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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是直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為正廳局級直屬海關。管轄範圍包括海南全省19個市縣。關區四面環海,北依瓊州海峽,西靠北部灣,東部和南部瀕臨南海
海口海關現有內設部門19個,其中副廳級部門1個(緝私局)、正處級部門18個;隸屬海關12個,其中副廳級隸屬關1個(洋浦經濟開發區海關)、正處級隸屬關11個;事業單位7個。現有人員1700餘人。
海口海關業務種類齊全,轄區共有7個一類開放口岸(海港口岸5個,空港口岸2個)和3個二類口岸,設有貨運、保税、旅檢、郵檢、口岸和離島免税店等各類監管作業場所。承擔進出境監管、徵税、打擊走私、進出口統計、出入境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進出口商品檢驗、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等職能。 [1]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
外文名
Haikou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成立時間
1876年
辦公地址
海南省省會海口市得勝沙路四號 [9] 
性    質
海關行政機關
行政級別
正廳級
前    身
瓊州海關
機構簡稱
海口海關
領導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歷史沿革

“瓊海關”石碑現豎立在海口海關大樓門前
“瓊海關”石碑現豎立在海口海關大樓門前(1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的前身是成立於1876年的瓊州海關(簡稱“瓊海關”)。早在宋代,海南島的海上貿易已較發達,南宋乾道年間(1165-1173年)在海南設立瓊州市舶分局,此為瓊海關之雛形。康熙年間,清政府廢除了市舶司制度,設立了江、浙、閩、粵四海關。粵海關下設總口七處,海口總口是其中之一。 [9] 
海南島是中國第二大島,屹立在南海大陸架北端,屬於熱帶地區。它有獨特的地理位置:北面隔瓊州海峽與雷州半島相對,西瀕北部灣與越南遙遙相望,南面和東南面臨遼闊的南海和太平洋,處於從日本到新加坡的中段。環島海岸線長1528公里,有大小港灣68處。早在宋代,海南島的海上貿易已較發達.主要門户瓊山、澄邁、臨高、文昌、樂會皆有市舶活動。南宋乾道年間(1165~1173年),在海南沒立瓊州市舶分司,隸屬廣州市舶司。此為瓊海關之雛形。 [9]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廢除了市舶司制度,設立了江、浙、閩、粵四海關。粵海關下設總口七處,海口總口是其中之一。海口總口設在今海口新華北路,下設八個分口及十二個分卡。專司檢查貨物、徵收關税、船税和規禮等職能。 [9]  咸豐八年(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被迫簽訂了《天津條約》,規定海口闢為對外通商口岸之一。海口港首先向英、俄、法、美以及歐洲各國開放。開埠初期,進出口貿易事務仍由海口總口管理。光緒二年三月初七(1876年4月1日),瓊州海關(簡稱“瓊海關”,俗稱“洋關”)在海口正式成立。瓊海關税務公署設立於今海口中山路尾南側,高級職務悉由洋人擔任。原海口總口及其所屬各分口、卡為區別“洋關”改稱“常關”。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瓊海關接管了附近周圍五十里內常關。
民國二十年(1931年),撤銷常關。瓊海關圍繞廣州灣租借地半圓圈設立了十二個關卡,這些關卡原屬於五十里外常關機構,常關撤銷後,改為洋關哨所。
瓊海關全面推行洋關制度,唯總税務司之命是從,為帝國主義列強傾銷商品,掠奪中國資源,大開方便之門。除辦理海關各項業務外,還按洋人意旨越權包攬了以下二項主要工作;一是港務。瓊海關內設港務課,港務長由海關總監察長兼任,其他人員分海務、江務、燈塔、巡視等,主要業務為管理船舶進出港口,對海口河道和瓊州海峽以及沿海進行測繪,建立和管理燈塔、浮標、礁標等助航設備。二是郵政。1896年3月20日(清光緒二十二年)海關總税務司英人赫德誘迫清政府旨準其在全國開辦郵政。1897年2月2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瓊州郵政局在海口成立,由瓊海關税務司兼管,主要處理海口市和瓊州的郵政業務。1911年(清宣統三年)海關與郵政分開,郵政歸屬郵政部,瓊海關兼管的瓊州郵政局也脱離出去。此外,帝國主義還通過海關蒐集我國情報,《瓊海關十年報告》(上限起於1882年,下限止於1941年,長達六十年,每十年為一期,共六期)是瓊海關税務司撰稿直接向總税務司呈遞的綜合性報告。內容涉及海南政治、軍事、工農業、文教、衞生、宗教、社情、地理、資源、交通、民族等。 [9]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海口港作為對外通商口岸首先向英、俄、法、美以及歐州各國開放。清光緒年間,瓊州海關在海口正式成立(簡稱“瓊海關”,俗稱“洋關”),瓊海關全面推行洋關制度,高級職務由洋人擔任。
1950年,海南島解放。當年6月1日,海口海關正式成立。在海關總署集中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國家賦予海關監管、徵税、查私等工作任務,擔負起把守國家經濟南大門的重任。“文革”期間,海口海關工作受到嚴重影響,1971年海南區革委會甚至批准撤銷海口海關,1972年得以恢復。 [9] 
