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黃芳彥

鎖定
黃芳彥(1947年9月18日-2021年1月),台灣省南投縣人。台灣大學醫學系畢業。歷任台大醫院麻醉科副教授、科主任、副院長,“總統”醫療小組發言人兼執行秘書等。2002年任“總統府”顧問。後任台灣新光醫院副院長,後因扁家洗錢弊案、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於2008年11月份逃亡美國,並於2009年1月請辭。
2021年的美國當地時間1月27日中午,加州警方在一輛私家車內發現黃芳彥的屍體,旁邊放着一把槍。警方披露,他是死於頭部中槍,為自殺身亡。此外,警方還介紹,黃芳彥此前幾天中一直處於失蹤狀態 [1-3] 
中文名
黃芳彥
出生日期
1947年9月18日
逝世日期
2021年1月 [1] 
出生地
台灣省南投縣
職    稱
副教授

黃芳彥人物生平

黃芳彥出生於1947年9月,是台灣心髒麻醉手術方面的權威。1985年11月,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因車禍送台大醫院,黃是當時的麻醉醫師,術後復健則由黃在台大醫院任物理治療師的妻子負責,兩家因此結緣。陳水扁當選後,黃有機會擔任“總統醫療團”召集人。在“非典”期間,他接任“國軍松山醫院”總指揮。
2021年1月30日,黃芳彥的弟弟黃重彥稱,將不在台灣舉行追思或告別式,如今美國已完成屍檢與解剖程序,黃芳彥將直接火化,與過世的妻子、兒子同葬在美國。此前,美國洛杉磯橙郡法醫所驗屍官辦公室證實,黃芳彥是在爾灣市一處商業區的停車場開槍自盡的,而非台灣傳出的服藥過量。
黃芳彥舉槍自盡震驚台灣各界,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第一時間表示不知情,之後又説“感到震驚,很遺憾,祈願黃醫師安息,家屬節哀順變”。陳水扁則在2021年1月28日深夜發文悼念,稱黃芳彥是2003年抗“非典”的“無名英雄”,卻隻字不提昔日弊案。 [1] 

黃芳彥檢方通緝

台灣特偵組偵查陳水扁弊案對“帝王證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發出偵字案號被告傳票,要求他就協助扁家匯款、藏匿2億元鑽石、珠寶疑情答辯,檢方通知他2009年3月18日到案,黃芳彥如果仍對偵查行動置若罔聞,將可能讓自身揹負通緝犯之名。法律規定,被告傳訊不到,可依法簽發拘票拘提,之後發佈通緝,不過,受到“監察委員”李復甸擬追究台“檢察總長”陳聰明疑“縱放”黃芳彥事件的影響,特偵組正考慮如黃芳彥屆時再不到案,即對他發佈通緝。
扁案中,扁家成員認罪與否態度不一致,特偵組第四、第五度就訊吳淑珍時,她都表示希望黃芳彥從美國返台交待案情,但黃芳彥與扁家關係好,疑畏罪不敢面對司法調查,特偵組高度認為黃芳彥配合扁家玩“雙面手法”,阻礙特偵組發掘洗錢案真相。
2009年3月6日,特偵組證實已對黃芳彥開出被告傳票,“約談時間在本月中旬”,消息來源指出,特偵組傳票上記載要求黃芳彥到案的日期是3月18日,換句話説,特偵組第一次以被告身份傳訊黃芳彥,距離特偵組大規模搜索黃芳彥的住家、辦公室、保險室已經過93天。
扁案被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於扁案起訴前一刻,指述黃芳彥代扁家處理鑽石、珠寶,“吳淑珍要求陳俊英處理被拒絕,轉而求黃芳彥幫忙”;吳景茂還稱,“黃芳彥處理的錢,比我還多”,特偵組認為,吳景茂於偵查中認罪,指控親妹妹犯行,供詞真實性並不低。
2008年12月16日,檢方搜索黃芳彥,2009年1月22日傳訊黃作證,翌日,黃隔海電告特偵組在西裝口袋等處藏放有扁家價值2億元以上的5克拉、1克拉裸鑽,被檢方火速查扣80件,特偵組2009年2月13日再度傳他作證,黃還以拖待變,聲稱有移居等事項要處理,滯美不歸 [4] 
中國時報刊載社論稱,滯美不歸的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終於在洛杉磯現蹤。一派輕鬆的他,居住豪宅,出入名車,赴美四個多月後,身分雖從扁案證人轉為被告,但他顯然仍無返台打算;特偵組也只能無奈表示,若再屢傳不到,“不排除”對黃髮布通緝。

