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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士官
鎖定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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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士官
- 拼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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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ān jí shì guān
- 設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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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 取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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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指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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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兵役制士兵
- 等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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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銜等級
三級士官發展
1998年12月公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2年,並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據兵役法,自1999年後,士官軍銜設置為
一級士官至
六級士官。二級士官為中級士官的最低級別。
[1]
根據規定,志願兵役制第二期(3年)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三期(4年)服現役的
二級士官,晉升為三級士官軍銜;第三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四期(4年)服現役的三級士官,晉升為
四級士官軍銜。
三級士官標識
“99式”三級士官肩章
陸海空軍三級士官肩章(1999-2007)
陸軍三級士官的主要標識為,墨綠色肩章底板上,綴有銀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帶槍刺步槍和五角星徽加一條粗折槓和一條細折槓。
海軍三級士官的主要標識為,黑色肩章底板上,和陸軍標誌一樣。
空軍三級士官的主要標識為,藍色肩章底板上,同陸軍標誌一樣。
武警三級士官肩章(1999-2007)
武警三級士官的主要標識為,紅色肩章底板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帶槍刺步槍和五角星徽加一條粗折槓和一條細折槓。
[3]
“07式”三級士官肩章
陸海空軍三級士官肩章(2007—2009)
陸軍三級士官的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加一條粗折槓和一條細折槓。
陸軍三級士官的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和陸軍簡章標準一樣。
武警三級士官肩章(2007—2009)
武警三級士官的主要標識為,紅色肩章底板上,和陸軍簡章標準一樣。
[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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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9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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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200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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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齊春元.軍隊黨委工作規範:藍天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