1950年5月1日,海南島解放,海南軍政委員會派出軍事代表接管瓊海關,着手建設人民海關。同年6月1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在海關總署集中統一領導下,擔負起把守國家經濟南大門的重任,改革規章制度,整編機構、人員,將不屬海關業務的港務工作等移交給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貫徹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税則》,認真履行國家賦予海關的監管、徵税、查私三大任務。對進出國境的運輸工具和進出口貨物、物品執行實際的監管,徵收關税,與走私進行鬥爭,以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抵制帝國主義國家的經濟侵略,配合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1953年2月,根據政務院《關於海關對外貿易管理機關實行合併的決定》,廣州對外貿易管理局海口分局合併於海口海關,在海口海關內增設進出口科,執行對外貿易許可證制度,簽發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登記進出廠商,擬訂本口岸進出口計劃報上級審批並組織實施。 [9] 
1955年9月5日,國務院發出關於調整各地海關任務和領導關係的通知,海南對外貿易局隨之成立,海口海關也將原進出口科的人員、工作一併移交給海南對外貿易局。 [9] 
1958年9月,全國海關關長會議提出:“海關作為把守國家大門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之一,必須以經濟政治保衞為自己的工作中心”。海口海關的職能也從主要是經濟方面的監督管理擴大到同各種政治破壞活動進行鬥爭,加強了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郵遞物品的檢查,在現場採取翻箱倒櫃、包包打開、罐罐過機的過細檢查方法。同時執行外貿部制訂的《海關檢查揭發進出口貨運事故辦法》,把檢查揭發貨運事故作為主要任務之一。派出關員深入到進出口公司倉庫、碼頭、船上等場所,結合各種作業環節,積極做好檢查揭發貨運事故工作。 [9] 
“文革”期間,海關工作中心從“經濟政治保衞”改為“政治經濟保衞”,忽視海關作為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所具備的自身特點,放棄和削弱海關某些職能,嚴重影響了海口海關工作。1967年7月起海日海關對各專業進出口公司進出口商品的關税停止徵收,改由公司併入外貿利潤交庫。同年9月1日起,停止編制對外貿易海關統計。1971年1月5日海南區革委會甚至批准撤銷海口海關,把港口所有部門組成一個“海口港口革命委員會”,在其下設政工組、計劃組、辦事組,在辦事組下設船舶監管組、郵包檢查組、查私組、檢疫組、港監外代組(海員、外供)服務組。l972 年7月20日海南區革委會批准撤銷“海口港口革命委員會”,恢復海口海關,由海關管理局和廣東省外貿局海關處實行雙重領導。 [9]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召開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海關工作進入了一個新時期。1979年4月6日召開的全國海關工作會議提出“依法監管徵税,方便合法進出,制止走私違法,保衞促進四化”的新時期海關工作方針。1980年1月1日海關總署成立,同年2月9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改革海關管理體制的決定》,全國海關建制收歸中央,海關總署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海關的機構、人員編制及業務。在廣州設立廣東海關分署作為海關總署的派出機構,管理全省海關。海口海關的隸屬關係也納入這個軌道。同年,國務院批轉《海南島問題座談會紀要》,提出對海南要放寬政策,把經濟搞活。在進出口貿易上,主要對香港的出口,應讓海南有更多一些自主權。海口海關依據中央和海關總署的上述指示精神,對外貿進出口貨物實行統一報關制度,恢復單獨計徵關税,恢復海關統計。對海南進出口貿易主動配合,予以方便。 [9] 
1983年4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加快海南的開發建設問題討論紀要》,決定加快海南的開發建設,在政策上放寬,給以較多的自主權。以對外開放,促島內開發。海口海關認真貫徹中央指示,在關税上給以優惠,海南進出口生產資料五年內免徵,國家控制進出口的十七種商品和煙、酒照章徵收,其他商品試行減半徵收。海關業務量隨着海南對外開放和經濟建設的發展而急劇增長。 [9] 
1984年6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海口海關升格為廳局級海關。
1987年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促進為主是海關工作的指導方針。海口海關大力組織幹部學習、宣傳、貫徹《海關法》,並結合海南實際,進行各項業務改革,在做好宏觀監控的問時最大限度地方便合法進出,為海南開發建設出力。
1988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汶通過《關於設立海南省的決定》和《關於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定》。從此,海南進入一個嶄新的歷史時期。 [9] 
海口海關辦公大樓
海口海關辦公大樓(1張)
1988年4月14日,國務院批轉《關於海南島進一步對外開放加快經濟開發建設的座談會紀要》。同年5月4日,國務院發佈《關於鼓勵投資開發海南島的規定》,同年7月1日,海關總署公佈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經濟特區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行李物品和郵遞物品的管理規定》,都體現國家給予海南比國內其他經濟特區更加特殊、更加靈活、更加優惠的政策,以加快海南的開發建設。 [9]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海關工作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中央決定加快海南的開發建設,設立海南經濟特區,給予很大的政策優惠,海南的經濟展現出勃勃生機,海關業務量隨着海南對外貿易和經濟建設的發展而急劇增長。1984年,經國務院批准海口海關升格為正廳局級直屬海關。