黃芳彥法律訴追

黃芳彥
黃芳彥(2張)
扁案爆發迄今,特偵組對相關證人或被告,不論是傳訊、通緝、甚或羈押,無不
黃芳彥 黃芳彥
急急如律令,唯獨對黃芳彥始終態度曖昧,動作遲緩,讓扁案中攸關財貨去向的關鍵角色,得以逍遙於弊案核心之外,而不受法律訴追。黃芳彥離台赴美前,從不承認與扁案有任何關係,從吳淑珍的珠寶到二次金改的政治獻金,他一概表示不知,雖然多數民眾並不相信他,唯獨特偵組對他信賴有加,偶一傳訊,訊後即飭回。黃芳彥悄悄離開台灣後,特偵組還一頭霧水,不知其去向,直到媒體追蹤不到他的人,開始起疑,特偵組才慢半拍證實他出境了!
就在扁案第二階段偵辦到緊鑼密鼓的最後時刻,根據其他被告的供述,以及吳淑珍本人的陳述,過去所有黃芳彥否認的事實,全部印證為真:扁家寶徠花園廣場豪宅的頭期款四千萬是他墊付的;吳淑珍隱匿未報的珠寶與現金是他協助處理的;國泰世華保險庫裏的現金七點四億最後是交由他幫忙安置的;甚至其他被告出境後,扁家還曾要他出面索求“政治獻金”。
陳水扁執政八年,黃芳彥幫吳淑珍傳話跑腿當代表人,與扁家交情早為人知,直到他秘密出境後,才吐露原來珍寶都由他代為保管,黃芳彥對扁家的忠誠更可見一斑,藏在黃芳彥腦袋裏的扁家秘密一天不和盤托出,扁案終究還是難窺全貌。
偏偏黃芳彥出境之後,特偵組還理直氣壯説他是證人,沒被限制出境,硬生生放着黃芳彥在美國不知去向,只低調錶示將透過管道,説服他回台,但連等三個月,黃芳彥不理就是不理,直到過年前的元月下旬,遠在海外的黃芳彥才與特偵組連絡,供出珍寶的下落,原來就放在他西裝的口袋裏!説好聽一點是黃芳彥此人果然厲害,深諳“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講難聽一點,特偵組的搜索功夫未免太遜了!
不但搜索功夫差,特偵組找人的功夫更差。媒體找到黃之後,特偵組還是温良恭儉讓地行禮如儀,強調黃芳彥轉為被告之後,還沒傳訊過,要屢傳不到才會發佈通緝,換言之,短期內還沒通緝黃芳彥的打算。依法出庭作證是應盡的義務,證人屢傳不到都可拘提,特偵組對扁案其他證人或被告,無不是用這種方法要求他們吐實,唯獨對黃芳彥百般禮遇,自我節制偵查權力到了難以想像的地步。

黃芳彥為扁扛罪

黃芳彥 黃芳彥
為躲避台特偵組調查而跑到美國的陳水扁家友人黃芳彥,早知此關難過,曾交代秘書傳口信給他兒子,指出落到現在的下場,只是為朋友扛下罪責使然。黃芳彥早就替未來可能發生的狀況做好因應,他交代秘書從銀行户頭提款1000萬元新台幣現金出來,並交代萬一有一天,他被交保需要保釋金時,就從中支付,不只是他,連扁家及陳水扁辦公室成員都在他庇廕之內,只要扁家或陳水扁辦公室成員需要保金,都可以使用。黃芳彥將1000萬元現金分成二筆,分別存放在家中和辦公室,並有部分藏在水果紙箱內。
黃芳彥還稱,如果他發生任何不測,希望秘書能馬上傳口信給他兒子,告訴他一定要相信爸爸,爸爸絕對不是那種會污錢或協助別人洗錢的人,落到如今的下場,只是為朋友扛下罪責使然。

