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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西吉殺人案
鎖定
2019年8月5日下午,寧夏西吉縣吉強鎮發生一起命案。
截至2019年8月6日,該案件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5名死者中有3名兒童。傷者已經得到及時救治。
2020年7月2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對被告人楊永福故意殺人、侮辱屍體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楊永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侮辱屍體罪判處被告人楊永福有期徒刑二年;撤銷安徽省渦陽縣人民法院(2017)皖1621刑初193號刑事判決書對被告人楊永福宣告的緩刑,以詐騙罪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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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8·5西吉殺人案
- 地 點
- 寧夏西吉縣吉強鎮
- 傷亡情況
- 5人死亡、1人受傷
- 發生時間
- 2019年8月5日
8·5西吉殺人案案件經過
2019年8月5日下午,寧夏西吉縣吉強鎮發生一起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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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15時57分,吉強派出所接到報警指令後立即趕到事發現場,2名成年女性及3名兒童躺在房內,1名成年男性頸部受傷。受傷者楊某某(男,25歲,頸部受傷)已送往西吉縣人民醫院搶救;2名成年女性(王某某,女,29歲;康某某,女,32歲,系房主)及3名兒童(馬某某,男,5歲,系王某某之子;安某某,男,9歲,系康某某之子;安某某,女,10歲,系康某某之女)經120急救人員確認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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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西吉殺人案案件傷亡
8·5西吉殺人案案件處理
2020年7月2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對被告人楊永福故意殺人、侮辱屍體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楊永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侮辱屍體罪判處被告人楊永福有期徒刑二年;撤銷安徽省渦陽縣人民法院(2017)皖1621刑初193號刑事判決書對被告人楊永福宣告的緩刑,以詐騙罪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經固原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永福與被害人康某(女,歿年32歲)系未婚同居關係,與被害人康某的女兒被害人安某甲(女,歿年10歲)、兒子被害人安某乙(男,歿年9歲)一起生活在寧夏西吉縣吉強鎮幸福佳苑小區。2019年8月4日下午,被害人王某(女,歿年29歲)帶其子被害人馬某(男,歿年5歲)去康某家串門。當晚20時39分,楊永福帶康某與王某等人到西吉縣城某KTV喝酒唱歌。其間,因楊永福對王某比較親近,8月5日0時43分康某獨自離開KTV,在手機微信中以楊永福對自己缺乏關心為由與楊永福發生爭執,並多次拒絕接聽楊永福語音通話。1時32分楊永福、王某回到康某家中。後楊永福出門找到康某,二人於2時17分回到家中,安某甲、安某乙、王某、馬某已入睡。楊永福與康某再次發生激烈爭吵。當日凌晨,楊永福持菜刀在北側卧室殺害安某甲、安某乙;在東北角卧室殺害王某、馬某;在南側卧室殺害康某。其間,楊永福在東北角卧室姦污王某屍體。砍切五人後,楊永福用菜刀切割自己頸部、用單刃刀片切割左手腕,倒在南側卧室地面。
固原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永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五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楊永福在故意殺人後姦污屍體,其行為構成侮辱屍體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永福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楊永福在緩刑考驗期間內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以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詐騙罪對其數罪併罰。被告人楊永福因與被害人康某情感糾紛,濫殺無辜,致五人死亡,其中包括三名未成年人,並姦污他人屍體,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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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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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寧夏西吉“8·05”特大故意殺人案一審宣判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0-07-27]
- 2. 寧夏西吉發生一起命案致5死1傷 案件偵辦正在進行中 .-中新網[引用日期2019-08-06]
- 3. 寧夏5死1傷命案追蹤,警方初步懷疑案件與傷者有關 .百家號[引用日期2019-08-09]
- 4. 寧夏西吉縣命案嫌疑人已被控制 5名死者中有3名兒童 .閩南網[引用日期2019-08-07]
- 5. 寧夏西吉縣發生命案致5死1傷,嫌疑人已被控制 .新京報[引用日期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