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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鎖定
2009年7月13日,全軍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工作會議決定,中央軍委向全軍和武警部隊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2009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方案》改革內容包括增加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調整士官軍銜制度、改進士官選拔辦法、完善士官培訓和管理體系等7個方面。與《方案》相配套,還修訂和制定了《現役士兵服役條例》、《士官管理規定》、《全軍士官培訓總體規劃》等相關法規。
中文名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發佈單位
中央軍委
發佈時間
2009年7月13日
對    象
全軍和武警部隊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內容

《方案》指出,此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和軍隊建設發展新形勢,着力優化結構、理順關係、健全機制、提高素質,完善具有我軍特色、充滿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技能精湛、作風頑強、紀律嚴明、骨幹作用突出的士官隊伍。改革堅持戰鬥力標準,把提高士官隊伍建設質量、增強信息化條件下部隊作戰能力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創新發展,準確把握新形勢下士官隊伍建設的特點規律,在研究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上提出新對策;堅持統籌規劃、穩步推進,處理好當前與長遠、需要與可能、重點與一般的關係。
此次改革是對現行士官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7個方面:
第一,增加了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將士官編制擴大到近90萬人。增編的士官,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
第二,調整了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了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了初級士官數量。
第三,調整了士官軍銜制度。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第四,改進了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註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鑑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第七,調整了士官工資待遇。提高中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意義

《方案》頒發全軍部隊貫徹執行。這是在新的起點上推進士官隊伍建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大舉措,對於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士官人才隊伍,加強我軍核心軍事能力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實行士官制度是加強軍隊質量建設的重大戰略舉措。1978年,遵照鄧小平同志要搞“輩子兵”的思想,首次建立了我軍的士官制度。1999年,按照中央軍委的決策部署,全軍進行了以實行分期服役為核心內容的士官制度改革,為士官隊伍建設注入了新的生機與活力,逐步形成了具有我軍特色的士官制度體系。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我軍士官隊伍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整體素質不斷增強,人才結構持續優化,廣大士官已成為部隊戰備訓練、教育管理的基本骨幹,操作和維護武器裝備的一線人才,完成各項任務的中堅力量,無論是在推進軍事鬥爭準備的實踐中,還是在完成搶險救災、反恐維穩、國際維和等多樣化軍事任務中,都發揮了重要的骨幹作用。隨着我軍職能任務的拓展和軍隊改革的深化,士官隊伍建設還面臨一些矛盾和問題,迫切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是胡主席和中央軍委着眼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
實施人才戰略工程,培養和造就一大批新型軍事人才,是提高我軍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能力的基本保證。士官隊伍作為我軍人才建設“五支隊伍”之一,必須積極適應我軍力量結構不斷調整和武器裝備快速發展的需要,通過進一步調整政策、完善機制,使我軍士官制度更好地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和保留人才,為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同時,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也是適應國家和軍隊改革發展的客觀要求。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深刻的變革之中。按照黨的十七大作出的戰略部署,我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項事業的改革逐步深入,中國特色軍事變革正在加緊推進。適應國家和軍隊改革發展的新形勢,調整改革軍隊政策制度,已經成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士官制度作為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不失時機地加以調整完善,才能更好地適應國家和軍隊改革發展需要,保持強大的生機與活力,激勵廣大士官愛軍精武、建功立業。
