋果地理標誌

五蓮國光蘋果地域保護範圍

五蓮國光蘋果的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範圍為:五蓮縣境內的洪凝鎮街頭鎮許孟鎮潮河鎮汪湖鎮叩官鎮中至鎮高澤鎮石場鄉户部鄉松柏鎮等11鄉鎮(街道)265個村。地理座標為東經119°04′00″~119°31′00″,北緯35°34′00″~35°56′00″ [2] 

五蓮國光蘋果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國光蘋果
1、產地選擇:五蓮國光蘋果產於五蓮境內的東至潮河鎮王家窯村;西至石場鄉官山溝村;南至潮河鎮東石河村;北至汪湖鎮大胡村。產地環境質量符合NY5013-2006《無公害食品林果類產品產地環境條件》的要求。
2、品種選擇:通過多年的栽培經驗,選育出了適應該縣的自然條件,具有豐產、質優和抗逆性強等特點的國光蘋果品種。
3、生產管理:嚴格按照五蓮國光蘋果地方標準進行生產管理。
①土壤管理:國光蘋果生長結果需要良好的土壤條件和足量的營養物質。而該縣國光蘋果園大多建在山坡地上,土壤瘠薄,土層淺,有機質含量低。採用在蘋果採收後結合土壤深翻增施有機肥的辦法,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並加大有機肥的施入量。生產上多使用優質雞糞作為有機肥,每畝施入6000千克以上。以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狀,疏鬆土壤,培肥地力,促進蘋果根系部分健壯生長和發育。
②地膜覆蓋:五蓮國光蘋果在果實生長髮育期間,若前期乾旱,後期灌水或遇大雨,常常會造成不同程度的裂果,嚴重影響商品價值。地膜覆蓋不僅可以保持土壤水分,而且能防止土壤水分“忽幹忽濕”,有效地減輕裂果。同時覆蓋地膜可以提高地温,促進根系早活動,吸收水分,補充地上部分對水分的消耗,有效地防止抽條。
③合理整形修剪:為形成良好的樹冠結構,延長結果壽命,實現優質穩產,對鬱閉園採用高光效樹形進行整形。實行長年修剪,冬夏結合,以夏為主。嚴格控制枝量。冬季修剪後畝枝量控制在9萬條以內,生長季節控制在13萬條以內。
④花果管理:調整花量,提倡早疏花,以花定果,輔助授粉,及時套袋、摘葉、轉果,保證蘋果質量。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國光蘋果
4、產品收穫:為獲得最好的果實品質和較高的產量,根據果實成熟度、用途和市場需求綜合確定採收期,嚴禁早採或晚採。採後的蘋果可按市場要求或蘋果標準進行分級,及時入冷庫貯藏,實現果品的週年供應。
5、生產記錄:國光蘋果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生產記錄,記載使用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蘋果病蟲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採收日期等,生產記錄保存二年 [1] 
6、分級包裝:按果實大小進行分級,有果梗,允許少量果鏽,果面無碰壓傷和機械損傷 [1] 
8、貯藏運輸:蘋果貯存時,不得直接着地或靠牆存放,果品庫內要加強防鼠措施。冷藏時執行GB/T8559-2008《蘋果冷藏技術》和GB/T10651-2008《鮮蘋果》標準。蘋果在堆放和裝卸時要輕拿輕放,運輸工具要清潔衞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1] 
  • 質量安全規定
五蓮國光蘋果嚴格按照DB11/T081-1997《蘋果栽培生產技術綜合標準》進行生產和管理,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劇毒農藥,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經農藥殘毒檢測合格方可上市 [1] 

五蓮國光蘋果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標誌: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國光蘋果
五蓮縣地域範圍內的國光蘋果的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五蓮國光蘋果”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要按照《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使用規範》的要求,在銷售和運輸包裝物上應註明“五蓮國光蘋果”地理標誌及其圖案,產品名稱、產品的標準編號、商標、生產單位名稱、詳細地址、等級、規格、淨含量和包裝日期,並註明檢查人員姓名或代號,標誌上的字跡應清晰、完整、準確。不符合本標誌的產品,其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含有“五蓮國光蘋果”(包括連續或斷開)的名稱。
標準執行:
五蓮國光蘋果專用標誌符合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標註制度。五蓮國光蘋果專用標誌的使用具體依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 [12]  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 [13]  執行: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五蓮縣果樹站” [2]  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明確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五蓮國光蘋果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12]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