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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63年11月17日至12月3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1072人。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舉行時間
1963年11月17日至12月3日
地    點
北京
出席代表
1072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會議概況

國務院副總理李富春向大會作了關於1963年國民經濟計劃執行情況和1964年國民經濟計劃草案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作了關於1963年國家預算草案和預算執行情況、1964年國家預算初步安排的報告。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就國內外形勢和任務講了話。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要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1963年國民經濟計劃和1964年國民經濟計劃、1963年國家預算和1964年國家預算初步安排的決議;通過了關於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議。會議批准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彭真作的“關於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説明”。會議通過決議,批准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通過了預算委員會關於國家預算的審查報告,通過了提案審查委員會的提案審查意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