2018年4月,海口海關與原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完成機構改革任務,新海口海關正式運作。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關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海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與海關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相關技術規範,負責本關區徵税、監管、緝私、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等工作。
(三)監控研判本關區各類執法風險、管理風險和廉政風險並組織防範和化解,負責本關區基層黨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海關總署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機構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近代

一、海口總口
南宋乾道年間(1165~1173年),海南設立瓊州市舶分司,隸屬廣州市舶司,為瓊海關之雛形。 [10]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廢除市舶司制度後,在中國東南沿海分別設立江、浙、閩、粵四海關,粵海關下設總口7處,海口總口為其中之一。1750年海口總口下轄8個分口,12個分卡。 [10] 
鋪前分口:塔市分卡;
清瀾分口:煙墩分卡、林桐分卡;
沙老分口:無分卡;
陵水分口:灶新分卡、藤橋分卡、坡頭分卡;
樂會分口:無分卡;
北黎分口:板橋分卡;
崖州分口:三亞分卡、榕樹分卡、佛羅分卡;
儋州分口;海頭分卡、海昌分卡。 .
此外,總口還兼管廉州、欽州兩分口及其屬卡。
海口總口初由粵海關監督派員管理,以後監督裁撤,管理幾經移易,或由巡撫,或由廣州副將,或由糧道,或由將軍派員駐管其事務。 [10] 
二、瓊州海關
清咸豐八年(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天津條約》,據此條款,海口闢為對外通商口岸。光緒二年三月初七(1876年4月1日),受外國人把持的總税務司推行“各口劃一管理”、用“外人幫辦税務”等制度,設置“瓊州海關”(簡稱瓊海關,俗稱瓊州洋關或新關),地址在今海口市中山路尾南側。 [10] 
原海口總口其所屬各口、卡,為區別洋關改稱常關(常關於1931年5月全部裁撤)。 [10] 
瓊海關成立後,高級職務為洋人擔任,行政機構由下列三個部門組成:
1.税務部:由税務司兼任領導,工作人員分內班、外班及海事班三種。內班在海關內部辦公,處理徵税、統計、會計、總務等事務,分税務司、幫辦、税務員。外l班船勤監管以檢查船舶、檢查行郵、查驗貨物、查禁走私等為主要業務,分監察長、監察員、稽查員、驗估員、驗貨員。海事班掌管關艇、關警、海上緝查事務。外事班的地位都不及內班。 [10] 
2.海務部:由巡工司領導,負責管理船舶進出口及港內外燈塔、浮筒等助航設備,繼後該部還兼管氣象測錄、碼頭倉庫和船隻檢疫,工作人員分海務、燈塔、巡航。 [10] 
3.工務部:負責海關的財產(土地、房屋、燈塔、船隻等)管理、修理等技術工作。 [10] 
經清政府和兩廣總督批准,瓊海關於1897年8月在海口市設立郵政局,由税務部兼管(1911年海關與郵局分開)。 [10] 
1901年,瓊海關接管50裏內的常關。 [10] 
1901~1902年間,海口僅有一海關銀行,只徵收船税和貨物税,不辦理其他銀行業務。 [10] 
民國元年(1912年)瓊海關仍用舊制。次年,國民政府財政部税務處委派程福慶為瓊海關監督,成立瓊海關監督公署(1911年海關與郵局分開),監督瓊海關兼管北海洋關、常關税務,以及五十里內外常關各口、卡,實際上,瓊海關監督一般只負責常關事務。 [10] 
1925年8月,效忠北京政府的鄧本殷更換瓊海關監督人選,委任程壁金為瓊海關監督,兼管北海關事宜,而廣州國民政府則另行委任陳長樂為瓊海關監督北海關交涉員,於1926年1月12 日在北海埠設署辦公。下旬,國民革命軍第十二師攻克海南,收復海關監督公署,第四軍總指揮委任何春帆為瓊海關監督。3月1 日,何辭去監督之職,交陳長樂接管,海關監督隨後遷回海口繼續辦公。 [10] 
1932年8月至9月,瓊海關在清瀾與鋪前分別設立緝私檢查站。
是年,瓊海關在管區內之廣州灣租界外圍設置梅菜、黃坡、芷荸、石門、麻章、福建、大埠、沈塘、斗門、雙溪、雷州、麻羅門等十二個分卡,但11月1日即撥歸雷州海關管理。 [10] 
1936年5月1日,雷州海關將雷州半島南部地區的管轄權(包括麻羅門分卡)移交瓊海關,界線由雷州半島西岸的門頭角划起,經過金龍嶺最頂端,直至東海岸。1938年12月1日,瓊海關又將之移交雷州海關管理。 [10] 
1937年5月1日和10月16日,榆林港分卡和新盈港分卡分別成立。 [10] 
1939年2月,日本侵略軍佔領海南後,瓊海關裁撤全部分卡,以後兩年裏,瓊海關組織機構無變動,税務司仍由英國人擔任。 [10]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以武力接收了總税務司署,成立日偽政權的總税務司署。1942年成立的偽瓊海關被日本人佔據税務司之職,改稱為海關長,其他高級職務大都由日本人擔任,隸屬上海偽海關總税務司署。 [10] 
1945年9月抗戰勝利,國民黨政府總税務司署接收淪陷區各海關,瓊海關被接管屬總税務司署領導,次年l月1日,將之降格為瓊州支關,隸屬霄州海關,陳國榮任主任。 [10] 
