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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工作和行使職權的主要方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會議召開的日期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予以公佈。
遇有特殊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的日期未能在當次會議上決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另行決定或者授權委員長會議決定,並予以公佈。
- 中文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 會議時間
- 每年舉行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會議舉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摘錄:
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會議召開的日期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予以公佈。
遇有特殊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的日期未能在當次會議上決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另行決定或者授權委員長會議決定,並予以公佈。
第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完成後的兩個月內,由上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
第四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
第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進行下列準備工作:
(一)提出會議議程草案;
(二)提出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
(三)決定列席會議人員名單;
(四)會議的其他準備事項。
第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一個月前,將開會日期和建議會議討論的主要事項通知代表,並將準備提請會議審議的法律草案發給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可以組織代表研讀討論有關法律草案,徵求代表的意見,並通報會議擬討論的主要事項的有關情況。
臨時召集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代表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代表團全體會議推選代表團團長、副團長。團長召集並主持代表團全體會議。副團長協助團長工作。
代表團可以分設若干代表小組。代表小組會議推選小組召集人。
第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召開預備會議,選舉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會議議程和關於會議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
預備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預備會議,由上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各代表團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會議議程草案以及關於會議的其他準備事項,提出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根據各代表團提出的意見,可以對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會議議程草案以及關於會議的其他準備事項提出調整意見,提請預備會議審議。
第九條 主席團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主席團的決定,由主席團全體成員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條 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若干人,推選主席團成員若干人分別擔任每次大會全體會議的執行主席,並決定下列事項:
(一)副秘書長的人選;
(二)會議日程;
(三)會議期間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
(四)其他需要由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的事項。
第十一條 主席團常務主席召集並主持主席團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召集並主持,會議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後,由主席團常務主席主持。
第十二條 代表團審議議案和有關報告,由代表團全體會議、代表小組會議審議。
以代表團名義提出的議案、質詢案、罷免案,由代表團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三條 主席團常務主席可以召開代表團團長會議,就議案和有關報告的重大問題聽取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進行討論,並將討論的情況和意見向主席團報告。
主席團常務主席可以就重大的專門性問題,召集代表團推選的有關代表進行討論;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會議,彙報情況,回答問題。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意見應當向主席團報告。
第十四條 主席團可以召開大會全體會議進行大會發言,就議案和有關報告發表意見。
第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出席會議;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應當向會議秘書處書面請假。秘書處應當向主席團報告代表出席會議的情況和缺席的原因。
代表應當勤勉盡責,認真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嚴格遵守會議紀律。
第十六條 國務院的組成人員,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其他有關機關、團體的負責人,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可以列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第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公開舉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日程和會議情況予以公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代表在各種會議上的發言,整理簡報印發會議,並可以根據本人要求,將發言記錄或者摘要印發會議。會議簡報、發言記錄或者摘要可以為紙質版,也可以為電子版。
大會全體會議設旁聽席。旁聽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新聞發佈會、記者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設發言人,代表團可以根據需要設發言人。
秘書處可以組織代表和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接受新聞媒體採訪。代表團可以組織本代表團代表接受新聞媒體採訪。
大會全體會議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公開報道。
第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舉行秘密會議。舉行秘密會議,經主席團徵求各代表團的意見後,由有各代表團團長參加的主席團會議決定。
第二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秘書處和有關的代表團應當為少數民族代表準備必要的翻譯。
第二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應當合理安排會議日程,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
各代表團應當按照會議日程進行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歷次會議
屆次 | 會議 | 時間 |
---|---|---|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54年9月~1959年4月) | 1954年9月 | |
1955年7月 | ||
1956年6月 | ||
1957年6月 | ||
1958年2月 | ||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59年4月~1964年12月) | 1959年4月 | |
1960年3月~4月 | ||
1962年3月~4月 | ||
1963年11月~12月 | ||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64年12月~1975年1月) | 1964年12月~1965年1月 | |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75年1月~1978年3月) | 1975年1月 | |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78年3月~1983年6月) | 1978年2月~3月 | |
1979年6月~7月 | ||
1980年8月~9月 | ||
1981年11月~12月 | ||
1982年11月~12月 | ||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83年6月~1988年4月) | 1983年6月 | |
1984年5月 | ||
1985年3月~4月 | ||
1986年3月~4月 | ||
1987年3月~4月 | ||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88年4月~1993年3月) | 1988年3月~4月 | |
1989年3月~4月 | ||
1990年3月~4月 | ||
1991年3月~4月 | ||
1992年3月~4月 | ||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93年3月~1998年3月) | 1993年3月15日~31日 | |
1994年3月10日~22日 | ||
1995年3月5日~18日 | ||
1996年3月5日~17日 | ||
1997年3月1日~15日 | ||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98年3月~2003年3月) | 1998年3月5日~19日 | |
1999年3月5日~16日 | ||
2000年3月5日~15日 | ||
2001年3月5日~15日 | ||
2002年3月5日~15日 | ||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03年3月~2008年3月) | 2003年3月 | |
2004年3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 2005年3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 2006年3月 | |
2007年3月 | ||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08年3月~2013年3月) | 2008年3月 | |
2009年3月 | ||
2010年3月 | ||
2011年3月 | ||
2012年3月 |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13年3月~2018年3月) | 2013年3月5日~17日 | |
2014年3月5日~13日 | ||
2015年3月5日~15日 | ||
2016年3月5日~16日 |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18年3月~2023年3月) | 2018年3月5日~20日 | |
2019年3月5日~15日 | ||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3年3月~)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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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
- 2. (兩會受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0-05-18]
- 3. 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歷次會議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0-05-18]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05-18]
- 5.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05-18]
- 6. 熱烈祝賀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勝利閉幕 .中國經濟網.2020-05-29[引用日期2021-02-01]
- 7. 2021年“兩會”召開時間——來了! .央視網.2020-12-26[引用日期2021-02-01]
- 8. (兩會受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1-03-12]
- 9.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閉幕 李克強總理出席記者會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1-03-14]
- 10. 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3月5日上午開幕 會期6天半 .央視新聞[引用日期2022-03-04]
- 11. 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會期8天半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3-03-08]
- 12. (兩會受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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