各級要充分認清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軍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加大改革的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官兵以實際行動擁護改革、支持改革、服從改革。要加強改革的組織領導,科學籌劃安排,周密組織實施,嚴格政策紀律,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改革順利實施。要以這次改革為契機,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士官隊伍建設的特點規律,切實把士官隊伍建設擺到人才強軍的戰略位置,下大力加強能力素質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技能精湛、作風頑強、紀律嚴明、骨幹作用突出的士官隊伍,為推進我軍現代化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方案原文

為確保深化士官制度改革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士官的編制與配備
(一)【士官編制依據】士官的編制與配備,必須嚴格按照改革後的《全軍士官編制標準》和《士官編制表》執行。《士官編制表》由《方案》規定的單位擬製,於2010年6月底前完成頒發工作。此前,尚未頒發《士官編制表》的單位,其士官編制數量、等級,由各大單位依據改革後的士官編制標準核算確定,作為2009年冬季選取配備士官的依據。
(二)【按編制配備士官】士官配備使用遵循按編配備、梯次配置、專業對口、定崗定位的原則,實行計劃管理。新增編士官用3年左右時間配齊。
改革後士官超編的單位,由上級單位統一調餘補缺,逐步達到編配一致。同專業崗位高、中級士官缺編的,可配備使用本級以下各級士官。
師(旅)以上機關、航空兵場站、醫院(含師醫院)、療養院、通信站(團)和大型艦艇的通信、氣象、指揮自動化、衞生、文印、保密檔案、文化影視、出納等專業崗位編制士官的,可配備使用女士官,其最高服役年限按所從事專業崗位編制等級執行。
二、士官的選取和套改
(三)【選取、套改辦法】士官選取、套改按照改革後士官分級服役規定,結合2009年冬季補兵退役工作進行,於2009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取、套改士官的批准時間統一填寫為2009年12月1日。
1、選取: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滿2年、8年、16年的士兵參加士官選取,被選取的分別進入初級、中級、高級士官第一年服役。未選取的一律安排退出現役。
2、套改: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未滿本級規定最高年限的士官,原則上套入相應士官等級和年度服現役。其中,服現役滿5年、12年的士官,符合改革後崗位編制數量和最高服役年限規定、勝任本職工作且本人自願的,套入相應士官等級和年度繼續服役。未套改的一律安排退出現役。
3、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的士官,中專畢業的,比照其考入院校當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進行選取、套改;大專以上畢業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前一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進行選取、套改。
4、在校士官學員中的士官,按照其服役年限套入相應等級和年度。
(四)【檔案手續】對檔案缺少《入伍批准書》、《士兵登記表》、《士官學員入學批准書》、《士官選取報告表》、《士官選取註冊登記表》等法定身份材料的,應當查明原因,分清性質,區別對待。對因管理不善造成缺失的,按照《士兵檔案管理規定》補齊相關材料後,參加選取、套改;對違規入伍、選取、入學的,一律不得選取、套改,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選取條件】選取為各級士官,除具備《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年度考核中達到稱職以上。
2、選取為初級、中級、高級專業技術士官,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原則上分別不少於半年、5年、8年。其中,已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的專業,應當分別具備初級、中級、技師以上技能等級資格。
3、選取為非專業技術士官,應當具備相應的崗位任職能力,擔任副班長以上職務的還應當具備相應的組織領導和管理能力。
(六)【優先選取條件】符合選取條件的下列人員優先選取:
1、在本級服役期內,獲得國家或軍隊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榮獲全軍士官優秀人才獎的,受到軍級以上單位通報表彰的,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參加師旅以上單位軍事考核比武獲得前三名的;
2、年度考核和選取考核成績優秀的;
3、經過院校或總部、軍區級單位訓練機構培訓併合格的;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
5、擔任副班長以上職務的;
6、同等條件下,崗位任職時間長的。
(七)【選取、套改程序】士官的選取,仍按照本人申請、基層推薦、機關考核、選前公示、組織審批的程序組織實施。其中,高級士官選取前,由具有選取批准權限的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對預選對象進行考核評議,並將考評結果及其檔案上報總參軍務部審核,考評結果和審核意見作為選取的重要依據。
士官的套改,由基層黨支部對套改對象進行調查摸底,並根據有關規定提出套改建議,經團(旅)級單位司令機關審查彙總後,逐級上報至具有選取、套改批准權限的單位黨委審批,以軍政主官名義下達套改命令。其中,服現役滿5年、12年的士官,本人自願繼續服役的須寫出書面申請。
(八)【選取註冊】選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註冊實施辦法》進行註冊認證。
(九)【選取批准權限】各級士官選取、套改批准權限為:初級士官由團(旅)級單位批准,中級士官由師(旅)級單位批准,高級士官由軍級單位批准。
