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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鎖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49年10月,由西海固回族自治區人民法院、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固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變制而來。法院審判辦公樓與坐落於固原市原州區政府西街127號。全院現有行政編制100名,事業編制6名,實有103名,其中法官56名,書記員13名,法警10名,其他人員24人,平均年齡43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87名。
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區    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
地    址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政府西街127號
郵政編碼
756000
聯繫電話
0954-2032303
成立時間
1949年10月
全院人數
103人
院長姓名
董軍 [1]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情簡介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前身固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從1949年10月至1978年的20年中先後變動四次,1950年,固原地區各縣法院由甘肅省高級法院平涼分院管轄。1953年,西海固回族自治區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成立,馬思義任院長。1958年9月,隨着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成立,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改建為固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有幹警12人,管轄固原、隆德、涇源、西吉、海原五個基層法院。2002年6月,固原撤地設市,固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審判質量管理辦公室、研究室、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監察室和法警支隊等16個部門。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沐浴着改革開放的春風,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抓住機遇,開拓進取,各項工作煥發出勃勃生機,在審判工作、隊伍建設、裝備建設等方面得到快速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近年來,先後榮獲全國調研先進集體、全區中級法院工作考核一等獎,全區打黑工作先進集體,全區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立集體二等功1次。有18個庭室、33人次榮獲上級各種表彰。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