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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

(2006年財政部頒佈的文件)

鎖定
《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是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制定,修訂 了26項準則。現予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的《獨立審計基本準則》等相關準則同時廢。
中文名
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
頒佈時間
2006年2月15日
實施時間
2007年1月1日
發佈單位
財政部

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印發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通知
財會[2006]4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擬訂了《中國註冊會計師鑑證業務基本準則》等22項準則,修訂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2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法律法規的考慮》等26項準則,現予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的《獨立審計基本準則》等相關準則同時廢止。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附件: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略)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1] 

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審計準則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審計業務約定書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的質量控制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2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法律法規的考慮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2號——前後任註冊會計師的溝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01號——計劃審計工作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瞭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並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2號——對被審計單位使用服務機構的考慮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3號——分析程序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4號——審計抽樣和其他選取測試項目的方法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1號——會計估計的審計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2號——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的審計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1號——首次接受委託時對期初餘額的審計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2號——期後事項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41號——管理層聲明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01號——利用其他註冊會計師的工作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11號——考慮內部審計工作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21號——利用專家的工作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數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含有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21號——對小型被審計單位審計的特殊考慮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13號——與銀行監管機構的關係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3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環境事項的考慮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對特殊目的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32號——衍生金融工具的審計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11號——商業銀行財務報表審計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33號——電子商務對財務報表審計的影響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12號——銀行間函證程序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閲準則第2101號——財務報表審閲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