各級司令部、政治部、後(聯)勤部、裝備部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機關,對直屬單位和所屬部門士官的選取、套改,執行下一級部隊的批准權限。師級單位對機關直屬單位和所屬部門士官的選取、套改,由司令機關歸口辦理。
各軍區、各軍兵種司令部、政治部、聯(後)勤部、裝備部審批高級士官,應當向主管部門備案。總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高級士官的選取、套改,分別由總參謀部管理保障部、總政治部直工部、總後勤部司令部和總裝備部司令部審批。
(十)【暫緩套改】下列人員暫緩套改:
1、正在受審查的,暫緩套改。審查結束後,根據審查結果確定是否套改。確定套改的,其套改時間按2009年12月1日起算。
2、因病或非因公致傷、致殘,連續住院或病休超過六個月的,暫緩套改。康復後確定繼續服現役的,於上崗當月套改。
(十一)【不予套改】已確定復員、轉業、退休的士官,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時未參加選取套改的原軍士長、專業軍士,滯留部隊待移交的傷病殘士兵,不參加套改。正在留用察看的,不予套改,安排退出現役。
三、士官軍銜的授予
(十二)【授予軍銜依據】士官軍銜授予和批准權限,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章的規定執行。士官軍銜的授予與士官選取、套改同時進行,以同一命令下達,軍銜級別起算時間同選取、套改時間。
(十三)【選取、套改士官授銜】2009年冬季選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規定授予軍銜:
1、選取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滿2年、8年、16年的,分別授予下士、上士、三級軍士長軍銜。
2、套改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滿3年不滿5年的,授予下士軍銜;滿5年不滿8年的,授予中士軍銜;滿9年不滿12年的,授予上士軍銜;滿12年不滿16年的,授予四級軍士長軍銜;滿17年不滿20年的,授予三級軍士長軍銜;滿20年不滿24年的,授予二級軍士長軍銜;滿24年以上的,授予一級軍士長軍銜(見附表1)。
3、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的士官,按照套改後的士官等級和年度授予相應軍銜。
(十四)【不予授銜、暫緩授銜】按本辦法規定,不參加套改的士官,不授予軍銜;暫緩套改的,待套改時授予相應軍銜。
(十五)【軍銜標誌佩帶】各銜級士官按照授予軍銜級別佩帶相應的軍銜標誌。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對應佩帶原一級士官六級士官的軍銜標誌;一級軍士長佩帶新的軍銜標誌。(十六)【工資福利待遇】工資福利待遇
1、工資津貼
①基本工資。實行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組成的“兩結構”工資制。軍銜級別工資,按照軍銜級別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確定;軍齡工資,按照服役年限(含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和軍齡工資標準確定(見附表2)。
②軍人職業津貼。按照軍銜級別確定。
③生活性補貼。按照軍銜級別確定。
④工作性津貼。按照軍銜級別確定。
⑤獎勵工資。凡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的,按軍隊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工資。
⑥地區津貼。按軍隊有關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高山海島津貼、地區生活津貼和西藏特殊津貼。
⑦崗位津貼。專業崗位津貼、士兵職務津貼、應急機動作戰部隊崗位津貼,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⑧保健津貼。有毒有害崗位保健津貼,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⑨技能等級津貼。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福利待遇
士官的救濟費、夫妻分居生活補助、子女保育教育補助、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防暑降温費等待遇,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3、探親休假待遇
符合條件的士官,按軍隊有關規定享受探親和休假待遇。
4、退役待遇
退出現役的士官,按照規定的條件,分別計發覆員費、轉業費和退休費。
5、撫卹待遇
士官犧牲、病故後,按照軍隊有關規定發給喪葬費;其遺屬按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撫卹金和遺屬生活補助費。
(十七)【住房待遇】住房待遇
1、住房補貼。住房補貼計算方法,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四級軍士長以下士官60平方米,三級軍士長70平方米,二級軍士長80平方米,一級軍士長90平方米。
2、房租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標準見附表3)。
(十八)【保險待遇】保險待遇
士官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傷亡保險、退役醫療保險、退役養老保險等保險待遇。
符合規定條件的士官,享受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基本生活補貼和社會保險待遇。
(十九)【其他待遇】士官的伙食費、醫療費等其他待遇,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套改辦法】士官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的套改辦法。首次選取、套改的士官和不參加套改、暫緩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辦法確定工資:
1、首次選取為下士的義務兵,直接套入下士的起點工資標準(下士1檔)。
