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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士

(士官或軍士軍銜初級稱號)

鎖定
下士是一種軍銜名稱,士官的一級,低於中士 [1]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上等兵服現役期滿選取為初級士官的,晉升為下士;下士期滿3年繼續服現役的,晉升為中士。 [1] 
中文名
下士
外文名
Corporal
類    別
軍銜
級    別
士官一級

下士稱號歷史

下士國外

“下士”一詞源自意大利語“班長”。1647年俄軍《步兵習武概則與謀略》中,首次使用下士稱謂。1722年的《官級表》中,被列為官級第17級。下士在德文中由“旗幟”和“貴族子弟”兩詞組合而成。過去的貴族為把自己的子弟培養為軍官,從小就把他們送入軍營。他們在軍隊中享有掌旗的特殊權利,被稱為“掌旗的貴族子弟”。1806年普魯士軍隊被拿破崙一世打敗後,廢除了這一稱謂。1899年威廉二世重新將此銜作為軍士軍銜中的一級。
當代世界多數國家軍銜體系中設有下士,有的還分為若干等級,如奧地利、德國、哥倫比亞和智利等國設一級、二級下士,波蘭等國設一級、二級、三級下士。 [2] 

下士中國

清朝
1905年12月經清政府批准,陸軍軍官開始按新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1909年11月,軍諮處奏請朝廷設立軍士銜三級,即上士、中士、下士。
臨時政府
1912年,臨時政府沿用晚清軍銜制,並做了一些調整,其中軍士原分為兩級: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後,又對軍銜等級和稱謂做了修改,軍士改為三級: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軍
1912年8月,北洋軍在臨時政府軍銜制基礎上重新制定了軍銜制,軍士設置為:上士、中士、下士。
國民革命軍
1931年4月,國民革命軍頒佈《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北洋軍的軍銜制,軍士設置為:上士、中士、下士。
人民解放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下士軍銜,歷經設立、取消、重新設立3個階段。
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實行徵兵制、軍官薪金制的同時實行了軍銜制,軍士設置為:上士、中士、下士。
198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新軍銜制士兵軍銜設3等7級: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2010年8月1日,修訂後施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三級,下士是初級士官。 [1] 
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的決定,軍士軍銜設三等七銜:(一)高級軍士: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中級軍士:一級上士二級上士;(三)初級軍士:中士、下士,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5-6] 

下士晉升條件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上等兵服現役期滿選取為初級士官的,晉升為下士;下士期滿3年繼續服現役的,晉升為中士。下士由團(旅)級單位的主官批准。 [1] 

下士軍銜標識

根據《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規定:“各銜級士官按照授予軍銜級別佩帶相應的軍銜標誌。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對應佩帶原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的軍銜標誌。
陸軍下士的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細折槓。
海軍下士的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細折槓。
空軍下士的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細折槓。
武警下士的主要標識為,紅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一條細折槓。 [3] 
陸海空軍武警下士軍銜肩章(2009—)
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的下士軍銜標誌 [4-5] 
下士軍銜 下士軍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