黃芳彥滯美不歸

黃芳彥
黃芳彥(2張)
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滯美不歸,是因為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下令”,要他不能回來,姚立明則指出,2006年“紅衫軍”抗爭期間,有一個人突然出面要買20顆5克粒鑽石,引起珠寶界大騷動,這個人疑似就是黃芳彥。
黃芳彥幾乎每天中午都會帶着一位長得白白的、漂亮的,約50歲的女士出去吃飯,當地的鄰居都覺得和他當鄰居是很丟臉的事,希望能逼他回台灣。黃芳彥雖然知道自己的行蹤已曝光,但大概沒想到會有媒體記者擋住他,攝影機真的出現在他面前,因此,他一時之間很慌亂,原本停車要拉手剎手的,也不慎誤觸了雨刷。
黃芳彥在美的生活,過的滿悠裁自得的,不過,外出時似乎很緊張,開車的過程中,不時東張西望,當地在下雨或陰天時,他仍戴上厚厚的太陽眼鏡。
黃芳彥是個阿沙力、講義氣、很隨性、有點孩子氣、注重儀容的人,敵人很少,他和吳淑珍一直有密切聯絡,本來他和阿珍説好要回來的,因為阿珍想要部份認罪協商,而在已曝光的部份,黃芳彥只有託管責任,沒想到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竟供出他是“陪榜”的,如果他要回來,後面得再供出很多人,以他重義氣的個性而言,很難做得到,而阿珍也因此希望他不要回來。
相對於他們在評論扁弊案時的沉重,黃芳彥神清氣爽、如釋重負,他之所以不能回來,是吳淑珍下的令,因為陳致中認罪協商時供出的裸鑽,與後來特偵組在黃芳彥口袋中搜出的,是不同批的,顯然陳致中的認罪協商是有設定很多停損點的,且扁家日本金庫還未完全曝光,他的責任已經了了。
在2006年紅衫軍抗爭時間,突然有一個人出面要買20顆5克粒的鑽石,但市場上通常只准備5顆待售,因此引起珠寶市場上的大騷動,而以傳言説黃芳彥喜歡隨時在口袋中放碎鑽,視情況送美女或重要人士,以及受阿珍委託保管鑽石等事回推,當時那個人應該就是黃芳彥,陳東豪補充説,阿珍之所以要4~5克拉的鑽石,是因為這樣最容易增值。

黃芳彥美國國籍

黃芳彥
黃芳彥(2張)
曾是陳水扁家“御醫”的台灣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因涉嫌幫助扁家洗錢,且常年滯留島外遭到台當局通緝。誰想這名通緝犯毫無顧忌,2011年5月被拍到跟紅粉知己一起在美國高檔酒店悠然度日,引發島內民憤。
2011年5月24日,國民黨“立委”、爆料大王邱毅拿出黃芳彥跟汪姓女友在風光明媚的南加州喝下午茶的3張照片。邱毅説,這是自己朋友無意中撞見拍下的。照片中的黃芳彥氣色很好、臉色紅潤,連過去不離身的眼鏡也不見了。拍照者稱,用餐過程中黃芳彥與汪小姐神情愉悦、自在,倆人還不時湊在一起説悄悄話,“互動就像老夫老妻”。邱毅調查指出,黃芳彥被拍到的地點是位於拉古納海灘的蒙太奇度假村,曾被評為全美豪華飯店第九名,入住一晚要價2500美元。至於黃芳彥身邊的汪小姐據稱也來頭不小,是李登輝妻子曾文惠表妹的侄女。汪小姐離過婚,年約50多歲,黃芳彥在美國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她打點照料。兩人不但經常到附近餐廳用餐,連上健身房都形影不離。
黃芳彥
黃芳彥(2張)
面對黃芳彥的逍遙自在,邱毅調侃説,對方在美國生活無憂,“跟前老闆陳水扁吃牢飯,如天堂與地獄之別”。邱毅質疑台當局對黃芳彥的通緝只是做做樣子,“特偵組究竟知不知道黃芳彥在哪裏?有沒有想把他帶回來?”據悉,黃芳彥曾對美國當地華人毫不諱言地表示,自己是在幫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管理資產。對於外界的質疑,台灣檢方無奈表示,黃芳彥早已取得美國國籍,由於台美之間沒有引渡協議,所以沒有辦法將其強制遣返 [5] 
參考資料