2、參加選取、套改的一至六級士官,按照其軍銜等級和服現役年限套入新的工資標準:服現役滿3年不滿5年的,套入下士相應的工資檔次標準;服現役滿5年不滿8年的,套入中士相應的工資檔次標準;服現役滿9年不滿12年的,套入上士相應的工資檔次標準;滿12年不滿16年的,套入四級軍士長相應的工資檔次標準;滿17年不滿20年的,套入三級軍士長相應的工資檔次標準;滿20年不滿24年的,套入二級軍士長相應的工資檔次標準;滿24年以上的,套入一級軍士長相應的工資檔次標準。具體辦法如下:
①一級士官,授予下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下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如一級2檔套入下士2檔);授予中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中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的前3個檔次(如一級4檔套入中士1檔)。 _
二級士官,授予中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中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如二級2檔套入中士2檔);授予上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上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的前3個檔次(如二級4檔套入上士1檔)。
三級士官,授予上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上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如三級2檔套入上士2檔);授予四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四級軍士長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的前4個檔次(如三級5檔套入四級軍士長1檔)。
四級士官,授予四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四級軍士長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如四級2檔套入四級軍士長2檔);授予三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三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的前4個檔次(如四級5檔套入三級軍士長1檔)。
五級士官,授予三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三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如五級2檔套入三級軍士長2檔);授予二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二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的前4個檔次(如五級5檔套入二級軍士長1檔)。
⑥六級士官,授予二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二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的後1個檔次(如六級2檔套入二級軍士長3檔);授予一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一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的前3個檔次(如六級4檔套入一級軍士長1檔)。
3、暫緩套改的士官,執行原工資等待遇標準,不定期增資。經批准套改後,從下達命令的當月起,執行相應軍銜級別的工資標準。
4、不參加套改的士官,執行原工資等待遇標準,可定期增資。
(二十一)【定期增資】在職士官晉升軍銜級別增加工資、定期增加工資和退休士官(志願兵)定期增加退休費的辦法,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五、士官的退役
(二十二)【退役對象】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有關規定,2009年冬季士官退出現役對象為:服現役滿本級規定最高服役年限,未選取進入高一級服役的;已達到或超過本崗位規定最高服役年限的;服現役未達到本級規定最高服役年限未參加套改的(除暫緩套改的外);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時未參加選取套改的原軍士長、專業軍士;滯留部隊的傷病殘士官;符合有條件全程退役制度有關規定的。
(二十三)【全程退役條件】根據有條件全程退役制度的規定,服現役未達到本級和本崗位規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安排退出現役。具體數量實行計劃控制,2009年冬季原則上不超過士官實有數的0.5%。
1、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
2、因編制員額縮減,調整使用有困難的;
3、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本人申請退出現役的;
4、按照士官年度考核有關規定,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5、因政治、身體原因和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合在部隊繼續服現役的。
(二十四)【全程退役辦理程序和批准權限】確定有條件全程退役對象,按照基層黨支部申報、團級司令機關審核、師級以上司令機關審批的程序辦理。批准權限為:初級士官由師級單位司令機關審批,中、高級士官由軍級單位司令機關審批。
(二十五)【保留骨幹】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和經軍隊院校培訓2年以上的專業技術士官,未選取為中級士官的,原則上不安排退出現役。
(二十六)【退役費結算】退出現役士官的安置,按有關規定執行。其工資等費用的結算,作復員安置的發至規定離隊的當月止;作轉業安置的發至離隊當年的7月止;作退休安置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總參謀部軍務部、總政治部組織部、總後勤部財務部、總裝備部綜合計劃部負責解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