1949年1月1日,總税務司公署為及時處理業務,將瓊州支關改名,恢復成立瓊海關,並將即成立的榆林支關拔由瓊海關負責籌力、和管理。 [10] 
至1950年止,瓊海關內部沒有:會計課(1936~1940),庶務課(1931~1950),緝私課(1930~1950),秘書課(1903~1950),總務課(1928~1950),監察課(1920~1950)。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現代

內設機構
  •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 法規和綜合業務處
  • 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處
  • 關税處
  • 衞生檢疫處
  • 動植物檢疫處
  • 進出口食品安全和商品檢驗處
  • 口岸監管處
  • 統計分析處
  • 企業管理和稽查處
  • 緝私局
  • 財務處
  • 科技處
  • 督察內審處
  •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 教育處
  • 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黨委宣傳部、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
  • 監察室(黨委紀檢組)
  •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隸屬海關
  • 洋浦海關
  • 海口美蘭機場海關
  • 海口港海關
  • 椰城海關
  • 三亞海關——駐三亞郵輪港辦事處
  • 八所海關
  • 博鰲機場海關
  • 文昌海關
  • 馬村港海關
  • 三沙海關
  • 三亞機場海關
  • 海口海關風險防控分局
事業單位
  • 海口海關後勤管理中心
  • 海口海關技術中心
  • 海南國際旅行衞生保健中心(海口海關口岸門診部)
  • 海口海關熱帶植物隔離檢疫中心
  •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海口海關評審中心
  • 海口海關培訓中心
  •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海口分中心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領導信息

高瑞峯
高瑞峯,海口海關關長、黨委書記,男,1965年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一級關務監督關銜。 [13] 
敖必強
敖必強,海口海關副關長、黨委委員。男,1966年1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二級關務監督關銜。
褚碧波
褚碧波,海口海關政治部主任、黨委委員。男,1967年10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一級關務監督關銜。
宏軍
宏軍,海口海關黨委委員、黨委紀檢組組長。男,1969年10月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二級關務監督關銜。
王武軍
王武軍,海口海關緝私局局長、關黨委委員。男,1967年9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二級警監警銜。
趙俊倫
趙俊倫,海口海關副關長、黨委委員。
男,1970年1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三級關務監督關銜。
田濤
田濤,海口海關副關長、黨委委員。女,1967年1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二級關務監督關銜。
曹鳴
曹鳴,海口海關副關長、黨委委員。男,1968年4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二級關務監督關銜。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所獲榮譽

2020年1月8日,海口海關美蘭機場海關入選2019年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公示名單(公示期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4] 
2020年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海口海關熱帶植物隔離檢疫中心、動植物檢疫處海南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稱號。 [5] 
2021年7月1日,海口海關機關黨委(政工辦)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6-7] 
2021年8月,海口海關駐海南省政務服務中心審批辦公室被命名為“第20屆全國青年文明號“。 [8] 
2021年11月,海口海關法規和綜合業務處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11] 
2022年7月,海口海關所屬三亞海關免税品監管一科入選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擬表彰對象。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口海關海關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濱海大道61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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